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薄笠的公寓相当大,但他的房间却极其好找。
小少爷长得华美,喜好也是华美,他所经过的地方,住的地方必定是精致华美。
准确无误找到了薄笠的房间。
将人送到了房间里,张牙舞爪的人安静下来,明劫才认真打量起来薄笠。
这张脸近看远比远看好看,只是他清醒的时候更生动,更鲜活。
明劫伸手触摸薄笠那已经很短的头发,可还没触碰到他的头顶,一只过于纤细的手就抓住了他的手腕。
“你想干什么?”
一个不重要的角色,明劫并不打算花过多的时间周旋。
“看不出来吗?薄原,我一直以为你是真的不屑于出卖肉体,不过,是我高看了你!你之前拒绝那些人抛出来的艳色橄榄枝,只是因为他们给的不够多罢了。”
薄原面无表情,可眼底的浓墨看得出来他现在并不高兴。
“小孩喜欢一个玩具是不会长久的,你觉得你能在薄笠身边待多久?”
薄原却突然笑了一声,抬起眸子与明劫对视,眼里也满是轻蔑。
“确实,小孩喜欢一个玩具不会太久,可若是玩具入不了小孩的眼,那他……多被看一眼都是恩赐呢?”
倒反天罡。
愉悦没消失,但他转移到了别人眼睛里。
明劫沉了脸。
这薄原,真是令人讨厌!
*
薄笠进入了梦境。
那是一个宴会,十层小蛋糕,快要比房子还高了。
周围的人都穿着好看的礼服,他看到了十三岁的程诀。
十七岁的曲盛,还有十岁的自己。
薄笠突然意识到要发生什么。
不!不!
不要!
不要继续!
可梦境不让他如愿。
十岁的自己过完第一个整十生日,被爸爸举起来切完十层蛋糕,大家都在祝贺他。
说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程诀也说他将来一定了不起,他带来了一个人。
薄笠看到了那个人。
都说梦境里没有感受,可薄笠分明感受到了从头到脚的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