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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雨点沉重地打在玻璃门上。没有办法开车。晕黄的路灯光把车玻璃上的雨滴映照在她们的皮肤上:脸,脖子,肩,手臂,腿……流动着的晃动雨滴变成闪烁的光影。雨声被封闭的车子隔离在外面。我们都淋湿了,头发上脸上全是雨水。

莲安伸手过来抚摸我脖子上的雨影。轻轻触及,似害怕惊动。她脸上的胭脂完全褪去。漆黑的眼睛,看起来镇定至极。但我知道她已经烂醉。

她说,良生,若你知道生命还只剩下一半的时间,你会怎样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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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年冬天圣诞节前夕他结了婚。他写信给她,告诉她这个消息,向她道歉他的动手,并要求她离开乐队停止一切与专业无关的活动。他要她一心一意学习。他说,生命并不是为所欲为,有时候我们的承担要大于接受。我与你母亲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不相信这句话。而我相信。我想好好照顾你,莲安。你要相信我。请相信。

相信。相信是在黑暗中捕捉他手心皮肤里的烟草田地味道。是母亲在法庭上用手在判决

书上按印时脸上的微笑。是深夜大雨之中海面上的潮水。是在火车卧铺看到的陌生站台上的暗淡灯光。相信亦是她的幻觉。

收到信之后,他们就赶往去邻近一个城市的路上。有酒吧邀请他们过去做圣诞节演出。她是在火车上看完那封信。窗外有干燥细碎的雪花飘落,消失在黑暗的田野上,逐渐变大。她只觉得手冰凉,信纸悉索作响,原来是手指在颤抖。亦或那又是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缓慢碎裂着的声音。

看演出的人很多,酒吧喧嚣吵闹,很多年轻的孩子拥挤在一起跳舞。他们在唱了四首歌之后,最后一首是她自己写的,宛转的慢歌。她几乎如同清唱:

我想在水中写一封信给你,一边写一边消失。什么时候可以写完,什么时候可以告别。

她重复这极其柔美宛转的几句,台下发出尖叫声,有人笑,亦有人在哭。她轻轻放下手里的麦克风,跪在地上蒙住了脸。

结束演出,走出酒吧,外面已经大雪纷飞。在凌晨的大街上寻找小饭馆宵夜。她突然很想跑步,在沉寂的大街上飞快地跑起来,但积雪滑溜,跑出几步就摔倒在石板路上。耳边只听到大雪嚓嚓嚓剧烈飘落的声音。头发和衣服很快就被雪花淋湿。冰冷的水滴流过眼睛。她又开始感受到那种童年时强力压抑自己的饥饿。

饿。非常饿。皮肤,胃,连同她的感情。

她闷头吃食物,用力吞咽,一言不发,急欲把自己填补。保罗喝了六瓶啤酒,醉意醺然,伸手过来抱她,要与她接吻。她劈手就给了他两个耳光,推倒他,像兽一样扑过去与他纠打在一起。踢他,咬他,大声尖叫。桌子推倒,碗盘摔得稀里哗拉。直到别人把他们拉开。保罗浑然不解,脸上一块一块血红的牙印。她已经用尽自己所有力气,只是坐在墙角里喘气。吵吵闹闹,三四点左右才回到借住的小旅馆。他们是清早的火车回去。

天色发亮的时候,她走进保罗的房间。

已是凌晨。大雪亦已停止。每当有积雪在风中跌落,树枝就发出轻微的折裂声音。他与另一个同伴住着同一间房,两张单人床。她光脚走过冰凉的水泥地,身上的皮肤敏感得汗毛直竖。挤进他的床上,紧紧抱住他。他的手碰到她的皮肤,依然没有清醒过来,只是懵懵懂懂地要她,用自己膨胀的身体进入她。她越是痛越是紧抱着他,恨不得用他填满自己全部空缺。

