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生食人肉,以此缓解完全失去理智的那一天。这也是它们的本性,人类的血肉能让它们疯狂。
蒙奇缓缓接道:“在意识深处,我常常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它仿佛身处地狱,无数的鬼混伴其左右,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仿佛有无数鬼魂要将它捞出黑暗,与我融为一体。”
凌枫张大了嘴,显然不知道觉醒者有这样的感觉,蒙奇苦笑道:“所以我才会想要去做远征兵,若觉醒成功再好不过,若失败了,我会奋战杀敌,直至万剑穿身,战死沙场才是我的归宿。”
“买丹药的钱交给我了。”蒙奇略带狂热的话语,使得凌枫心中起了涟漪,再世为人,他再不愿庸庸碌碌,而且以前所吸血的尸体中有一半是被妖杀死的,成为猎妖者也算是替他们报仇吧。
“你哪来的钱?乱世年代,抢劫平民可不是我们的作风啊。”
蒙奇断然地开口,凌枫见他认真的眼神,无奈道:“你想多了,我们也该过过好日子了。”
“哪来的好日子哦!”蒙奇叹息道,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吃上荤食了,凌枫给他一个爱信不信的眼神……
此后的几天,凌枫天天上山狩猎拿来集市卖,蒙奇也知道了他没有人类的气息,两人的日子真的好起来,存到的钱足以买两颗通脉丹了。
这天,身穿薄衫的凌枫扛着一头野猪走进村庄,只见他衣服上血迹斑斑,也不知是他的血还是野猪的,一进集市就有无数人围观。
“这头野猪可真大啊!”人群发出惊叹。
“彭!”随着凌枫将身上的野猪摔下来,人群纷纷靠近,此时蒙奇已经来到了他身旁,拍着他的肩膀:“兄弟,你真牛!只是能不能别这么拼?捕些牛羊就行了,身上这么多血,有没有受伤?”
“没事!”凌枫摇头笑道,人群中的那些逃难者们此刻眼中泛光,极为羡慕蒙奇交到这么个牛人做朋友,谁都知道他们的财务不分彼此。
“真够厚的!”围上来的人群小心翼翼地摸着野猪粗糙的皮肤,不由得发出赞叹之声:“看不出来这瘦小伙如此勇猛,前几日。他去深山捕羊来卖时,就已为他的感到吃惊了,没想到接连几天内都去狩猎,本以为他活不了多久,然而这次却扛来了野猪。”
“这种普通野兽,猎妖者随手击杀,不知有何稀奇?真是见识浅短!”
此时人群后传来一道哼声,旁人纷纷避让,一位蓝衣青年带着几个人漫步而来。
“多诺万?他怎么会来到这里?”人群在心中嘀咕,显然没有料到这权贵子弟会来到菜市场。
凌枫眼神微凝,这时有人开口道:“你错了!这可不是普通野兽。”
只见一位年过半百的男人和一名身穿紧身服的女子走来,身后跟着三名随从。
“集市主人尔姆海威?”众人纷纷瞧去,心中惊讶这集市主人也来了,尔姆海威是这集市的管理者,所有档位门店都由他管,不过一般不会来这里,看来最近瘦小伙的交易惊动了他。
“那就是格里娜,方圆百里最美的女人,果然……很诱人。”尔姆海威旁边的女儿格里娜让人群眼冒异彩,乱世之中还打扮得这么诱。惑,不免让人想入非非。
“父亲!就是他,扰乱市场秩序,还据不交费!”
凌枫见这女人横眉立目地指着自己,心中不由得苦笑起来,就因为之前报名猎妖者时比她稍快一步,笑她一下就惹上了,死活让自己交位置钱,他只是拿整头猎物来卖,又不分解开卖,而且价钱已有卖出猎物的一半,他哪能同意,于是死活不给,格里娜的那些同伴见此人竟敢敢上山狩猎,仗这胆子也不敢动手。
此时此刻,格里娜是要请父亲出面了。
“这小子惨了,竟然惹上格里娜小姐,她虽然是女的,却比男人还跋扈,谁惹上她都吃不了兜着走。”
凌枫和格里娜在菜市场针对的事众人是知道的,此刻看去凌枫的眼神中有些惋惜,估计,他从此不会在出现这里了,除了镇里的集市,野兽拿到别的地方卖,价格也会被压到最低。
“格里娜,休要胡闹!我已打听过了,你所要的价格并不合理。”
格里娜没想到父亲反而呵斥了她一句,看着尔姆海威的样子有些很陌生,父亲最近两年似乎变了很多……
“尔姆海威什么时候这么公道了?”
人群心里诧异,这时只见尔姆海威向那瘦小伙走过去:“小兄弟,这野猪怎么卖?”
“老规矩,价高所得!”凌枫也没料到这中年男人如此通情,开口应道。
尔姆海威开价道:“恩,五枚金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