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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二十三章 火一样的民族(第1页)

命运也许就是如此吧。当轻易的给了你最想要的东西之后,你就会发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

人类最恐惧的,也许就是孤独了。当天赐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了几十天后,那个湛蓝海洋上的一抹红色几乎是一种拯救的存在。

拯救了天赐的孤独,为天赐提供冲出那座孤岛的希望和动力。

也因此,在那些天里,天赐脑海之中都是那片红。硬要说这是爱的话,也实在是谈不上。更多的,也许是天赐将自己的想象强加到了那个红色身影之上,有些时候,红色身影甚至和天赐心底身处的那个白色身影产生了重合。

但此时此刻,看着那个蹦蹦跳跳的红色身影,再看看旁边那个大山一样的身影,天赐在一阵心悸和纠结之后,感到了一阵释然。

也许这样才是最好的,这样的壮实汉子肯定是一个合格的避风港。一个宽容的胸怀,才是上天给予她最大的宠爱,以及幸福吧。

就在这短短的一会儿,天赐已经放下了心头的一些执念,变得坦然起来。看着逐渐走近的人影,天赐迎了上去。

走到跟前,天赐突然发现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几步上前,双手拍了拍壮汉的胳膊。壮汉明显楞了一下,再看看天赐充满笑容的脸,反映过来后也笑着拍了拍天赐的胳膊。

有时候男人的友情就是这么奇怪,互相拍了拍胳膊以后,天赐和壮汉就像是多年的好朋友一般,互相嘻嘻哈哈的笑着走回家去了。

就这样,天赐暂且算是在这个聚落待了下来。通过互相画图示意,天赐也慢慢开始学习这里的语言,而天赐第一个学会的词,就是“朋友”。

期间,天赐曾经把自己在虫岛上看到的那些个金属外壳的人样子画下来给壮汉他们看,并比划着自己来的方向。壮汉明显对这个很重视,和村里人商量后,叫了两个人带上武器装备,往天赐来的方向乘船而去。不过由于壮汉介绍这些金属外壳人用的词过于复杂,天赐对这些人的来历还是不清楚。

至于那些被绑起来塞在麻袋内的大型蜥蜴,壮汉表示似乎曾经看到过,似乎蛮熟悉的,却并不是害怕的样子。天赐也只能等到自己再多掌握一些这个民族的词语后,再问一问了。

去寻找金属外壳人的两个人回来时并没有收获,不过天赐注意到了壮汉紧皱的眉头。看来这件事非常的棘手。

而当天赐把虫岛上的巨腿蚂蚱,镰刀螳螂、铡刀蜘蛛和大蜈蚣等画出来后,壮汉显得很是惊讶,对着天赐连连比划,并持续说着一个词。可惜的是,天赐一时还不了解这个词的含义。

对于小辣椒,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天赐知道她其实是个很好的人。有一天晚上以为天赐睡着了,还偷偷的看过天赐的后脑勺伤势如何。当然,白天对着天赐还是脸臭臭的。

这里吃的也不错,有一种不知名的果实是这里的主食,肉虽然非常粗糙,却很绵软,有点像是地球上的杂粮窝头的口感。水嫩嫩的鲜果也不少,当然也吃捕捉的鱼和一种叫作罗罗兽的肉。最厉害的一次是烤一种长达两米长着鳞片的生物,让天赐想到了被金属外壳的人杀掉的那三个蜥蜴,不禁吓了一跳。后来看清了是一种鱼类生物,这才安心享用美食。

这里的人非常淳朴,根本没有什么金钱的概念。虽然各自有各自的东西,但别人需要时都会很乐意的借给别人,有时候还会因为谁的东西被借的多而羡慕那个人。虽然大家都住在房子里,但这里的房子似乎是公共的,你可以随意走到任何一间房子里,然后住下去,不会有人来阻止你或打扰你。如果人口变多了,或者有人结婚,组成新的家庭,大家就会一起动手帮他建一个新家。而新人们也会理所当然的住着,没有任何不好意思的感觉。

