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好咸,咸咸咸!”爱丽丝舀了一勺粥就碰了碰唇,然后一声哀嚎,“娇娇姐,你这样可不行,这粥……略难吃啊!我认识个厨艺高超的人,要不我带你去找他学学”
爱丽丝心里的os是:这都要给人家煮粥了还朋友,看普通朋友哪用得着亲自下厨的。不行,她得帮帮娇娇姐。
“真这么难吃?”沈眉娇就皱了眉。
她心里的os是:难吃成这样,薛锋扬只怕会挑剔得她这辈子都不想下厨了,还是……找人指点点吧。
于是,沈眉娇就点了头,多请了两小时假期,由原来的两小时改成了半天。
等被爱丽丝拉到了“高人”的住处时,沈眉娇才傻眼。
爱丽丝说的“高人”,是她的大老板,莫斓笙大人。
“小叔叔!我想死你了!”爱丽丝几乎是用扑的,一把就抱住了莫斓笙,连开口的机会打招呼的机会都没给他。
沈眉娇想回头走都来不及。
她给公司的请假理由是“去医院处理伤口”,但现在她却处理到老板家里来!
莫斓笙把爱丽丝的爪子一根根扒下来后,才看到明显陷入痴傻尴尬状态的秘书三号,不由失笑道:“快点进来。”
爱丽丝一早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也说过情况,莫斓笙已经猜到沈眉娇是煮给薛锋扬的,便也没问什么。
沈眉娇只能跟着爱丽丝进了门。
莫斓笙的房子是套一百平左右的复式楼,和沈眉娇想像中男人的单身公寓不一样,并不是以灰黑为主的现代简约风格,而是原木色的温暖简洁风,和雍穆会有些像,但又没那么古典。
沈眉娇站在挑高的客厅里有些局促地望着,沙发上的衣服,茶几上的杂志咖啡杯什么的,归纳得虽然并不整齐,却有生活的味道,四周很干净,显然常常打扫。
这应该是个居家的好男人。
“你在发什么呆?”莫斓笙的声音传来。
沈眉娇猛然醒来,脸一下烧起来,她想得有点多了!
莫斓笙靠着厨房门,双手环胸地看着手足无措的沈眉娇,她这副模样,好像进了龙潭虎穴似的!
“莫总,对不起,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沈眉娇尴尬地开口,爱丽丝在进屋后两分钟就借口有事跑走了,整个屋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她有些歉疚,莫斓笙穿着t恤和运动裤的家居服,发丝有些微乱,眼下有些沉色,这大周一他居然没去公司,她就猜到他必然熬夜工作,所以才呆在家里补眠,没想到,被她给骚扰了。
越这么想着,她越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