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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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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不如我们一起喝一杯,谈谈人生吧!”面对着眼前的非人类雌性,任纵横说完这句,那怕他灵肉分离,也觉得一阵恶心。

同时,“老珠,你再不出手,我血液都要流干啦。”感情他感觉恶心是因为失血过多。

“安啦,马上出手。”说着,还挂在他手上一堆烂肉中的混沌珠亮了起来,一道白光射出,正中…那堆烂肉,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仿佛有无数只无形的手一起动作,原本已经血肉模糊,看不出原来样子的两只手一阵血肉翻飞,逐渐变回原本的模样。

“法宝!!!”狼女的一双狼眼注视着挂在任纵横光溜溜的手臂上的混沌珠,眼中流露出慎重的神色,不过更多的是贪婪。

“你妹的”任纵横气道,他不是要混沌珠治疗他的手,而是让它杀敌。

可是他也不好骂它,毕竟它真的把他的手完璧归赵,虽然过程简单粗暴,痛的他脸色发白,而且这手也只是外形恢复了,但是手还使不上劲,可它确实做到了。

“你可上点心吧,这是在战场上,而且有人看上我了。”混沌珠的话让他瞬间清醒。

“你没事!”从天眼中看到的那双充满贪婪的双眼,任纵横心里一沉。

要知道,法术也是有成功率的。

像火球、风刃这类法术,只要能放出来就算成功,至于是否命中目标,那就是另一回事啦。

但是像销魂眼这类法术,必须有效果才算成功,但是影响成功率的因素太多。

比方说如果对着白秋雨用销魂眼,成功几乎是肯定的,不成功那就是遁去的一。

但是用在狼女身上,那结果就难说了。

“嘿嘿,人类的小家伙,今天我心情好,只要你把左手腕上的那串珠子赔给我,今天就放过你。”

狼女思考再三,终究顾忌重重,那可是法宝,虽然它还没有显露出任何攻击的威能,但仅是刚才显露的一手残肢修复就很惊人,所以如果能不动手就把它骗到手,当然最好。

“你是说这个?”任纵横故意举起手,手腕上的混沌珠却显得那么的不起眼。

说老实话,任纵横乐得跟它瞎扯七八,拖延时间。

一个原因是尽量多的转化法力,另一个原因是希望销魂眼的法术抗性更低一点,这样它的成功率会高一点。

像销魂眼这样的法木,成功了倒好说,一旦失败,往往会引起目标的关注,造成法术抗性的暂时升高,唯一能够降低它的就是时间,不过这个时间至少是以天来算的,所以任纵横此时的举动不过是心里安慰罢了。

至于他会的另两个法术:春意指跟烈焰红唇,不说他没真正用过,单是这两种法术都是接触性法术,跟狼人肉搏?任纵横看着狼女那双滴血的狼爪,他还没有活够呢。

“没错,就是它,你小心的、慢慢的把它取下来,丢过来,小子,不要耍心眼,我看着你。”

狼女的眼睛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越是看清楚这串混沌珠,它就越喜欢。

要知道,好的法宝要么光华万丈,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宝贝;要么就跟这串珠子一样,毫不起眼,不声不响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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