旁边铺位上的男孩翻了一个身,背过去继续睡。他们就在小旅馆散发着肮脏气味的被单里赤裸相拥。她像一头小兽,执拗而激烈。却不与他说半言只语。

起身,穿上衣服。粘稠的精液顺着大腿在冰冷空气里往下流,其中混合着她自己的血。她用手摸着墙壁,慢慢地走出去。关上房门。黑暗覆盖。

莲安(13)

她跟保罗去广州。给一辰回信,说,我不需要你的照顾。也不用来找我。我会很好。谢谢。

他们之间的游戏,这是最后一次。她不再让自己有机会对他屈服。或者再试图反复印证他的感情。他的感情就在那里。稀薄,寂静,一如她的幻觉。乐队解散。她和保罗只是在这个城市的低层徘徊。混迹与小酒吧里演唱,跳艳舞,录口水歌。保罗倒卖盗版碟片,每天东

躲西藏,几次差点被抓起来坐牢。有时亦困顿得连方便面也买不起。

她知道她来到这个陌生闷热的城市,只是为了遗忘。她要忘记一些事情。亦或仍旧是在记忆。贫穷会让人发胖,邋遢,沉堕。即使她曾经在一起的,是一个那样高贵而富足的男子。但她还年轻,并不觉得悲观。

她只是要对抗自己的爱,以及如此激盛的生命。没有表达,没有要求。背在身上得不着交付。

她去医院堕胎,在手术台上差点大出血死掉。晚上躺在地下室里痛不可忍无法入睡,保罗照样不知去处酗酒找妓女鬼混。她在自己的罪中不觉得怅惘。幻觉是她心里一朵从污泥里生长出来的白莲花,充满信仰。甚至是与她自己的生命都无关系的欲望。

她知道她在爱。这是她一个人的事情。

莲安(14)

她和保罗的感情1年之后结束。他只是她用来遗忘或者记得一个工具。他们的关系结束得太过轻易。她独自来到上海,想重新开始。

住在一家小旅馆里。房间狭小肮脏,形状不规则,窗台部分是凸出去的三角型。卫生间的浴缸有锈迹。空调的声音很响。她每天晚上出去演出之前,会先熨平自己演出时穿的黑色蕾丝胸衣,把一对高跟凉鞋擦亮。她的脚趾生得好看,一小颗一小颗,只涂一层淡淡的粉色

蔻丹。凉鞋细带上缀着水钻。

她在黄昏临近时,热水淋浴,然后穿着内衣坐在窗台上,抽一根烟,喝些许从超市买来的廉价香槟,以便使自己的脸色红润。透过玻璃窗,看日光已逝的城市沉浸在模糊暮色里,远处的高架桥车水马龙,一片喧嚣。

她大概有一两个月的时间住在那间房间里。旅馆是公众场所,所以像一个洞穴,给人自给自足的错觉。她住在廉价旅馆的小房间里,即使在独自洗澡,睡觉,看电视,抽烟,失眠……也知道自己置身在人群之中。床单上有许多人留下的痕迹和气味,来回辗转,无法被清洗。但她不觉得脏。也许这就是生。在陌生的危险的处境里,她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生。是这样亮烈而决然的生活。

aya走过来,把一张点歌单连同一张大票纸币塞进她的底胸胸衣里面。点歌单上写着她的手机号码。她说,明天下午2点,记得给我电话。那会儿我起床。aya剃着平头,耳朵上干干净净的两枚黄金小圆圈耳环,画眼尾上翘的眼线。她和四五个衣着时髦的年轻女子在酒吧的角落里喝酒。无法分辨她的年龄。后来得知她亦不过是35岁。

她那时在茂名南路轮换着酒吧唱歌。人生地不熟,收入并不稳定。只是随波逐流。她并无其他选择,给aya打了电话。aya约她在一家咖啡店里见面。时间是深夜12点多。她在电话里对她说,我近日特别忙。大约这只有这个时间才会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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