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阿弥陀经》
我其实是不喜欢北京的,可现在竟渐渐习惯起来,这让我无比坚定地确认一个真理:有安期的地方,就是天堂。
虽然北方天气干燥寒冷,安期仍在院子里种了一些竹子、桂花和丁香。在秋日的夜晚,我们坐在树下,一阵秋风吹过,带来了北海的水声,也吹来了一阵一阵桂花的香气。安期在树下喝桂花茶,我在一旁做桂花糖和桂花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都是日常的琐屑和絮叨。手指起落间,我似放下了全部心事,也不记得曾经的动荡。我终于和以前的故事互相遗忘,这是一件好事,仿佛重生般安宁。
以往的爱情,再激烈也能告一段落,也可能就此不了了之。就像我们年轻的时光,某年某月遇带到某个人,留心过、惦记过、错过,想起来寂寞美好又浪漫,只因我们忘记了大半的情节。
可是,真的忘记了么?
即使总公司换了ceo,对国内的业绩还是非常满意。忽然觉得,这段时日确实非常幸运,幸运得甚至有些不可思议。转念一想,又淡淡苦笑,以往经验告诉我,上天不会永远只眷顾一个人,给她多大的幸运,日后必还她多大的磨难。
我能做的,不过是把握住幸运的时机,尽量让它延长一些,再延长一些。
我们的部分股权卖给了一家中方公司,政策也有相应调整,并整合开发一些新产品项目。
那是个周末的下午,我接到协作方的电话,急忙向长安街赶。这么多年,我其实已经克服了迟到的毛病。可是那天偏巧堵车,等我急忙开车过去,会议都散了。我很尴尬,不知道如何解释,好在技术总监已经交代了大略,会后我和他再碰倒也不碍。
正准备走进旋转门,突然有四名保安前来开道,险些和我相撞——我一向不屑争这些琐碎,便退至一边,心下暗想:又是哪个小国元首或者高干子弟,弄得如此乔张作势。
阳光此时如琉璃般,明晃得使人睁不开眼睛。喷泉飞溅起透明的水花,折射出小小的、酒樽一样的反光。门外徐徐驶来黑色房车,甫一停稳,司机就从立即从车上下来,带着雪白手套的手恭敬地放至车门把手,太过明亮的电镀漆几乎使人再一次目盲。
大队人马正簇拥着一个人,从大堂深处出来,因为明暗光线的强烈对比,一时无法看清他的脸:只约略觉得他身材挺拔,态度倨傲,身边形成冷漠的气场,让人不由有退避三舍的欲望。
但是我紧接着看见我们的技术总监,他紧随其后,正在喋喋不休地说些什么,而那人时而点点头——即使在表态,也是高贵的疏离。
我不由有些吃惊:这就是投资方么?
于是我加快两步,想赶过去,却被保安伸臂拦住。我想想,也罢了,不急在这一时。
但是他上车时突然转身,目光正迎向我,我呆住了——那墨蓝色的西装,英俊沉着的面庞——仿佛镜头在一格格凝固,或者药液中逐渐浮凸黑白照片:这是蓝剑!
他没有改变,还是骄傲坚毅的眼神,还是轮廓分明的下巴,还是似笑若怒的唇角,还是一丝不苟的风度——至他对颜色的偏好也没有变:那一点墨蓝被他演绎到极致。
很多年以后,甚至在我临终的那一刻,都在回味这次重逢,想明白它之于我的意义,但是我不能够明白。
我紧紧抓住自己胸前的衣服,缓缓地向后退,退到不能再退,脊背贴到了玻璃门——那旋转的玻璃门,恍若有风,清澈的玻璃上映射出一个陌生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嘴唇失血,失魂落魄的样子,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勉强定了定神,仔细看得更清楚些,原来那个女子,就是我自己。
在这个时候,我还能想起一些旁的事情,比如,我为打发无聊的时光,看的香港肥皂剧。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无论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他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在哪儿,他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以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那个白素素开了个酒吧,叫做watgbar。
我没有忘记蓝剑,原来一直挣扎都是徒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闹炎热的露天舞会上。他高雅出尘的蓝色身影,让我对以后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是我人生的转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记忆。
我心痛得几近窒息,公文包被紧紧抱在胸前,连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将公文包按到胸腔里面——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锁骨被什么东西狠狠硌了一下。这清楚的一痛,倒让我有些苏醒,并伸手触摸:原来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项链,几乎被公文包压进皮肉里。
那根白金项链,吊着水晶沙漏,和从前一样精巧趣致。我低下头,牢牢握住它,耳边有温柔的言语响起:“沙漏里装的是时间,摇摇它就会忘记所有不快——因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药!”
那是安期的声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记忆是件太微妙的东西:它或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经意间,它依旧让我们剧痛——即使用火灼烧、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这种痛,让人刻骨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