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青云小脸上全是严肃,“那要尝过了才知道。”
谢长贵紧张的搓手,昨晚他可是守了整个晚上,从半夜开始香味就出来了,闻得他直流口水,肚子都叫了好几回,愣是没舍得尝上一口。
王翠花和谢长贵是一样的想法,他们多吃一口,不就少卖一份,“儿子我给你切一片,你来尝尝。”
随着锅盖的揭开,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一家三口全都不约而同的吞吞口水,再看那锅中卤水在微微翻滚,色泽红润的猪蹄表面,拿筷子轻轻一戳,软烂浓香,香软入味,简直让人口齿生津。
“儿子,这要怎么卖?”王翠花双眼放光,就这卖相,加上这肉香,不愁没有客人。
谢青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亲爹买猪蹄花了四百文,也就有三斤,加上自己的卤料和柴火人工之类的成本,总共也要有七百文。
这两个猪蹄肯定是要卖一两银子以上的,毕竟是从来都没有的新鲜吃食。
如果是切片论两的卖,那也太过麻烦,他们也没有东西称。
谢青云想起来自己以前吃过的卤猪蹄饭,将猪蹄切片,然后拌两个凉菜,最后浇上卤水,色香味都全了。
本来单单用卤水就很下饭,再加上卤猪蹄,那滋味别提多香了,保准让人吃了一碗还想吃一碗。
谢青云相信亲爹娘一定会同意自己的想法,毕竟卤猪蹄的味道实在是诱人。
将他的打算对亲爹娘一说,谢长贵与王翠花一合计,拍桌干了!
那准备的东西多了,先去买了一个小推车和炉子,都是别人用过的,图个省钱。
按照谢青云的说法,肉是热的才更好吃,到时候把推车往那一放,炉子烧起来,把锅盖打开,不管哪里来的风一吹,香味能飘出十里。
还要买两张桌子八张板凳,先就这么多,毕竟是刚开始,而且准备的猪蹄也就三斤。
米也要买好米,煮出来的米饭香,陪着猪蹄更香,那回头客就更多。
谢青云说的头头是道,谢长贵两口听的也是连连点头,竟都忘了要尝尝味道的事。
先买好了米,王翠花在家煮饭,谢长贵带着儿子出去买东西,顺便考察场地,选个摆摊的地方。
等一家人一通忙活下来,已经快要到午饭时候了,谢长贵早就在城的最南边支起了摊子,这里的小贩少,人流量也更小。
不是他们不想找个热闹的地方,只是那些地方早就被常年摆摊的人定下了,除非你买个铺子,不然别想挤进去。
摆摊子的地方离他们住的院子不远,谢青云在摊子上看着,谢长贵则是推着小车和炉子回去接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