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苏东启事件。
1961年9月19日,云林县&ldo;议员&rdo;苏东启夫妇以&ldo;涉嫌叛乱&rdo;罪被逮捕。苏东启为云林县&ldo;议员&rdo;,曾参加云林&ldo;县长&rdo;选举。落选后,与省&ldo;议员&rdo;李万居一起参加&ldo;中国民主党&rdo;筹组工作。因当时云林县人詹益仁,林东铿密议组织反对国民党的组织,图谋&ldo;台湾独立&rdo;,故拉有声望的苏东启加入,并担任领导,以扩大影响力。1961年1月,张茂钟在云林县詹益仁处商议成立武装行动队,草拟了行动计划。3月9日,武装行动队欲乘国民党第1047部队换防之机,袭击兵营,夺取武器。但因消息泄露,台湾&ldo;警务司令部&rdo;以&ldo;涉嫌叛乱&rdo;罪,于19日凌晨逮捕了苏东启夫妇,并沿线追踪,陆续逮捕300余人。1962年5月17日,台湾&ldo;警务司令部&rdo;以&ldo;阴谋叛乱、推翻政府罪&rdo;,将苏东启、张茂钟等人判处死刑;判处詹益仁等47人15、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后因云林县各方人士关注,云林县&ldo;议员&rdo;全体联名提出抗议,台湾军事当局不得不在1962年7月23日发表声明,承认&ldo;原判事实欠明&rdo;、&ldo;量刑失当&rdo;,决定重审。1963年9月25日,台湾&ldo;警务司令部&rdo;公布复审结果,苏东启4人改判无期徒刑。苏东启于1976年9月18日获释出狱。
---------------
反&ldo;台独&rdo;的斗争(3)
---------------
其五,&ldo;台湾独立联盟&rdo;事件。
1962年7月,施明德等30余名青年学生被台湾&ldo;警务司令部&rdo;以&ldo;叛乱&rdo;罪逮捕。
施明德,1941年出生在台湾高雄。1962年他是国民党炮兵学校候补军官班13期学生,他与其他学生互相串联,探讨台湾前途,主张走&ldo;台湾独立&rdo;道路。并成立&ldo;台湾独立联盟&rdo;。其宗旨是&ldo;推翻国民党,建立台湾民主共和国&rdo;。约定在台中、高雄等地发展力量。事情败露后,均被国民党逮捕入狱。该案牵连200余人。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1977年获赦出狱,1978年11月担任台湾党外刊物人士助选团总联络处执行秘书兼发言人,负责助选团的全部事务。1979年8月出任党外刊物《美丽岛》杂志社总经理,因同年底高雄事件被台湾当局通缉,逃亡26天后被捕。1980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1990年5月由李登辉特赦出狱,随即加入民进党并任顾问,还当选新成立的&ldo;台湾人权促进会&rdo;会长。1990年10月与许信良争夺民进党第五届党主席失利后,创建&ldo;新台湾重建委员会&rdo;。1993年2月任&ldo;立法院&rdo;民进党党团召集人,11月代理党主席。1994年5月,当选民进党第六届党主席。1992年、1995年、1998年连续当选台湾&ldo;立法委员&rdo;,1995年11月任亚洲自由政党联盟主席。1996年3月因&ldo;总统&rdo;选举失利辞去民进党第六届党主席职务,转任顾问。2000年11月,因感觉民进党现行路线与理念渐行渐远宣布退出民进党。
其六,&ldo;同心社&rdo;事件。
1962年底,侨居印尼经商的台湾屏东人陈智雄因策划组织反国民党的&ldo;同心社&rdo;而被国民党当局逮捕。
陈智雄是台湾屏东人,1927年出生。他走上&ldo;台独&rdo;之路是从其在1959年3月于日本结识廖文毅开始的。他加入了&ldo;台湾民主独立党&rdo;,被任命为该组织东南亚巡回特使。1962年6月,陈智雄赴日与廖文毅联络,至东京后第二天即遭日本警方逮捕,后交给台湾警方,因证据不足获释。1962年底,陈智雄从宜兰写信给屏东戴村德、萧坤旺宣称美国将更换驻台大使,&ldo;台独&rdo;有望,请他们联络人,组织&ldo;同心社&rdo;,以开展推翻国民党统治的斗争。因此信被台湾情报部门截获,陈智雄等人相继被捕。1963年10月,台湾军法处以&ldo;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rdo;和&ldo;阴谋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rdo;罪被判处陈智雄死刑,戴村德、萧坤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64年6月30日,陈智雄被枪决。
其七,彭明敏事件。
1964年9月20日,台湾&ldo;警务司令部&rdo;以鼓吹&ldo;台湾独立&rdo;、&ldo;涉嫌叛乱&rdo;将彭明敏与其学生谢聪敏、魏廷朝逮捕。
如前所言,彭明敏&ldo;独立宣言&rdo;写好后尚未发出即被国民党情报部门侦知,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相继被捕。彭明敏于1964年10月被台湾军事法庭以&ldo;叛乱罪嫌起诉&rdo;,1965年4月2日分别被判刑。由于彭明敏在岛内外有一定影响,被捕后引起海内外留学生的抗议活动,美国也对台湾当局施压。考虑各方反应,台湾当局企图让彭明敏3人&ldo;回心转意&rdo;,然彭氏3人既不认罪,也不接受引诱,故台湾军法处判处彭明敏8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因美国施压,国民党当局被迫于1965年11月3日就特赦了彭明敏。彭被特赦后,受到24小时监控,国民党再度企图拉拢他,蒋经国还亲自召见他,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改变彭明敏的&ldo;台独&rdo;理念。1970年1月3日,彭在美国人帮助下逃离台湾,抵瑞典,9月27日彭到美国,被聘为密西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在美期间,彭明敏变本加厉地宣传&ldo;台独&rdo;主张,很快成为美国&ldo;独派领袖&rdo;,趋于沉寂的&ldo;台独&rdo;活动因彭明敏的加盟再度猖獗起来。1992年11月自美返台,先后任民进党顾问,创办台湾国际论坛基金会和&ldo;彭明敏文教基金会&rdo;,任会长。1995年2月加入民进党,3月被民进党推举为&ldo;总统&rdo;候选人。1996年参选&ldo;总统&rdo;落败,4月成立&ldo;建国会&rdo;,任会长。1998年9月宣布退出民进党。2000年5月获聘&ldo;总统府资政&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