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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代虽然喊着“讲文明、树新风”,其实老百姓讲话还是比较“朴实”……哈哈,何小曼要适应这种“朴实”,也要保持自己不被同化。
“她不是没脸,是脸疼吧。费尽心机,一无所得。”何小曼靠在教学楼二楼的阳台栏杆上,望着校门口随风荡漾的红色横幅,越发觉得一切的美好尽在眼前。
史培军转头看她,被她从容自信的神态吸引。这个年代的小女生,真的很少如此沉静优雅。
“何小曼,以后你去了重点高中还会记得我吗?”
加了20分,何小曼一只脚就已经踏进了重点高中的门槛,以后他们之间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走的路也会越来越不相同。记忆如此温柔,会将过去的一切都变得更加美好;记忆又如此刻薄,一路行走,一路遗弃,还带着疾风不可捉摸。
我会是被遗弃的那一个吗?这是来自古城少年最深沉的思索。
何小曼心中微微一动,第一次感觉到了史培军的少年心意。
不知何时,史培军开始悄悄地拔个子了,已能和何小曼平视,嘴角起了一圈茸茸的胡子,声音变得怪怪的,脸上的痘痘比以前更多。
何小曼不可能对他动心,她对男性有自己的期望。但是,作为朋友,史培军真的非常优秀。
来到这个世界,除了家人,史培军大概是对她最好的一个朋友。这友谊已经超越了一开始的“相互利用”,变得纯粹又微妙。
望了望史培军,何小曼笑道:“当然会记得。不是说好友谊地久天长吗?”
史培军绽开青春的笑脸,罕见地伸出一只手:“说得对啊。我们击掌为誓!”
清亮的掌声,回荡于天空,轻盈悠长却又似印在彼此心上。这是何小曼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份约定。
关于青春的友谊。
珍珠弄,何家一片欢腾。虽然不能挂横幅,但他们自有一套庆祝方式。
虽然何家最近忙于装配电视机,经费正紧张,王秀珍还是从生活费中挤出了几块钱,买了一条鱼,切了半斤肉,尽其所能,满满当当的做了一桌菜。
胖大婶见王秀珍在门口杀鱼,好奇的问:“哟,今天这么丰盛,是要来什么了不得的客人吗?”
“我家小曼英语比赛得了全市第一,你说要不要庆祝。”
王秀珍也搞不清英语比赛和英语作文比赛的区别,更搞不清全市第一和一等奖的区别,反正在她心里,女儿就是最强的。
胖大婶家孩子已经工作了,所以跟何小曼没有可比性,此时只有高兴,没有一丝嫉妒:“还是你家小曼厉害,到底老何的种好啊!”
一边说着,一边朝王秀珍挤眉弄眼。
这种弄堂里常见的荤笑话,王秀珍自然是一听就懂了,但她一点都不打算解释,反而很骄傲的道:“当然了,小曼像我们家老何,那就是读书的料。”
林家姆妈出来倒垃圾,听到了这话,又一对比自己家二妞,气就有点不顺。
二妞林洁跟何小曼在一个班,明明以前都是一样读书不太灵光的小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何小曼就跟突然开了窍似的,成绩蹭蹭的往上。
共患难时,心态一般都还好,一方要是富贵了,再看看自家那惨兮兮的现状,那多半就完蛋。
林家姆妈现在心态就有点完蛋。
虽然她家林科长学问比不过何立华,头发也很贫瘠,但他是科长啊,林家也是拥有电视机的科长之家啊。这点儿优越感不能丢。
“听说你家小曼得奖的作文,是第二天送到教育局的啊。小曼还真是蛮能干的,教育局都敢闯。不得了。”
王秀珍完全不知道这段插曲,听了微微一愣:“哦哟,这个小孩子就是痴胆大。不过,人家教育局能收,总归也是作文写得好呀,林家姆妈你说是伐。”
林家姆妈撇撇嘴:“这我哪晓得,我又看不懂什么ABCD、蛇盘田鸡。你家老何懂的呀,还是你家老何有学问……”
一听到人家夸自家老公,王秀珍就开心,嘴角也忍不住咧开了。
哪知林家姆妈还没讲完,悠悠地弹着指甲缝里的脏东西,假笑道:“老何出马,对付那些中学生,还是优势很大的喽。”
这话锋好像不对啊?
王秀珍还没回过神来,胖大婶已经惊呼:“林家姆妈你这个不好瞎说的喽!”
“我可没有瞎说。去问问同学,都知道的呀。人家作文早早就交了,只有小曼的作文是后来拿了一篇新的替换进去的呀。这隔了一晚上……谁说得清。”
“啪”,又是一声,不知道从指甲里弹了什么龌蹉的东西出来。
这下王秀珍听懂了,这林家姆妈的意思,是说小曼的作文是何立华代笔的啊!
现在的王秀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包子王秀珍了。女儿成绩变好了,手头不是那么窘迫了,家里都快有电视机了,腰杆硬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