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消息,月初一下子有些懵了,原本前半句听到凌心兰要嫁出去,她还暗自狂喜,心忖自己终于能逃离凌心兰的魔掌,以后在凌府里能活得逍遥自在了。后半句又听到凌心兰正发着脾气,心里冷了一半,毕竟她跟着凌心兰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心知以凌心兰那跋扈的个性,自己受苦必然也不会让别人好过,她这丫鬟在这件事情上,可能要成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了。心里有了这丝明悟,月初突然转头,将粥又端回了膳房里。“月初?怎么了?你该不会要躲在这儿吧?没用的,要不我待会替你向老爷说说……”金环见她如此反常,原本预估的大哭或着急都没有出现,反而相当冷静的样子,怕她做了傻事,急忙跟进膳房。只见月初突然把一半的粥倒回锅里,又在盅里加了一堆清水,才把盅又放回托盘上,一副没事人的样子。“月初,你这是做什么?小姐不是爱吃热腾腾又香浓的粥?你这一掺水,现在她又是在气头上,你不被骂得狗血淋头才怪!”金环困惑不解。月初秀气的小脸垮了下来,“金环姐,小姐正在生气,是不可能吃粥的,但我又不能不端去。这盅十宝粥,最有可能的情形就是全都泼在我身上,我能不先预防一下吗?”还真是这样。金环也跟着苦笑。“真是辛苦你了。”“对了,还有。”月初摸了摸身上,最后把头上的钗全解了下来,披散的长发随便绑成了一束,然后把钗全交给了金环。“金环姐,这些先放你那儿,晚些时间我再来找你拿,否则待会小姐动手打我,我怕这些尖锐硬物会先让我添一堆伤。”说完,在金环怜悯的目光下,月初可怜兮兮地端着“冷却后”的十宝粥,上前线赴死去了……(1)京城里的大富翁很多,但有钱得很低调的个中翘楚非城东的费天不可。费天是靠祖产起家,费家的祖先在京城及城郊都有大片土地,城里的都是些精华地段和市集店铺,租给了一些官员和商贾;城外的连绵沃土则是租给了上百户的佃户,每年的收成有一半要无偿贡献给朝廷,以保费家的家业能源远流长。不过光是剩下这一半,也够费府财霸一方了。十年前,费天的弟弟费地分走了一半的家产自立门户,但因为费天为人敦厚老实,对人宽厚不计较,那些佃户对他十分感激,城里那些租户高官也乐于和这样的人来往,几年间费天的财产居然又翻了好几倍,要不是他不张扬,城里的首富可能都会被他比下去。也就是因为他有钱,在城中和他租了好几间铺子的凌家老爷,在缺乏资金的时候就把算盘打到了他身上。费天有一个二十七岁的儿子费云升,在二十岁那年病成了傻子,费云升的妻子左忆娘不想伴着一个傻子一生,竟在生下儿子费瑾后卷走了一些财物逃之夭夭,这几年费天除了要忙事业,对儿孙的照顾更令他忧虑。因此,凌老爷便暗示有把闺女出嫁的想法,当然他也不是心存什么善念,而是想着只要把凌心兰嫁过去,光凭她那跋扈嚣张的气势,相对于费家主子不是忠厚,要不就是痴傻年幼,绝对能把费家由老到少全给压下去,届时费家不成了他们凌家的财库?只不过凌老爷算盘打得劈啪响,但凌心兰未必会如他的愿。她从小娇生惯养,在意的只有她自己,爹在想什么关她什么事?她的目标可是城里那些年轻俊朗的高官之子,岂可让她这朵娇花栽在一个傻子手上?可是无论她再怎么撒泼,再怎么呕气,凌老爷依旧不为所动,硬生生的在伏月初一这天将她给嫁出去了。嫁妆十几箱,但都不值几个钱,唯一比较值钱的,大概就是她坚持要带着陪嫁的丫鬟月初吧!在拜完堂,敬完酒,完成所有礼俗后,新娘子终于被送进洞房了。新房里的新娘娇怯怯、孤伶伶地坐在床缘,等到外头嘈杂的声音走远了,她才长吁口气,慢吞吞地抓下了盖头。盖头之下却不是凌心兰,赫然是清秀白净的月初!“呼,帮忙帮到这个地步,我月初也算仁至义尽了,接下来恩义两断,凌费两家要发生什么可不关我的事了。”当年她会愿意留在凌府,是因为府里衣食无缺,即使被凌心兰虐待,也比餐风露宿当个小乞儿好,但她聪明的没有签下卖身契,所以就算现在说走就走,凌府的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样。咬了咬下唇,月初左右张望了一下,由自个儿胸前掏出了个包袱。包袱不大,却装满了她这五年来在凌府攒下的所有银钱家当。幸好她机灵,知道要先准备好跑路的资本,否则被凌心兰逼迫到这个地步,她还能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