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冷哼,笑了几声之后,嘴角,却再也弯不起来了。
名利于前段日子的她而言,就像那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苦苦追求了几十年的东西,谁情愿说放手就放手。
二十年前,为了摆脱农村人的身份,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红起来,不惜和比自己老那么大岁数的夏志权上。床,在怀上孩子之后,那个男人向自己求了婚。
本想着为人作嫁之后,仗着经济条件还不错,即使不爱这个男人也要打算息影把日子就这么过下去。可是结婚当天晚上,这个男人就跑到外面玩别的女人。
找不到契机,方云婧只能忍,尽管夏志权对自己不忠心,可是却很爱这个儿子,似乎冥冥之中就已经形成了一股筹码,夏志权经常带着儿子到处玩,而他则用一些关系来保证方云婧在影坛的不愠不火。
当年的&ldo;天厦&rdo;在娱乐圈虽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和现在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直到洛骏严过来。
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二十出头便能把整个公司管理的有条不紊,也许和他的父亲是全国最大报社的老总有关。
尽管洛骏严能力各方面都不错,但就像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书呆子一样,男女感情上的白痴。在生活和演艺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方云婧最懂什么样男人喜欢哪种口味的女人。
装傻和依赖成了她勾。引他的法宝。
当时的方云婧发现洛骏严很有商业头脑,比夏志权强上不少,在成功让洛骏严喜欢上自己之后,便提出了打包调换夏志权药物,然后再让他娶自己的事。
一切,从第二次结婚开始,便又回到了‐‐用不着为经济担心,用不着强迫自己生孩子,那就一心一意走红娱乐圈好了。
只是当路越走越远之后,就像洛骏严口中所说的,已经被程序化了,神往的东西已不再是神往,而是成为了刻意。
几十年的心血,到头来,自己都嫌腻了。
就像小说中的金阁寺一样。
因为过分的美丽而使得主人公想要占有,让人痴迷偏执,而内心却被禁锢束缚,使得主人公被孤立了起来,最后的沟口,不得不火烧了金阁寺。
当吸到夏弄言给的那根烟起,片场中的那道熊熊大火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烧完。
当时,便产生了一个想法:她什么都不想要了。
第41章四十一章:肥肉
每次洛骏严上三楼工作的时候,夏慕都会跟来。
如果是拍摄工作,夏慕会跟在旁边送道具,打光;如果是模型制作类的,夏慕则会跟在旁边端茶送水;如果是平面设计类的,夏慕则会在旁边建议商讨。
夏慕几乎很少去大学里面上课了,因为在大学里面一个星期学的东西还没有从洛骏严这里一个晚上学的多。
&ldo;我有个建议。&rdo;夏慕将热水放到男人的办公桌前。
&ldo;什么?&rdo;男人转头看着夏慕。
&ldo;要不我们成立一个工作室吧。&rdo;夏慕卖乖地笑道,&ldo;就我们两个人,搞一个创意设计类的工作室,地点就在三楼,我们可以做类似海报,广告,产品设计一些你我都会的事情,然后就开始接单。&rdo;
&ldo;你要是缺钱,开口问好了。&rdo;洛骏严淡淡地瞟了夏慕一眼,然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手头工作上,&ldo;对开小卖铺这种东西没有兴趣。&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