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雪漫犯了难。
司徒信是她的男闺蜜,权慕天早晚会知道。
找朋友帮忙本来没什么,但现在不行。他换了身份,正在执行卧底任务,实话实说只怕会给他带来麻烦。
“我用透明胶带附在密码键盘表面,根据指纹印记的深浅,一时运气好就蒙对了密码。”
深吸了一口气,她怕权慕天不相信,急忙解释。
“从痕迹学角度分析,人在输入密码的时候,首位密码的痕迹最深,末尾最浅。密码锁的安全级别虽然很高,但用的是六位数字密码。只要发现密码的首位和末尾,破解其他四位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你真的当过警察?”他冷眼望来,薄唇微微收紧。
“有句话叫做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现在的贼是很厉害,可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这些都是我出现场的时候,跟同事学的。”
心里七上八下,陆雪漫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
反应够快,谎话编的不赖。
看来她真的不想说。而对他那个朋友,权慕天越来越感兴趣了。
男人慢条斯理的用餐,动作优雅的赏心悦目。可他的气场太强,陆雪漫浑身僵硬,像被冰封了一样。
现在的她有种等待行刑的感觉,心里像长了草,充满焦躁与不安。
“怎么不吃?”薄唇轻启,权慕天淡淡开口。
对面的女人嘟着嘴,一副忐忑、心虚的样子。撒谎的感觉不好受吧?
“我吃饱了……”
吓得胃抽筋,她哪有心情吃饭?
男人开始收拾碗筷,她机械的站起来帮忙。
“保鲜膜在哪儿?”
剩下这么多,应该用保鲜膜封起来,放进冰箱,不然多浪费。
他动作一顿,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
在权慕天的印象里,垃圾桶是剩饭唯一的归宿,为什么要放进冰箱?
“菜都没怎么动呢!”
陆雪漫瘪瘪嘴,难道她说错了?扔掉是很浪费嘛!
“我不吃隔顿的东西,你也不许吃。”
“好霸道!”小声嘟囔了一句,她狠狠看了一眼精致的菜色,把盘子递了上去。
个败家男人,糟蹋粮食!
男人的手指又细又长,骨节分明,手掌宽大,漂亮的骨瓷碗碟被他捧在手里像极了艺术品。
不止他的脸360度无死角,连手都这么好看!
啧啧啧,实在太养眼了。
陆雪漫,你什么时候变成花痴了?
桌子一空,她撸起袖子准备擦桌子。琉璃台上的手机响起,她凑过去一看,屏幕上跳出冯锦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