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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页)

这一晚,我一共做了他四回,超强的续航能力使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做完了我就迷迷糊糊地睡了,醒来时才发现他浑身青紫,手腕被勒的地方大概是血液不流通,也是一道触目惊心的红紫勒痕,突然就清醒过来,回想前夜种种,发觉自己竟如此残忍,犹如失控的野兽,心里不由后怕。

于是悄悄替他松了绑,又做了早饭留下,另附字条一张,向他致歉,并叮嘱他醒来给我短信,如果哪里受伤了我就带他去医院。

谁知刚到办公室我就发现情况不对,这小子给了我发了大量短信,内容繁杂,有让我按时吃午饭的,有让我别长时间对着电脑的,有说总之无微不至,处处周到,大有爱上我的意思。我大为惊叹,玩419能玩出真爱的,也算是一朵奇葩。

几天后,事件不断升级,他甚至还帮我办了张健身卡,让我下班去健身房锻炼。而一旦我短信回迟了,或者没回,他的电话马上就到。我后悔不迭,又不堪骚扰,只好关机,却因此错过了业务电话,正苦恼不已。张爱民路过,见我一脸苦状连忙支招,说你不是有个来电防火墙嘛。我如蒙大赦,赶紧把他号放进去,谁知没过一会儿,陌生号码又打进来,劈头盖脸就问我什么意思。

我见他大有鱼死网破的架势,不敢表现得太当机立断,就哄说身边事多,让他等我电话,晚上去接他下班。

再之后他甚至找来律所,幸好我跟钱晓峰打了招呼,将他挡在外面,只说我去外地办事了。我见他不死心的还在楼下转悠,心里又有些异动,想这都造的什么孽,我贾臣何德何能,竟可获人真心。

他再有电话来,我就以在外地办案为名,匆匆挂断,或者干脆不接。这事害我几天不能回家,天天睡在律所,恨得牙痒,又无人可怪,只能怪自己。是为烦心事一桩。

而另一桩则是王二宝的案子,毒案是大案,上面若是能牵出条粗线来,谁是庄家也就一目了然,或许我这的警报也就能解除了,因此天天去电话找李刚跟进,然而却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似乎线到了王二宝这就断了一般,我便又把心悬了起来,一刻不敢大意。

过了没几天,左志强打电话找我,又约上黄河以及主审法官一起吃饭。左老板现在吃饭都喜欢把儿子带着,大有培养接班人的架势。左宁面对我表现得不咸不淡,能躲则躲,似乎在尽量避免正面接触,我便用简单大方的表达来化解这种敌意,因为我深知自己越是表现得自然,他就会越加愤怒。

有什么会比挑起一个人的愤怒带来更多的快乐呢?

中国的酒桌文化很有意思,就是一桌饭一定要有一个人是被整,被灌酒的,不管他是自愿,或是被自愿。

这桌上的形势来看,倒霉的肯定是当事人,左志强产大业大年纪也大,基本上没人敢劝他酒的,因此矛头就落在左宁身上。

主审法官姓梁,四十来岁,相貌平平的基础上却出类拔萃地长着一根极高的鼻梁,着实令人惊艳。吃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开始往出倒坏水,看着左志强说:我们这么玩行不行?一杯酒抵一百万,喝一杯就少判一百万。

左志强也不动,说我胆结石刚开过刀,不能喝酒。

高鼻梁法官就拿眼睛瞟左宁,说小公子能喝酒,我是听说过的。

左志强大概也想锻炼下左宁,也拿眼神鼓励他,说你去,替爸爸敬你梁伯伯酒。

左宁毫无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了,这小子其实不能喝酒,平时喝点红酒都容易醉,二两的杯子灌了一杯下去脸色刷白,我就在心里骂左志强,有这么当爹的吗?你这儿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这场面就卡在那里,姓梁的手执酒瓶还想倒,左宁端着酒杯的手都开始抖了。我长叹一声,拿酒杯磕了磕面前的玻璃转盘,说这样吧,我替他喝。

姓梁的也怕喝出事来,正好转移目标,就同意了,嘴上还打趣,说贾大状你怎么比老左还护犊啊?

我故意拿眼睛瞟黄河,说我这么大年纪了,就一杯两百万吧,你说行不行啊黄庭?

黄河也就顺水推舟做好人,说行啊,喝酒么,主要就是喝个意思,不强求,不强求。

我心说糙你妈的不强求,接过左宁的杯子连灌了四杯,喝完拍案:&ldo;四舍五入,就算一千万吧,梁庭你可别忘了,我们开庭结帐。&rdo;

姓梁的被我惊住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嘴里应着:好,好。

说实话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在酒桌上见我喝到半斤以上了,我心下后悔,想这前面百般克制,怎么就功亏一篑了,左宁一定以为我对他余情未了,这黑脸还怎么唱?

吃完饭,一群人去洗浴城y乱,把领导们送进去,我就得了个闲,站在外面吹冷风,开手机想看看新闻,结果全是百利甜的各种电话和短信,狂轰乱炸挤满了我的收件箱。我不堪其扰,回拨过去,问他到底想怎么样。

他很无辜地说,你要对我负责。没见过这么玩弄感情的。

我酒劲冲头,愤怒地吼道:你他妈要是能给我生个儿子,我就娶你!

说完这话,我突然想起当年的海东青来,想起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惨景,心里一阵抽搐,生怕这百利甜也干出同样的事,只好稳了稳情绪,说对不起,我酒喝多了,脑子不清楚,明天再说行吗?

他说:你每天都说明天明天,你就是想跟我耗着我懂的。

我说:那你想怎么样?

他说:我在你家楼下,我们今天就把话说清楚。

我说:行,我马上就回去。刚说完便蹲在路边狂吐不止,五脏六腑里一团火正烧得热烈,翻江倒海的痛苦和恶心一波一波地冲向我的大脑,使我几乎连站起来的劲都没有。几杯酒喝的太猛,纵使酒量再好也架不住快酒。我正骂自己冲动,为了一个注定会被自己抛弃的人何至于搭上自己的身体,突觉迷迷糊糊中有人将我扶起,又送进车里,再然后便不太记得了。

第二日醒在自家大床上,坐起来愣了半天大脑才开始运转,也不知是谁送我回来的。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声响,我便悄悄起身去客厅看了看,生怕是百利甜在,结果空空荡荡全无人气,方才明白声音或许是楼上住户的脚步罢了。

煮了点稀饭,冰箱里又端出几碟小菜,塞了一张诺拉琼斯的碟在音响里,坐在桌边慢慢地喝,细细地品,近乎陶醉地想,这世上不会有哪一刻比现在更妙了。人的欲望说大可至征服世界,可说小也就一碗稀饭一首曲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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