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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从未见过的小丧尸(第1页)

刘征衣说,大哥,既然那个科学家迷途知返,为什么我们不帮助他完成心愿呢?对于我们来说,匡扶正义,拯救世界,不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吗?

对于刘征衣这种天真的观点,李杰很想问,你以为是在看武侠小说还是看圣斗士呢?匡扶正义,拯救世界?你以为事情是那么简单的吗?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很简单的。为什么过去那么多人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不就是因为金庸小说里快意恩仇,满足了很多成年人的童话梦想吗?为什么圣斗士那样的动画片影响了一代人的成长,而后继的什么奥特曼什么铠甲勇士拿瓦照样受小孩子的欢迎?不就是里面的正义和爱以及牺牲,都是很简单明了的事情吗?

世界原本是很简单的,是人心自己复杂了。

准确的说,是人渐渐长大后渐渐抛弃了那种简单的快乐,渐渐变得复杂了。

但是,他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却真的不是考虑人心的简单与复杂,世界的正义和爱,而是活命。

他们虽然从净土教的“圣城”逃了出来,但是死亡依然离他们很近。如果他们之前遇到的不是易承烽,而是别的净土教部队,那他们已经死了,或者没有死,而是在被押送回“圣都”的路上,等待他们的将是比死更残酷的折磨。而就像易承烽说的,那个黑衣大主教索福不会允许奴隶暴动的风声传到即将驾临的教皇的耳朵里,他一定会竭尽全力的把逃逸的奴隶一个不漏的杀干净,而他派出来的搜索部队,也绝对不会只有易承烽的那一支。他们现在,依然可能随时遇到别的搜索部队。

而除了逃亡,还有两个问题也很具体,很直观,第一,是饥饿,第二,是武器。

武器,从古村逃出来的时候,他们在那个秘密通道里面找到了一些锈迹斑斑的古代的刀剑,要是要机会拿到古玩市场,到可能小赚一把,但是让它们担任他们的本职工作,对于李杰他们而言那只是聊胜于无。倒是司马青衫的两个保镖身上有枪,但也只是每人两支格洛克17,子弹更是有限得很。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司马青衫让两个保镖匀了两支枪出来,李杰和李斯特一人拿了一支。

拿人手软,李杰也不好意思马上就跟司马青衫分道扬镳了。

从古村逃出来后,他们趁着夜色连夜往南走。往南是李杰的家乡光阴市,那是个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即使到了几年后的今天,现今也应该还有数以百万计的丧尸在游荡。他们这点人投进去,都还不够那些丧尸塞牙缝的。但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净土教的搜索部队重点都放在东方和西方的通道,南面反而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光阴市北面的这片山区,几十年前还可以称得上群山莽莽,绿水长流,后来随着经济开发,尤其是发现了大量的矿产之后,这些山区在迅速的摆脱贫困的同时,也变得面目全非。大片的森林被砍伐了,大大小小的矿坑遍地都是,随之而来的水土流失,洪涝灾害,泥石流,矿难,每年都有报道。过去李杰也到过这片山区,就觉得这山区像极了那种吸烟过度被熏黑了的肺,看着都绝望。

倒是这场灾难过后,人类活动瞬间冻结,没有工厂,没有砍伐,没有矿洞,几年过去,这片山区也恢复了生机。虽然没有回到曾经的青山绿水,但是各种草本植物和灌木,倒长得非常的繁茂,公路被荒草淹没了,房屋被鸟兽占据了。这些景象让他们都忍不住想,是谁说人类改造了世界的?似乎没有人了,世界反而更增添了活力呢。

奔走了将近大半夜,司马青衫的身体素质明显比不上其他人,因为他一再的停留,他们的速度被大大的拖慢。天亮以后他们不敢再赶路,而是趴在灌木丛里,靠寻找草根、昆虫为食。司马青衫的两个特种兵保镖倒是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在灾难后也没有吃过什么苦的他本人,则只能看着其他人吃东西而自己的肚子饥肠辘辘了。

一直熬到天黑以后,他们才有重新上路,这一次,走了半夜,他们就找到了另外一个村庄。这个村庄与他们之前经过的古村不同,它紧挨着高速公路,差不多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村镇,在接近黎明的深浓夜色中,整个村庄影影绰绰的像站着很多怪物一般。整个村庄大部分都是近些年新修建的小楼,看得出这个村子原先的经济状况不错。有的人家门前还有小汽车,李杰没有打这些车的主意,他们人多,这种微型车的性能也不符合他们现在的需要。但是在进村的路口,李杰却发现了两条新鲜的车轮印,轮胎很宽,绝对是越野车,而且还是高档货。很快的,李杰他们就发现村子里一栋装修得颇为豪华的别墅型小院里有火光。李杰做了个手势,让李斯特和刘征衣绕到别墅后面,他和边境则爬上了别墅附近的一座水塔。从水塔上居高临下看去,院子里停着一辆福特f350越野皮卡车,皮卡车的载货后备箱上固定着一挺重机枪,还有改装出来的机枪射手的专用座位,车身也经过了改装,车头加装了布满尖利的铁棱角,车门和车窗都进行了加固,基本上,只要速度拉起来,丧尸是近不了身了。皮卡车前面还有一辆四开门的吉普牧马人,也经过了改装,防护能力很强。

再往里面一看,李杰顿时就纠结了。本来,一看到对方这样的配备,他就知道他们这几个人根本不可能捞到什么好处,这两台车至少可以运载10个人,即便没有武器,他手头上的4个人也对付不了,更何况人家还是有重机枪的。现在最实际的做法就是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趁着别人没有发现,赶紧转身跑路。可他在院子的角落里,却看到了十多个被绳子捆在一起的男人,那种两块破麻布搭在一起的衣服一看就是之前在地下做苦力的奴隶,更重要的是,那十几个人里面,居然还有赵云那个隔壁监舍的老大。

人嘛,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何况李杰和赵云他们一起吃过苦,一起拼过命,李杰以为赵云在战斗里早就死了,没想到的是,赵云没有死,却又被净土教士兵追上,抓了起来。

其实,赵云还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李杰在那些被捆在一起的奴隶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高大,甚至可以说是庞大的黑塔似的身影。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是眼花了,所以他狠狠的给自己来了一巴掌,确定自己并没有眼花,也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没错,那是鲁斯。

尽管他看起来伤痕累累,气息奄奄。可李杰比谁都清楚,黄金小队的人,只要没死,就一定能挺过来。更何况,李杰知道,鲁斯的恢复能力,绝对不在他之下。

那一瞬间,李杰知道了什么叫欣喜若狂,在这种巨大的狂喜面前,什么中500万,什么美女倒贴,都是浮云。如果不是贸然冲出去会被打死的话,李杰一定不介意别人把他看做玻璃,也要冲上去抱着鲁斯,在他胸膛上小鸟依人的痛哭一场。

妈的,这家伙还活着,还有比这更好的事情吗?

“我们要把那些兄弟救出来。”李杰压低声音,对跟在他身边的边境说。

边境淡淡的点了点头,既不反对,也不追问,像是很想见识一下李杰的本事的样子,让李杰不由有些火大。但是想一想他又释然,又不是过去黄金小队那些知根知底的兄弟,凭什么叫人家一开始就相信你,认可你?

“唯一的办法是。”李杰想了想,说:“调虎离山。你把他们引出来,我潜进去救人,如果你没有更好的办法,就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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