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基督教对西方文明乃至现代文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越是熟悉的,往往越是陌生的。
很多人对基督教的理解,只停留在了“三大宗教之一”、“爱人如己”等老生常谈的浅表。事实上,基督教真正独特、伟大的地方,在于其对人类思维方式,乃至世界观的六大改造。
一:世界有规律
现代人普遍相信,世界有统一的、客观的规律。这是科学、道德、文明存在的前提。但其实,这种思维在古代非常稀缺。几大文明古国普遍信奉多神教,认为宇宙中存在多个主宰。
比如古代中国人,建房要拜土地,求雨要拜龙王,出海要拜妈祖,求子要拜送子观音……表面看,功能很齐全,但其实,要满足如此多的要求,会让信徒非常被动和矛盾。
更严重的是,倘若宇宙没有唯一的主宰,就意味着没有统一的“规律”,人就永远活在不确定中。
是基督教改变了这种混乱的世界观。它继承了犹太教的世界观:上帝是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是造物主,对宇宙有着完全的权柄,统一的安排;所以宇宙必然存在统一的、恒定的规律。
基督教还将这种思维传遍了全世界:无论自然还是社会,背后都有上帝掌权;所以科学真理和道德准则,应该并行不悖,而不是相互敌对。
正是这样的世界观,才使得追求文明本质成为可能。
二:个人有自由
个人自由,是现代文明最核心的价值。人权、法治、市场、艺术等价值,都是从个人自由生长出来的。但是如此宝贵的精神,在古代也是普遍缺失的。
古埃及的法老自称是神,古中国的皇帝自称天子,这些“高贵”的特权者,掌控着普通人的行动和生死。
即便是古希腊城邦,也缺少个人的自由。比如斯巴达士兵不能自由地看望新娘,音乐家不能自由地改造乐器。
唯有基督教,从诞生之初就蕴含了个人自由的基因。
圣经记载,神仿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所以每个人都是高贵的、自由的。人要自我完善,就必须亲近神、模仿神。所以人应该自由地发现、选择和创造。
因为神造的是有自由意志的人。就连亚当和夏娃的堕落,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神告知了选择的后果,但仍然给了人自由选择的机会。
所以,个人有自由,不是因为自由带来的好处,而是人之为人的本性和责任。可以说,个人自由,是基督教留给世界最重要的遗产之一。
三:人类有原罪
人性论,是思考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的大前提。
在各大文明古国,比如古希腊、古中国的主流思想,都是性善论,所以面对政府、社会的问题,总是倾向于改造人性、“道德教化”。
只有基督教始终坚持,“除了神人基督,人人生而有罪”。亚当因堕落远离了神,导致他的后裔也陷入了悖逆、嫉妒、凶杀等邪念和罪行。
只有依靠神人基督,才能脱离罪恶的捆绑,有资格分享神的生命和性情。正是基于“原罪与恩典”的思想,奥古斯丁、托马斯、洛克、孟德斯鸠、斯密等思想家,才提出了限制权力的政治理论。这一思想构成了西方“有限政治”的基石,成为了现代“分权制衡”的源泉。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的名言: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如果组成政府的人都是天使,也不需要对政府施加法律、制度的限制。已经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