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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在一些史学论著里,把罗汝才同李自成之争说成是路线分歧,认为罗汝才是&ldo;流寇主义&rdo;的典型代表,而李自成则是着手克服&ldo;流寇主义&rdo;的错误,双方在应否&ldo;专土&rdo;的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争执。这种说法的根据是吴伟业的一段记载:自成&ldo;置酒燕,语挑之曰:&lso;吾与汝起草泽,不自量至此。今当图关中,割土以分王。&rso;汝才粗疏,时又醉,张目答曰:&lso;吾等横行天下为快耳,何专土为?&rso;自成意色大忤。&rdo;20罗汝才是否满足于&ldo;横行天下为快&rdo;,反对&ldo;专土&rdo;,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就目前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在崇祯十五年底到十六年初,李自成积极延揽人材建立地方政权的时候,罗汝才依靠他的重要谋士玄珪,也在从事着同样的工作。如崇祯十六年正月十三日,罗汝才部占领湖北安陆后,&ldo;用絃圭为考试官,遍拘诸生。&rdo;(21)攻克承天活捉明钟祥知具萧汉后,罗汝才也曾劝他投降:&ldo;吾知汝清官,能降我,当不失富贵。&rdo;萧汉顽固不化,&ldo;伪参谋絃圭者又诱之曰:守死者腐儒之迂谈,行权者达人之妙用。&rdo;(22)由于罗汝才、玄珪不久就被处死,我们对罗汝才部义军在占领地区的设施了解不多。但从这些片段的史料中,可以说明罗汝才也是重视地方政权建设的。

革、左五营的另一位著名领袖老回回马守应。在&ldo;罗、贺事件&rdo;发生时正率部向澧州(今湖南澧县)进军。李自成授予他&ldo;永辅营英武将军&rdo;的称号,颁给四十八两重的金印一颗(23)。马守应推辞不受,意在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李自成几次调他带领部众回襄阳,马守应不想蹈罗、贺的覆辙,把队伍拉到长江以南的松滋一带地方(24),与李自成保持若即若离的态度。甲申年春天,张献忠义军由湖广入川,马守应在彝陵病死,部众随张献忠入川。五营的其他三位领袖即贺锦、蔺养成、刘希尧则成了李自成的部将,在推翻明王朝的宏伟事业中作出了贡献。

经过一个很短时间的动荡之后,明末农民大起义中原来各支独立的队伍,终于在李自成的领导下统一起来。张献忠虽然在行动上仍然我行我素,但也曾在一段时间里于名义上承认李自成的领袖地位。他在湖广直至入川后的战斗中,从战略上都有力地配合了李自成起义军。

&ldo;罗、贺事件&rdo;发生后不久,李自成又平定了袁时中的叛乱。

袁时中,河南滑县人,崇祯十三年在开州聚众起义。十四年渡过黄河转战于河南、安徽、江苏的部分地区。由于河南原先有袁老山为首的矿民起义队伍,所以袁时中的队伍被称作&ldo;小袁营&rdo;。在河南府县的地方性农民起义中,小袁营是流动性最大也是发展得最快的一支。崇祯十五年,李自成部已在各支义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袁时中也应邀同李自成等部联合作战。在李自成的部署下,他所率领的小袁营立下了一些战功。当李自成、罗汝才和革、左五营南下湖广时,袁时中部仍然留在河南。由于袁时中本人的不坚定,经常动摇于起义军和明政府之间,明朝地方大员也多次拉拢他,希望把他拉过去搅乱李自成部的后方。李自成发觉了他同明政府的勾结以后,曾经派扶沟庠生刘宗文向他提出劝告。袁时中却自以为羽翼已成,李自成的主力远在湖广荆襄一带,鞭长不及马腹,奈何他不得,竟然把刘宗文逮捕送往明河南巡按御史苏京处,借以表明心迹。接着他又袭击李自成部义军的游骑数百人,除杀死一半外,被俘者也送往苏京处杀害。这种背信弃义的举动,激起了李自成的极大愤慨。他只好派出部将,领兵急速驰往袁时中驻地河南睢州,在崇祯十六年五月二十日左右,出其不意地一举击破小袁营。袁时中被擒处死,部众除散去一部分外都参加了李自成起义军(25)。

袁时中的被擒杀,同&ldo;罗、贺事件&rdo;相隔只有两个多月,它们虽然同样都加速了明末农民起义的统一过程,但在性质上是有重大区别的。&ldo;罗、贺事件&rdo;已如前述,是以特殊形式解决农民起义在客观上需要统一的问题;而消灭袁时中,则主要具有镇压叛乱的性质。它防止了袁时中威劫所部起义军投靠明政府,对于稳定李自成起义军对河南地区的控制起了良好的作用。

第三节襄阳政权的建立

崇祯十五年冬,李自成等部起义军已经稳定地控制了河南省的广大地区,开始派遣地方官吏,建立同明政府相对峙的农民革命政权。起义军南下湖广,使其占领的地方越府跨省,取代朱明王朝的形势逐渐成熟。再加上起义军本身实现了统一,就为建立中央政权创造了条件。崇祯十六年春,起义军改襄阳为襄京,建立了中央机构,同时在政治上、军制上和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建立全国政权奠定了基础。

在政治上,主要是普遍地建立各级政权。中央政权设立于襄阳,暂名为&ldo;昌(倡)义府&rdo;(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府的简称)(26)。李自成以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的名义担任最高领导人(27)。这时还没有建国号,也没有改元,文移布告俱以干支纪年(28)。中央机构中设丞相一人,以牛金星任之(29)。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分理政务。各政府置侍郎一人,以喻上猷为吏政府侍郎,萧应坤为户政府侍郎,杨永裕为礼政府侍郎,邱之陶为兵政府侍郎(30),邓岩忠为刑政府侍郎,姚锡胤为工政府侍郎。侍郎之下有从事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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