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惆怅啊?”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2001年左右的《芽萌》杂志社,还承担了收留华夏各地逃学男女青年的重任。编辑们不但要操心各种稿件,更要作为知心姐姐知心哥哥,给这些文艺男女青年好吃好喝,然后辅助公安机关将他们送回老家继续认真学习。
2001年的时候,年轻人的选择还比较少,如果辍学了就可能真的得去打工了——那时候没有网文可以写,没有代练可以做,也没有很多轻松的工作。然而年轻人的苦闷是相同的。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华夏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认识的朋友接济,晚上去24小时便利店或者肯德基将就一晚,有时候帮便利店看看店,拿点报酬换点饮料和便当。
当然,在她自己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是觉得自己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对于这样的文艺女青年,史一已经救济过好几个,渐渐从一开始的赞许到中立,到现在有些厌恶。
用海上市的人经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拎不清!
不过,史一毕竟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必要的涵养还是要有的,还是把自己叹息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哦?真有这么好看,我可不信!”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那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现一篇好文章,远比发现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有意思得多。
“喏,你要愿意看的话,你自己看好了,稿子就在那里。”
荞麦赶紧捡起桌上的稿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一会明媚,一会忧伤,一会晴空万里,一会乌云密布。四季的天气都完整地呈现在荞麦的脸上了。
半小时后,终于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样子着实让人觉得可怜。
“你…没事吧?”
史一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的感觉。
“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太久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呵呵。”
史一不置可否。
“我要去找他!”
“找他?”
史一笑了起来,心想这小姑娘真是异想天开。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读者单枪匹马去见作者的。
“不,我要去找他。他在我心中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而我,或许就是那一片草原。他需要我,他是那么地孤独,而我也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史一赶紧拉住了她说:
“别别,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不会真要去找这个作者吧?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你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不害怕吗?你知道去的路吗?”
“史姐姐,你大概忘记了我是怎么从东北跑到海上市来的吧?我不怕,纵然千难万险吾亦往矣!我要把我的心剖开来,让他看一个究竟!”
我了个去…现在的文学小姑娘,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史一拦不住,也不想管,只好说:
“好吧,你去我也管不着你。路上小心。另外,我给你200块钱,多了我也没有了。”
“谢谢史姐姐!”
望着荞麦远去的背影,史一不禁长叹一口气…都tm都什么事啊!后生可畏啊啊啊…
而在建福省莆城市的郑龙,此时也正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状态之中。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就此改写。
既然睡不着,干脆起来码字好了。郑龙蹑手蹑脚地趁着月色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敲打着键盘,尽可能不让爹妈听见声音。
因为,真的很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