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太过于在意作案手法,完全忘了最初的原因。我手里的是死者刘长风医生的尸检报告,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匕首是从上往下,斜刺走入心脏。”
听到李若青的话,法官问:“这代表了什么意义?”
李若青将手里的纸卷了起来,先当做了匕首开始解释:“这里边有一个很明显的矛盾点,死者身高一米七九,而犯罪嫌疑人周天的身高只有一米七,要想斜刺走入心脏,以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只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第一种就是紧握匕首从上往下刺,第二种就是反握匕首,骑在死者的肩膀上向下刺。尸检报告对于死者的衣物检查的很仔细,没有发现有任何周天的皮肤组织,因此,他们两个很大的概率是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因此我说的第二种作案手法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第一种,紧握匕首,从下往上刺。但是这样有一个证据,那就是匕首会留下指纹,且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指指纹应该在匕首内侧,且与我们平常看到的指纹正好相反,也就是倒转。”
就在这个时候,刘长风的几位家属,立马坐不住了。
“姓李的,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我儿子就不是这个人杀死的吗?”
“你亲自抓的这个人,用了这么长时间,一大堆证据证明他杀了人,现在你又要推翻你之前的案件,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会不会是受贿了?”
“你想多了,这个周天哪有钱?”
“你们是不是忘了,他有一个即将拆迁的院子?”
“是啊!”
“………”
一时间,不管是庭审现场,还是网络弹幕。
都众说纷纭,将矛尖儿指向了李若青。
可李若青不管这些,继续说:“这点我们已经证明了,凶器上的指纹虽然被人故意擦过,但还是半枚,这半枚足够证明这个人的身份了,我们仔细的对比过,这个人就是周天。也就是说他的确是紧握匕首,不是反握。”
法官听到这句话之后,有点不太明白:“李警官,请问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请你仔细解释!”
李若青说:“也就是说,周天是紧紧握着匕首,如果他刺向人,应该是斜着往上刺。而要造成死者伤口这样的原因,只有两种方法,要不就是骑在他的肩膀上往下刺,这个我刚才说过了。要不就是身高比死者高,匕首从上往下,可是这两点,我已经全部解释过了。以周天的条件根本就做不到,而且他还有很严重的恐高症,我们经过专业的机械和法医过来分析,已经确定为属实。就算他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勉强的上了桥,战斗力也会大打折扣的。”
法官想了想:“反拿匕首,也可以做到这一点,可以让伤口从上往下,他们虽然有身高差,但差别并不大,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而且,这样会更好的发力,使自己命中率更高。”
李若青解释:“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如果是反拿匕首,它的指纹应该会出现在匕首的外侧,而不是内侧。所以当时可以肯定,这个周天是正着拿的,绝对不是反拿匕首。”
法官说:“如果是他故意反拿,就是为了混淆视线呢?”
“不对,匕首又不是剑,如果是他故意反拿,那么伤口的顶部也是反的,可尸检结果却证明它是正的,所以他没有反拿。而且我们所验出来的半枚指纹,是在死者刘长风指纹之下,也就是说,这把匕首早在没杀人之前就落在了死者的手里,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啊!”
法官听到这里,也无话可说了,一切说的那么合情合理,但是有点匪夷所思了。
“可犯罪嫌疑人周天已经自己承认了。”
李若青看着周天,立马吼了一声:“周天,你自己没有犯罪,你为什么要承认?连我都被你骗了,你整这么些有什么用?你想想你外婆,想想你妈妈,他们难道也希望你变成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