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
奚平最后一次被人单手拎起来,虚岁才六岁……那回他爹好不容易想“孔武有力”一回,还玩砸了闪了老腰,从那以后再没抱过他。
他回过神来当场奓了毛,猛地往前一蹿,挣脱了那只手,脑门结结实实地撞在了看不见的罩子上,撞出了一声闷响。
奚平恐怕惊动那些怪人,一时都没顾上自己脑袋,忙去往提灯人和老车夫的方向张望,却发现不远处那两位仿佛聋了瞎了,这么大动静一点都没听见。
提灯人兀自往浓雾深处去了,老车夫双手抱拳,弯腰恭送,头顶离地面不远了。
“哎,你这小孩,悠着点啊,”那将他拎起来的人心疼地说道,“我这芥子可是花两颗‘白灵’买的——放心,芥子外的人听不见。”
奚平公子哥习气,看见好东西就脱口问道“哪买的,能卖我一个吗?”
来人诧异道“一颗‘白灵’要黄金百两,约莫九百两纹银,那可就是九百贯制钱!京郊一亩良田不过一两百贯,够一家老小吃上两三年的。我朝骠骑大将军一年俸银还不到五百两银,两年不吃不喝也就攒一颗‘白灵’。你这后生是谁家的败家子,说话口气这么大,你爹知道吗?”
奚平脑袋撞得“嗡嗡”的,又灌了这一耳朵经济账,头更疼了——关键这哥们儿账还算错了!
奚平“大哥,一两金是十二两银,百两金怎么就九百两纹银了?再说京郊一亩地,一年没有二十两你租都租不下来,一两百贯买良田……梦里买的吗?”
那人闻听此言怔了怔,抬头望着夜空掐指一算,才喃喃道“啊……一两金十二两银了,一贯制钱也从千枚涨成了千五……金平的地租居然高成了这样?”
奚平“……”
不是,怎么这种常识还得夜观天象才能知道吗?
借着马车那里漏过来的微光,奚平看清了来人。
那并不是什么彪形大汉,身量竟同奚平自己仿佛,是个有点不修边幅的青年男子,穿一身半旧的青衫,手里拎着个小酒壶。
他凤眼、薄嘴唇,鼻梁略带驼峰,本来是偏于清正冷峻的相貌,言行神态却十分温润平和,好像一辈子没生过气,眨眼时,眼角还有一点笑纹若隐若现。
“民生多艰啊。”青衫人叹了口气,又对奚平道,“不说这个了——你是什么时候误食的驱魂香?”
奚平捂着头,哼出一声疑惑的单音“哈?”
“驱魂香是一种罕见的果子,气味很淡,只有南疆的压床小鬼能闻见,”天机阁总署,庞戬轻轻地眯起眼,“吸入驱魂香的‘小鬼’会钻进宿主血管里,无害的虫毒也会变成剧毒,毒性随即流向全身,宿主就会从假尸体变成真尸体。然后血管从头顶开始裂开,头皮会泛红。死时浑身僵直,死状恰似被抢了阴亲。南疆还有种不为人知的秘法,用同一颗驱魂香的果汁在镜子上画驱魂符,就能驱使死者体内的小鬼,让死者做出镜前人做的动作——什么生辰八字,根本是幌子,这压根就不是抢阴亲!”
他就说,怎么会有人舍得用年头那么足的陈尸杀这些废物!
“可……为什么要让我们误以为这是抢阴亲?”一个蓝衣顾不上思索“不为人知的秘法”他们都统是怎么知道的,茫然问道,“就为了让这些人都拥到咱们这睡一觉,吓咱们一跳?”
“青龙塔鸣钟,开诛邪阵,出了错灵石算我的!”庞戬倏地转身,这回他“做得了主了”,“因为今夜还有一个人本来也该在这,去永宁侯府!”
那永宁侯世子两次撞见僵尸,绝不是偶然,如果没猜错,他身上一定有驱魂香。
而如果“驱魂香”今夜也在天机阁总署,入夜后,压床小鬼成熟的刹那,总署里就不是一院子睡昏过去的活傻子了,而是被什么人操控的新尸!
那场面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到时候群魔乱舞,天机阁必会过度反应。
大部分人间行走其实都在到处追捕邪祟,镇守京师的除了总署一点人,都分散在七座青龙塔,总署人手不够,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像昨天晚上一样,从青龙塔抽调援军。
声东击西,凶手的目标很可能就是镇龙脉的青龙塔!
只是不知道出了什么岔,“本该在这”的人出了邪祟们也没料到的幺蛾子。
“等等,”赵誉也反应过来了,飞快地掐指一算,“永宁侯世子好像不在城里。”
“你怎么知道?”
“他中午走的时候,带走了一只总署供奉的因果兽……”
庞戬“带路!”
他话音刚落,金平大地就隐隐地震颤了起来,浓重的黑气自南面升起,冲天而去。看小说,630book。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