吃完药,两人吃着烤红薯说说笑笑,向冉冉看他一副心情大好的样子觉得是时候了。
“你可有送信的鸽子什么的?”
“怎么了?”
“我想给我小姐送封信,问问她现今所在何处,我好去找她。”
“你竟然这样忠心,瞧你在我面前贪生怕死的样子,并不像会为他人出生入死的。”并不信有人能真正忠心,那些人忠心于他,是因为他下的忠心蛊,他的父母亲就是因为愚蠢的一时善心招来了杀身之祸。所以,他再也不信世上有纯心纯善之人。
“我做人很讲义气的,就像是我说会治好你一样,就算是豁出我的命,也会治好你。”
“你哪里来的那么多命,给我一条又给你小姐一条。”想了想又道:“你且好好活着,保你现在这条命吧。”
“跟着您,我肯定安全啊!”向冉冉讨好地笑着,像是求摸头的小狗。
鬼使神差的,琴回揉了揉她的头,把她的刘海拨乱了,更显的可爱了。
【琴回好感增加百分之三,现好感度百分之五十三】
“嘴甜得很,行,帮你送信。”他拿起骨笛,轻吹一下,一只雪雕飞来挂在窗台之上。
“哇,旁人都是信鸽,你的鸟这么气派。”
“一头雪雕罢了,你若喜欢,日后送你一头。”
“多谢。”
“你真不客气。”
“能拔铁公鸡的毛,谁不拔谁是傻瓜。”
琴回懒得计较她说自己抠门这事,拿起纸笔给她,为她润起了墨。
“您为了研墨,真是三生有幸啊。”
“闭嘴快写。”
向冉冉痴笑一声,洋洋洒洒的写上了几句话:小姐你在哪,笙歌现在在鲤城,您要是顺路就过来,要是不顺路我就过去。现在天冷了,你多备些厚棉衣,好好吃饭,别担心笙歌。
“还真是一点文采都没有,全是白话。”
“我一个丫鬟,要什么文采,认识字都不错了。”向冉冉才懒得写的文邹邹,白话方便多了,而且君无瑶知道笙歌的水平,若是写的文邹邹的才不像笙歌,还好笙歌的字练的不错,她不用刻意改写法,方便多了。
“那真是可惜你一手簪花小楷。”
“小时候,母亲说字如其人,我觉得字写好看了,人也会好看。”
“你肯定想不到我儿时长得可丑的,我母亲跟我说,我们这一个血脉的十岁之前都长这样,谷外的人不知道,只觉得我们成人以后美,儿时肯定也美。”
“确实很美。”
“对吧,所以我那时候流落街头,卖身葬父,都没有人要,因为长得太丑了。”向冉冉说完看了一眼琴回发觉他正在听,于是继续说道:“我小姐路过,就把我买了下来,从此小姐在哪我就在哪。”
“所以你看,你的雪雕每次都会飞回来,因为你是他的主人,有你在地方就是他的家;我也一样,小姐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向冉冉指着去送信飞远的雪雕道。
“你生的这么好看,想来见过你的都会喜欢你。你必然没有受过那种鄙夷的目光吧。”
“我好看?见过我的都会喜欢我?那你呢?你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