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之下,我还是决定离开司令。
继续跟这个十恶不赦的赌徒生活在一起,无异于搭上自己宝贵的一生。
或许,前面是十万八千里。
哪怕,前面是九九八十一难。
讨饭也好,饿死也罢。
总比跟着这个光杆司令要强得多!
……
就在我离家出走的第三天。
遇上了一个右手长着六根手指的老头。
他的打扮也有些另类,堪称中西合璧,古今混搭。
笔挺的白色中山装下,是一条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我数了数,加起来足足有十三个洞。
再往下是一双木屐,走起路来嘎嘎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过来一样。
更不可思议的是,盔式太阳帽里竟还藏着不知道留了多少年的麻花辫。
当他撕开我的衣服,看到我胸口那个菱形胎记时,竟情不自禁地喜极而泣。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另一个人能够又哭又笑。
我好奇地问道:“老爷爷,你好,我叫方块二,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叫我梅爷吧!”
“梅爷!”
“诶——好孩子,走,我们吃东西去!”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里,曾闹出过不少的恶性事件,所以,哪怕是饿极了,我还是只敢远远地跟着他。
梅爷笑着带我来到了一个路边摊前。
我抓起两张麦饼就撒丫子跑。
一溜烟就没影了。
见他没追上来,我七拐八弯地跑到了桥洞底下,大肆啃食着我的战利品。
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准确的来说,是被抓到的。
我被他绑到了一棵梧桐树下,哭爹喊娘。
而梅爷却贱兮兮地看着我,一口麦饼,一勺馄饨,吃得正香。
我问他到底想怎么样?
他告诉我,自己是全华夏最厉害的魔术师。
如果我愿意跟他学魔术,做他的徒弟,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时我害怕极了,回答得斩钉截铁。
往事历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