这里很少有纷争,即便是有,也会在族长的主持下判明是非曲直,然后原本争吵的人会迅速回到朋友的状态,大家就又嘻嘻哈哈的在一起了。顺便说一句,那个壮汉就是族长了。

这个民族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字,记事多数靠的是画,然后会有一个专门的读音来解释这幅画,就这样形成了语言。所以他们的词也较少,日常简单的词汇就那么几百个,这给天赐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十几天后,天赐已经能简单的和壮汉他们进行交谈了。

壮汉的名字叫做史壮,在这里的意思是石头。天赐对此颇不以为然,明明该叫大山,多形象啊。

而小辣椒的名字叫菲儿,在这里是火焰的意思。对此天赐倒没有任何异议。

其实对于天赐学习闪族语言帮助最大的就是菲儿了。当某天晚上,天赐无聊时和史壮、菲儿他们说了一个地球上的传说故事后,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菲儿变得经常要天赐为她讲故事,而且菲儿很容易被那些故事感染。不过和天赐原本以为的有些区别,菲儿对女孩子喜欢的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兴趣,反而更喜欢骑士和勇者的故事。所以白雪公主举起了长剑勇敢的打倒了恶毒的母后,小红帽拿起了猎人的枪为自己的奶奶报了仇。而菲儿最喜欢的竟然是中国神话,当听到孙悟空大战十万天兵天将,决战凌霄宝殿时,眼中闪耀着的星光让天赐觉得菲儿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拿起棍子加入战斗了。

而史壮和天赐谈的更多的是关于他们民族的情况。史壮告诉天赐,他们称自己为闪族人,原本生活在一片辽阔的大陆上,在几千年前因某种原因来到了海上,分布在这片大海的几百个岛屿上。但并不是一个岛屿一个部族。比如他们所在的岛叫离山之岛,岛上生活着三个部族。其中最大的一个部族生活在山腰上,叫做火奴族,另一个生活在树林里,叫火木族,还有一个就是史壮的部族了,生活在海边,叫火雨族。

其实,原本这三个族是一个族,人口多了之后,生活资源不够了,只能分地而居。其中火奴族是主族,另外两个部族是分族,族长都是闪族战士。

闪族战士和地球上的战士有一定区别,是需要经过神的试炼后,由神的代言人萨满当场赐予战士称号。赐予称号后,会在身上进行刺青,然后闪族人就会凭借这种刺青获得一些格外的能力。比如力量更为强壮,体力更为耐久等,有些人还会得到一些特殊技能,这就需要机缘了。

所以闪族战士不仅仅是一种荣耀,更多的是管理权能的体现。比如说各部族的族长就大多是战士,而一个部族力量的直接体现就看战士数量。像是天赐所在的火雨族有2名战士,火木族则是有1名战士。而作为主族的火奴族有4名战士。和分族不同的是,火奴族族长是一名萨满,这也是主族地位的体现。

闪族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平常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寻找食物。史壮领导的火雨族分出来后占据了靠近海边的地方,食物的来源自然以大海为主,所以他们有着数量不少的舢板船。上次天赐之所以被打,就是因为菲儿以为是外人来偷船。这里的东西本族人可以随意使用,但外族人还是不能够随意拿走的。

至于上次看到的金属外壳的人,史壮告诉天赐他们是魔鬼,是“不好”的。闪族人的词语量少,对话比较简单。比如“不好”,可以泛指一切负面的概念,饭不好吃,事情做的不对,东西坏了,甚至人生病了,都是不好的。而反过来“好”也泛指了一切褒义的行为、物体以及事情。

每次月亮升起之时,他们就会聚集到广场上。广场当中石槽会点起火堆,然后大家一起唱歌跳舞,喝着一种用树汁做出来的酒,吃着食物。每到这个时候,大家都会开开心心的笑着,唱着,跳着,而天赐这个外人也没有遇到什么歧视,反而有很多人会因为对他的好奇,来拉着他去跳舞,喝酒,到最后,天赐都会被弄得醉熏熏的抬回家。

这真是像火一样的人们,像火一样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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