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间忙住了嘴,只是亮晶晶的眼睛还盯着三春,欣赏她无奈苦恼,又嘴馋的小模样。
仲雪却没再瞧她一眼,用刀又割了一条肉挑着放进嘴里,仿佛没听到她刚才说什么。
是三春误打误撞吗?
一半是,一半也不是。
他早就猜到这丫头不会老老实实跟着前太子回国,所以一从奉凌君府出来立刻命人把出郢城的几条路全埋伏上,密切注意秦太子车队的动向,若是碰上有人出逃,不计代价一概抓住。
只是他没想到她会这么快跑出来,还专门捡了条由他守着的路。
大约看她口水也咽的差不多了,他割了一块羊肉送在她面前,“要吃否?”
三春颇为纠结的点头,仲雪笑着递给她一块,她放进嘴里嚼着,心里却想,也不知他会不会在里面下药。
烤的油滋滋的羊肉嚼起来满颊生香,在奉凌君府宴平一直控制她的饮食,她好些天没吃过这样的好肉,吃了一块又一块。
仲雪一直在旁边看着,她吃一块,他便割一块递上,时不时还递上一杯酒。
三春是好酒的,见酒没命,连灌了两个皮囊的烧酒,不一会儿就喝的醉醺醺了,原有的那点提防心,也随着酒意渐浓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忘了,忘了城阳君是个多么狡猾的人。一个喝多了酒的醉女人,还能跑的快吗?
喝多了就要睡,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的,也不知道睡在哪儿,反正就是睡着了。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发现躺在一辆车上,旁边的地方躺着那个叫仲雪的,头枕着她的胳膊,一脸睡眼惺忪,似尚在梦中。
她叫,尖叫,大叫,扯破嗓子的喊叫。难道就一个晚上,她的清白就不保了?
仲雪昨晚也多饮了几杯,被她一嗓子吼醒,不由皱了皱眉,她的嗓门何时变得这么高了?
三春紧紧抓着衣领,“我为何在此?”
“酒醉后就在此了。”仲雪打了个哈欠,慢条斯理地把腰带系好,用一种好像刚办完事一样的表情看着她,让三春心里更加没底。
低头仔细检查衣衫,似乎没有解开的痕迹,身上也没有被侵犯后的感觉,她不禁松了口气。心道,也难为这位城阳君把表情用得这般**恰好。还有他下巴的淤青是怎么回事?记得昨晚见他时,那里还平整光滑的。
看看没事,她起身要走,却被仲雪抓住腰带。他懒洋洋道:“要往哪儿去?”
“回家。”
“哪里也不能去,从今日起,你便是本君的春姬了。”
三春不信,“怎么可能?”她又没卖身给他。
他摊开一只手掌伸在她面前,“要想走也可,把钱还来。”
“什么钱?”
“昨日的酒钱与肉钱。上等好酒十金,用茯苓山桂等珍贵药材养成的山羊二十金,勿用多付,只三十金即可。”说着嘴角漾起一抹奸计得逞的笑,“若无钱,便抵在本君身边做个姬妾。”
要不是悠着劲,三春真想“呸”他一声,秦太子愿出一千金买她,可城阳君三十金就要了她,这价钱还真是够贱的。不过一向弯弯绕绕,肠子里九曲十八弯的他,突然用这种浅显的奸计,还真让人有种无所适从之感。
翻了翻青给的包袱,可她翻的包袱皮都有窟窿了,也就找到五金。也是,凭青那一贯清贫的样儿,这大约是他的全部财产了。
她轻叹,“你的肉和酒也太贵了。”
三十金对平民百姓来说绝不个小数,它完全可以让一个三口之家吃上一年,还算是有鱼有肉有酒有菜。也只有那些有钱到不行的贵族中的贵族,才会把几十几百乃至上千金都不放在眼里。
仲雪轻笑,“本君的东西哪怕是一根寒毛都是贵的,你早晚打了本君一拳,就算五千金好了,上一次你在本君脸上踹了一脚,就算一万金,加起来共是一万五千零三十金。”
三春这才知道,原来他下巴的淤青是她打的。她醉酒之后通常不是发酒疯就是乱打人,把她灌醉,也是他倒霉了。
凭这位据说在君侯中有钱排名天下第一人的家当,自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她也知道,今天这么难为自己,恐怕也是在打她的主意。怨不得别人叫他是小人,这两个字果然不是白叫的。
她再叹,“君侯美人无数,何必在乎一个小小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