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店经理就拿了一个像小手电筒一样的灯。
他对着戒指的背面照了一下。
原本黑色的部分突然就变成了绿色。
这个倒是让唐晚儿大开眼界。
“这什么材质的?这么神奇啊!”
“这种材质叫墨翠,比起翡翠相对来说比较罕见一些,重点是它里面没有杂质,水头好,也没有什么棉絮,无论从哪个地方来看都绝对是上品,当时我老板去缅甸开石头,就开出了这么一块完全没有杂质的墨翠,所以才说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这个是独一无二的东西,无论你在任何一家店都未必能买得到这种设计和这种材质的戒指。”
唐晚儿觉得有点太贵了,总觉得几百万的东西,戴在手指头上难道不重吗?
而且所有的东西戴在她的手上,大概都会跌了价。
即便再昂贵的东西,戴在她的身上,别人也会觉得这个东西,是不值钱的廉价货。
她立刻想要把戒指给摘下来,“还是算了吧,要不我就买普普通通的钻戒好了,最起码钻戒看上去还像是真的,这种东西还戴在我手上,别人说不定以为就是几块钱的小玩意儿。”
傅言尊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再次将那枚戒指戴上了她的无名指。
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喜欢这枚戒指的,只要喜欢就是有价值的。
千金难买心头好,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傅言尊直接从钱夹里掏出了一张黑卡,递给了店经理。
“就这个吧!”
店经理立刻乐开了,花就是喜欢像傅言尊这种爽快的人。
“两位可真是有眼光,这枚戒指才刚到我们店不到一个星期,如果二位再晚来几天,说不定就被别人买走了。”
唐晚儿有些不太好意思,让傅言尊给她花这么多钱。
对方是她的丈夫,但是他们两个毕竟在一起的时间不多,虽然她口口声声的说想要把他给花到破产。
但是实际上,她可不是那么败家。
“我看还是算了吧,这种这么高端的东西,戴在我身上真的挺掉价的。”
傅言尊却将她戴着戒指的小手包裹在自己的掌心当中。
虽然语气和眼神没有多么温柔,但是他的话却让人觉得很温暖。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只要你喜欢的就是指在贵我都会给你买,只要你喜欢就好。”
唐晚儿低下头,看着被他紧握的手,还有露出来的戒指。
仿佛有一种暖流,透过指尖传递到四肢百骸。
从小到大,她都不敢奢望太昂贵的东西。
因为从小到大就被刘云告知,她根本就不配。
即便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也就只能站在远处偷偷的看着。
她很喜欢唐苏苏的礼物,喜欢她的东西。
刘云和唐兆辉会毫不吝啬地满足她所有的愿望。
可是她呢?
无论想要什么都是一种奢侈。
还记得小时候,在上小学的时候。
她的书包坏了,想换一个自己喜欢的书包。
可是刘云和唐兆辉却只是拿了一个唐苏苏不要的书包给她,而且还是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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