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2
出了酒吧,他们一群人悠闲地走着。司徒锦心想: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有时候你想回过头来看看,只是没有时间,就好像跑步一样,你只能奋勇向前,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虽然你极不情愿。
他们没事在一起的时候,聊聊家常,打打拳,伸伸腿,说个笑话,讽刺别人娱乐自己,开心了去心碎了酒吧,大喝一场,不开心了也去心碎了酒吧,大喝一场,喝醉了就哭,就发泄。也可以少给几块钱,因为几块钱而计较,虽然俗,但这是生活。
她很容易满足,所以显得很快乐,但是他们当中老有不安分的想法。
“你说咱要不什么时候找个新的餐厅逃个单。”南征不安分地想着。
“为什么?”
“我这不就是想追求一点刺激么?生活多么无趣。”就是这样生活在优越的家庭下,一成不变的生活,所以他才觉得无趣,他想追求新鲜,想追求刺激,所以他结婚,他不顾家人的反对,他结婚。有时家人越是反对,他对这件事情还越是感兴趣。他心里种种不安分的想法一直在作怪。
“诶,你。。。。。。”他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司徒锦竟把他的钱包抢过来,扔进了他们旁边的臭水沟里,他气得都结巴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就是一个女的,如果她是一男的,他非得也把她扔进臭水沟里不可。
“你不是要寻求刺激么,姐姐我满足你。”司徒锦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让她掏了3块钱,终于可以报仇了。
“媳妇儿,等着我哈,我去捞。”南征一副苦瓜脸,央求着李洁。
“我看你就像一炸弹,随时都会炸开一样。”南征下臭水沟的同时,还不忘愤恨地说着司徒锦。
司徒锦拿着一小砖头块子,扔进抽水沟,水面顿时溅开了一个小水花,“我看你就像一炸弹,你看,现在正好炸开了。”之后全场人哈哈地幸灾乐祸地哄笑。
“丢了就丢了,再买一个呗,你还捞什么啊,水那么臭。”李洁嫌弃地说着,再看看那水,真的不堪入目,还发出一阵阵恶臭。被小砖头块溅起了水花之后,更加臭了,北京还有这么不环保的地方,真的让人不可思议。
“有我身份证,银行卡啊,补办多麻烦。”说着,南征就要找东西去捞,再说了,那里还有他好几千块钱呢。
“好,我们都等你。”之后,一群人看笑话似的看着他捞自己的钱包。
费铭和林熙坐在车里,林熙一句话不说,费铭也觉得没趣,发动车子,回了林熙的家。他检讨,深深地检讨,不应该跟司徒锦关系那么近。这近也就近了,还当着林熙的面眉来眼去,叫谁谁受得了啊。更何况,像林熙这么骄傲的女孩子,不允许别人一点点的伤害,那样自尊心会受不了。
真的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自尊心活着,把自尊心看得比生命都重要。
费铭一直开着车,试图找一些话题跟林熙说着,林熙一路一句话也没有,脸色极其难看。他找一个话题,看见林熙不搭话,赶紧又换另外一个话题,她还是不搭话,他自觉没趣,也就不说话了,好好地开车,一直到林熙的家门口。
他们一声不吭地下了车,费铭拿出车钥匙,轻轻一按,车子“嗖”的一下锁上了。他在后面紧紧地跟着林熙。抬头看了看小区窗户里发出的点点微光,众多点点微光聚合在一起,很像天空中的星星,给这个城市多了一种神秘的味道。
开始的时候他不适应这样的生活,起来的时候,也是星星点点的样子,天还不是特别亮,透着一股凉气,呼吸的时候就能明显地感觉到一股凉气进入体内。北京的早晨很清冷,但是在那个时候都已经有很多很多人坐着公交车,或者步行,或者开着车子奋斗了。这个城市呈现一片繁忙的景象。
回家的时候,还是这样星星点点的样子。他几乎不怎么看见北京的太阳,只能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感受阳光的存在。那个时候还是有很多很多的人跟他一起下班。
他去酒吧,酒吧还是很多很多人,就好像,在北京,就算是自己,也不会感觉到是自己,到处都是人。哪儿哪儿都是人,多一个人不觉得拥挤,少一个人也不会宽松。
这就是他从美国回北京之后的唯一的感受。他从小的时候就生活在美国,对于出生地北京却觉得有点陌生,后来,因为要接管r&p集团,从美国回来。所以他的很多管都采用中西合璧的方法,也确实省了很多力气。
林熙看见他自从进了小区,就若有所思的样子,,回头看看他,他还是在沉思着什么,就没好气地说了一句:“还进不进来?”是的,她已经开了小区的大门,因为是高档的小区,要刷卡,要不进不去。她看着费铭没卡,还不着急的样子,就顺嘴说了一句。
费铭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跟上去,进了楼里。
他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跟在她的身后,也不说话。
是的,他都已经道了歉了,她还不知道见好就收,他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这样死耗着,他不相信,她还就真的生气了。这样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发生,她应该已经有了免疫力才对的。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电梯的声音,虽然这个小区是高档小区,人口密度也不大,还同时有还几部电梯随时恭候,但是总是要等着它下到一层,然后才能把人载上去。
林熙,穿着高跟鞋,虽然已经下班,换掉了职业装,也已经去酒吧溜达了一圈,但还是有职业的气质。她提着高级的lv包包,限量版的,费铭在她生日的时候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支胳膊自然下垂,头抬得高高的,不知道是在看电梯走到哪了,还是一直都有这样的习惯。
她里面穿着低领的吊带,感觉异常松垮,费铭不小心看向那里,结果一览无余。他承认他自己不是故意的,他刻意把头偏向一边,大庭广众之下,应该拥有一些绅士风度,毕竟他也算是一个公众人物。
他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也许就是明天的头版头条,也有可能让他家的股票下跌。稳当期间,他都是很绅士,也很少说话。
他们到了家里,林熙还是把他当做透明人一样,不管不顾。最起码,他来了,倒口水是应该的吧,以前她贤妻良母的样子怎么在顷刻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呢。他很费解,还是因为他跟司徒锦眉来眼去?
真逗诶,司徒锦什么人,他费铭是什么人,是一条道上的人么?再说了,一个21岁,一个28岁,她可以叫他叔叔了。她一头短发,一身休闲的衣服,有女人妩媚,性感的吗?他爱她,请问他爱她什么呢?费铭在心里已经把林熙的种种假设,有的没的,都在心里打好一个谱,她说的时候,他好不用费力气地说出来。
费铭坐在沙发上,无聊地开着电视,眼睛却瞪着一个画面一动不动,很明显,还是在发呆。
林熙终于看不下去,夺过他手里的遥控器仍在了桌子上,在他的旁边坐下。
“哎呦,还生气呢?有完没完啊。”费铭对于这样任性的人有天生的反感,再这么整下去,他估计会转头就走。
林熙也知道她的脾气,就没有特别矫情。
“你是不是又看上那个女孩子了,请问whattime换口味了,学会老牛吃嫩草啦?”林熙还是不忘讽刺一下他,要不心里的怨气实在很难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