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望远街,阴雨天。
灯光昏暗的古董小店内的沙发上,孟云的丈母娘李青梅手指轻轻在沙发上敲动:“孟云!在我们家二十年,还不滚吗,还打算赖在我们家几年!”
浑身一颤,孟云擦着黑不溜秋花瓶的手一顿,紧绷的身体又松懈,似乎在感叹自己对命运的无力。
一把拍在沙发上,李青梅猛然站起:“养一条狗,见了小偷还知道叫,也不知道养你二十年有什么用!”
这些年家里的洗衣做饭各种家务都是他在做,根本就不是对方说的那样,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
孟云停下手中的动作,暗叹中自嘲一笑,在家里的地位连一只狗都不如。
二十年前,孟云还是孟家的大少爷,突如其来的一场变故,让他父母双亡,家中的产业被叔叔无情抢走,孟云被柳家收养,跟柳凡蕾结成娃娃亲。
刚来时,李家对他很热情,后来逐渐冷淡,五年前他才知道对方买他做上门女婿的原因,二十多年前,柳凡蕾身体不好,多灾多病,李青梅请来一位龙虎山的道士说柳凡蕾的阳性体制,女人一般都是阴性体制,如果属阳性就会多灾多病,需要一位属阴的男人中和。
正常人家哪肯入赘在女方家,而且阴阳体制本就稀少,他正好属阴,从小也是多灾多病。
他无依无靠,又是个病秧子,就被叔叔卖到李家。
还别说自那之后,柳凡蕾和孟云都未曾生病。
一年前,柳凡蕾实在看不惯他,就给他开了一家古董店,做这行吃人脉和眼力,他没什么人脉也没有眼力,生意越来越惨淡,入不敷出。
“没用的男人,你配的上我女儿吗?
道士说了,二十年后,体制就在不影响,赶紧给我滚出我们家!”
见这窝囊废没反应,李青梅胸口起伏,走到孟云的身边,劈手夺过他正在擦拭的花瓶,用力摔在地上。
“啪嗒~”瓶子的碎片溅起,一片碎片划破孟云眼角,疼痛让他下意识捂着双眼,鲜血从指缝中流出。
“扶不上墙的烂泥,给你开个古董店都倒闭,你有什么用!”
李燕华揪着孟云的耳朵,用力一推便将其推到在地,指着对方骂道:“再给你最后一个星期,滚也得滚,不滚也得滚!”
说完她转身走出房间。
孟云感觉自己眼角火辣辣的疼痛,看着李青梅出门,松了一口气,一想到一个星期后,就要被扫地出门,拳头紧捏。
看着外面的阴郁的天气,内心很茫然害怕。
在他看着门外时,一个原本黑黝黝的花瓶残片,在沾染了孟云的鲜血之后,忽然散发幽幽的荧光。
这块残片跟其他碎片质地竟有些不一样,在他的上面刻满复杂的纹路,显的异常古朴神秘。
忽然,外面一道炸雷响起,整个店内光线猛然间亮起,然后那个残片竟然化作了一股青烟,钻到孟云眉心中。
“什么东西?”
孟云揉着眼睛,他似乎看到什么,但是又不敢确信。
雨停了,街道又恢复往日的喧闹。
平日里孟云乐于助人,跟邻里的关系不错。
对面水果店热心的老郝目睹刚才孟云店里的一切,叹了口气,走到店里将孟云扶起,拍了拍他衣衫上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