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革大潮中,百姓与豪族间的隐性情绪悄然滋生,然而这位大圣人却未能在短时间内洞悉。
王莽沉浸在民间反响热烈的假象中,刘歆等人也因此大受鼓舞。
他们认为,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顺利启动,那么下一步的经济和金融改制便指日可待。
在儒家的话语体系中,“本末”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经济金融概念。
其中,“本”指的是农业,而“末”则涵盖工商业和手工业。
儒家学者坚信,天下贫富不均、荒年战争导致的饥荒,
除了土地制度不合理的客观因素外,人们因短视,舍本逐末的主观选择也是罪魁祸首。
汉朝,作为一个铺张扬厉的时代,对高官厚禄和奢侈生活的追求已成为其独特的时代印记。
然而,这种风貌却令儒家学者忧心忡忡。
他们认为,新朝肩负着解决资本肆虐下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问题的重任。
为了治理贫富分化,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重农抑商、损有余而补不足、管制货币以节制货物流通、削弱易发财的经济部门。
这一逻辑链条在儒家的思辨中逐步展开。
随着这一思潮的涌动,始建国二年,刘歆正式向王莽上奏,阐述了他的观点。
他引用周朝的泉府制度为例,指出周朝设有专门管理货币的部门,负责平价购销货物,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这正是《周易》所倡导的理财之道,即儒家理财应以道义为先,而非单纯追求利益。
刘歆等人借此表达了一个明确的意图:
“尽快启动财政、金融、税务以及经济方面的全面改制,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刘歆的奏疏被呈上之后,接下来的几年,甚至直至新朝末年,
王莽以雷厉风行、持之以恒的态度,一道道下达了改制的诏令。
这些改制的措施被统称为“六筦”。
“筦”,即“管”;而“六筦”,则指的是六种针对财金、税务、经济方面的管制措施。
其目的在于遵循儒家的理念,抑制贫富分化,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财富平等。
具体来说,这“六筦”包括:
第一、酒的专卖。
第二、盐的专卖。
第三、铁的专卖。
这三种措施相对容易理解,即由朝廷官方负责经营酒、盐、铁的销售。
鉴于这些商品是每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此利润丰厚。
通过实施国家专卖,朝廷能够获取大量的财政收入。
儒家虽然一贯看不起商人逐利,但刘歆却巧妙的提出“理财”二字。
儒家并不反对理财本身,而是反对以追求利益为唯一目标的逐利嘴脸。
他们强调伦理道德的重要性远超过赚钱。
《大学》中的名言
“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
正是体现了这一思想。
因此,在刘歆和王莽看来,新朝的盐铁专卖与汉家的盐铁专卖虽然形式相似,但性质截然不同。
前者的目的在于抑制通过经营盐铁酒而暴富的商人,而后者则是为了敛财以供战争和奢靡之需。
第四、名山大泽产生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