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莎第一次见沈越,是在夜笙。她陪喝高了的陈七月去洗手间,一出来,那傻姑娘就不见了。她急匆匆的去找人,结果就遇上了沈越。
一米八几的男人,头发剪得很短,漆黑的眸子看过来,冷淡里透着股凌厉。抿着唇不说话的时候,样子有点凶。
这男人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座行走的冰山,能把人冻死。但林莎自幼是个不服输的性子,你拗我比你还拗,你凶我比你还凶。你淡定,那我只会更淡定。
于是,她愣是将人堵在夜笙门口,仰着下巴和男人对视,试图用同样萧杀的目光逼迫沈越交出陈七月。
当然,事情最终以“贼几把二逼”的方式结束,这是她事后复盘的时候对整件事情的评价。因为她和沈越这场无声的较量,一场被她看作高手过招的较量,却被跟着沈越来的一个二货定义为“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并一直殷勤的问她:你俩玩完了?谁赢了?
一二三木头人?林莎很嫌弃这个说法,这种幼稚的游戏,她上小学就不玩了好吗!
林莎原以为,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她和这座大冰山再也不会有交集。结果没多久,又遇上了,还是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宽敞的G65里,林莎被挤在沈越和范婷婷的中间。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粉色的抹胸长裙,柔软的丝绸贴在身上,让皮肤对周遭的变化都变得格外敏感。就比如她现在的大腿的左侧,隔着一层轻薄的布料,再隔着层西裤,她依然能感觉到男人温热的体温。
林莎下意识的往范婷婷这边挪了挪,又挪了挪……
范婷婷:“莎莎,你再挤,我就要被挤到车外去了……”
林莎:“……”
身旁的沈越闻言,不着痕迹的往车门的一边靠了靠。
腿侧的温热突然变淡,林莎悄悄抬头看了眼身侧的男人,却发现他依然看着前方,目不斜视。
今天是乔舒的生日会,506的姑娘一同被邀请来参加,礼服也是提前订好的。林莎的长裙原本是配高跟鞋的,在她换了平底鞋后,就有点长得过分了。为了不踩到裙摆,从车上下来,林莎就只能提着裙子,看起来与这高档的场合,格格不入。
毕竟,没有人会在这种场合穿一件不合身的礼服。
为了避免待会儿的尴尬,订做礼服的那家工作室派了人来,说是可以现场给她改。只是周末傍晚的云城,从城东到城西,堵得水泄不通,也不是道人什么时候才能来。
衣服不合适,林莎干脆悄悄躲进休息室。她和乔舒也不熟,来,不过是看在陈七月的面子上,。现在,刚好得个清静自在。
她正叉起果盘里的一颗小草莓,休息室的门被人推开了。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走进来,还一边扯着领带,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微微一愣,十分淡定又不失礼貌的说了句:“抱歉。”
说完话,却也没退出去,反倒施施然的坐了下来。
密闭的小厅,陌生的男女,林莎本能的提高十二万分的警惕。就见男人将扯下的领带随意的揣进裤包,然后起身朝她这边走过来。
他要干嘛?林莎心中一动。
沈越一向不喜欢参加这种聚会,觉得又无聊又闹腾,再加上这身衣服,整个人都被束缚住了。他趁着空档从里面溜出来,想找个地方清净一下,推门进来,就看到坐在沙发里的女人。
这姑娘他有印象,性格差,脾气也大。
大概是感觉到自己打扰到别人了,沈越微微颔首道歉,坐在沙发里扯领带。这两天感冒,刚才喝了小半杯洋酒,这会儿喉咙里更是火烧火燎。他起身去找杯子,吞咽唾液的时候觉得衬衫领口有些紧。
于是,就在沈越的手摸上衬衫领口的一瞬间,林莎突然浑身紧绷。
她听说沈家世代习武,面前的男人还拿过国际冠军,而这休息室的位置又很偏,一般不会有人进来,她在捉摸,万一这人真是心怀不轨了,她是打……还是叫?
就是不知道,打不打得过。
男人微微蹙眉,挑开衬衫领口的扣子,露出脖颈的一小片皮肤,是很健康的小麦色。然后,冲着林莎的方向,微微俯身。
结果,刚一抬手,坐在沙发里的姑娘就猛地抬脚,冲着男人的关键部位狠狠踹去。
沈越常年习武,反应很快,这样的偷袭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手腕一转,直接抓住了林莎的脚踝。
端的是一个稳、准、狠。
男人干燥又温热的大手捉住脚踝的一瞬间,林莎蓦地睁大眼睛,却依然想借着力冲他的小腹踹去。顺便一手抄起小茶几的上的果盘,向沈越的脸上扬去。
变故来得太快,沈越一个侧身去躲,果盘擦着他的脸侧飞了出去,盘子里的小草莓滚落了一地。与此同时,伴随着“嗤啦”一声,林莎裙摆下被扯开一道口子,从脚踝一路开到膝盖上方,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
林莎:“……”
沈越:“……”
因为想去攻击沈越,林莎整个人都靠进了沙发的椅背,这会不但裙子破了,脚腕还被人捉在手里,走光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流氓!放手!”
她冷冷的喊了一声,沈越微愣,到底还是松了手。
手下细腻的触感消失,沈越才觉得有些失礼,刚想开口道歉,沙发里的女人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纤细的手臂直接扬起。
然后,在距离男人脸颊两公分的地方,又被捉住了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