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嗳”了一声,细细打量着程新余,眼神充满了怜爱。
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两人一同坐下。
靳恩亭坐得很随意,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温声开口:“馄饨好吃吗?”
像是朋友间在拉家常,亲和随意。
程新余睁着一双大眼睛,眼里流出不解,“都没吃呢!”
靳恩亭:“我是说你从我家顺走的那盒馄饨。”
程新余:“……”
味蕾被回忆唤醒,脑子里全是馄饨的鲜香,她连连点头,“很好吃!”
靳恩亭难得的露出了笑意,“我妈跟王叔学的手艺。”
难怪那么好吃,敢情是拜了师呐!
“我从小跟着我妈吃他们家的馄饨,三十多年了,味道从没变过。”
一家小小的馄饨店,几代人的坚守,还能不改初心,不变味道,这太难得了!
馄饨油亮油亮的,冒着热气,像是一只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紧挨在碗里。皮薄馅大,晶莹剔透,葱花都撒得比别处好看。
程新余咬了一口,馅料就是普通的猪肉和芹菜,外加一点香菇和胡萝卜,并无神奇之处。可那味道却是鲜香十足,刺激着味蕾,让人欲罢不能。
她眯起眼睛,表情享受,“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靳恩亭坐姿闲散,右侧方的一截暖光直直打过来,照在他脸上,冷硬的轮廓柔化下来,温和而从容。
受她感染,男人的眼角眉梢不禁现出一点笑意。
他发觉自己很喜欢和程新余一起吃饭。她对美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心,什么都不挑,来者不拒。可每一样食物落进她嘴里,她都能吃得津津有味的。她给了食物应有的尊重,最大程度的发挥了它们的使命。
不止在吃食方面,其他方面她也不怎么挑。每天穿最简单的衣服,住简陋的出租屋,通勤靠打车或者自己蹬小黄车,全身上下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连一个大牌包都没见她背过。
她不拜金,也不虚荣,物欲很低,活得简单又知足。
他突然觉得她其实很好养活。谁当她男朋友想必会特别轻松,不用绞尽脑汁给女朋友买这买那。
她那个前男友委实没眼光。这么好打点的女朋友都不要。
馄饨分量很足,一大碗下搜刮完,程新余的肚子鼓鼓囊囊的。
靳恩亭提议去附近走走,消消食。
两人沿着枝白路慢慢往回走。
几场春雨过后,枝白路的樱花已经谢了一大半。来打卡拍照的人自然也就少了。hr
()
span传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