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
1989年。
小破屋内。
一个年轻人浑身冷汗的从床上惊醒。
随后,庞大的记忆涌入他的脑海!
我叫叶天强!
我穿越了!
而这个新身体的原主人竟然是一名卧底警察,已在洪兴潜伏了整整两年,成了b哥手下的小弟马仔。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心潮澎湃,暗自决定既然命运重新给了他活一次的机会,他定要在这个风云激荡的年代闯出一片天地!
就在他思索着未来的路要怎么走,如何出人头地之际,房外突然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叶天强连忙从床上爬起,随便套上了件大裤衩,打开房门,来到了客厅。
刚一出门,他便看见一个染着黄发、身穿t恤和牛仔裤的年轻人提着一袋饭菜从外头走了进来。
那年轻人看到叶天强,便露出一脸笑容:“强哥,你醒啦!我刚从外面带了午饭回来,咱俩一起吃吧!”
叶天强知道,这个年轻人叫飞仔,年纪二十出头,也是b哥的手下,与自己关系甚好,两人合租在这套房子里,成了舍友。
微微点头后,叶天强问道:“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
飞仔嘿嘿一笑,随即说道:“当然是你最喜欢的叉烧饭啦!赶紧趁热吃吧,冷了可就不好吃了。”
说着,他便在茶几边放下两个小凳子,将带来的饭菜摆放在桌面上。
一份叉烧饭,两罐啤酒,这就是他们简单的午餐了,作为底层的古惑仔,吃喝自然比不上那些有钱的大哥。
即便手头稍宽裕,他们也往往选择潇洒一下,去泡泡妞花个精光。
叶天强摸了摸肚子,坐到茶几旁,打开自己那份盒饭,拿起筷子吃了几口,味道确实不错。
这时,飞仔打开两罐啤酒,递给叶天强一罐,笑道:“强哥,别光顾着吃,来,咱俩喝一杯!”
叶天强接过啤酒,与飞仔碰了碰,抬头猛喝了几口,冰镇啤酒下肚的畅快,让他忍不住舒了一口气。
飞仔似乎心有激动,喝了几口啤酒后低声说道:“强哥,告诉你个消息,我的call机刚接到通知,b哥让咱们下午五点去大发财务公司,说是晚上有大事要办!我觉得,机会来了!”
飞仔跟着b哥不过一年多,早就心怀出头的梦想,这也是他混古惑仔的初衷。
但叶天强并不抱太大希望。
他夹起一块叉烧慢悠悠地说道:“飞仔,你别太兴奋,既然有大事,b哥肯定会挑几个能打的带出去出风头,陈浩南和大头那伙儿估计会去,我们俩恐怕就被派去打下手。”
叶天强卧底在b哥身边两年,对他为人相当了解,像他这种表现平平的小弟,一般就被安排在看场子、收保护费的活计上。
更何况,b哥一直在提拔陈浩南,明显是想扶持他上位,真有机会,陈浩南肯定优先。
飞仔虽然明白这个道理,心里却仍带些期待:“但人总得有梦想嘛,万一b哥今晚真派我们去,咱们也得提前准备好啊。”
叶天强对他的热情没有多大兴趣,只是随口道:“但愿如此吧。”
说实话,他刚刚重生到这个世界,对未来的方向仍有些迷茫。
这两年的卧底生涯,他和上级几乎没有联络,一方面是因为他消息不多,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安全考量。
甚至很可能,上级早已将他遗忘了,毕竟派来卧底的警察并不止他一人。
不一会儿,两人吃饱喝足,坐在沙发上点燃香烟,打开电视打发时间。
下午还得去见b哥,他们现在也没什么事情要出门,再加上身上也没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