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湘水省西南部芫湖镇高桥村。
在村子东南最角落的地方,有一个孤零零的土坯小院,院中旧房两座。
“再说一遍规矩。”王灵阳已年过九十,体格依旧硬朗,精神抖擞,他坐在正堂,看着面前壮硕的小伙子。
“去了就烧,烧了就回,路上遇到人绝不多说话,天黑之前一定回家。”王仙之心里一万个不愿意,嘴上还是老老实实地答应了。“爷爷,您就放心吧!”
哪怕是这种代人烧纸的活儿,从前王灵阳也不会给王仙之去做的。
隔壁宝荷村有一大户人家的老太太喜丧,儿女孝顺要风光大葬,必须请爷爷王灵阳去看看。
这一去就是一两天,烧纸的活儿就落到了王仙之的头上。
“去吧,早去早回,注意安全,记住我说的话!”王灵阳皱了皱眉头,脸上沟壑更深了一些,好像预感到了要有什么事情发生。
王仙之恭敬行礼,背上包袱就夺门而出,可算能出去撒撒欢了,心里别提有多痛快。
他所要去的地方,是位于高桥村北边宝荷山间的一处风水宝地。
三年前,那里葬了一个女娃,死的那年才十五岁,女娃父母悲痛不已,花了大价钱找王灵阳看了块好地,给好生安葬了。
三年来,女娃的父母每到十月初八的忌日,都会前来看望,顺道看看王灵阳,这也算是个恩人。
可今年奇怪,女娃的父母不仅人没回来,连封信都没有,估计是摊上什么事儿了。
眼看着到了十月初八,王灵阳本想亲自去一趟,但无奈分身乏术,就只能交给王仙之了。
其实,他很不愿意孙子碰这些事。
王仙之今年二十,清光绪十七年,王灵阳在乱葬岗捡到他的时候,这小孩儿才两三个月大。
除了襁褓红布,他的怀里还揣了半块古玉。
因为捡到孩子的时候,襁褓旁有别人上坟祭奠摆放的水仙花,王灵阳就用自己的姓,给这娃娃取名王仙之。
王灵阳虽然年纪大了,但也有些本事,除了守墓,还开了个白事铺子,做点生意,替人看看风水运势,选选下葬宝地,一来二去,十里八乡都知道芫湖镇高桥村出了个王老神仙。
更有老人传闻,这老头子是早年间跟着茅山道士云游到此地的。
王灵阳供着王仙之读书,读了十几年私塾还是没学明白,连个秀才都考不上,先生直称朽木不可雕也,此子能识文断字已是不易了,别再奢求什么功名利禄了。
王仙之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体魄倒是强健,在这守墓人的白事铺子里给爷爷王灵阳帮忙,什么都做得来。
肯吃苦,是因为他想学王灵阳的本事。
可王灵阳不让他碰,甭管王仙之怎么哀求,老爷子就是死不松口。
“仙之,出门办事去呀?”村中村民知道王仙之是孤儿,王灵阳又是个阴阳先生,却并无疏远。
王灵阳在这里住了三十多年,不知为村民做了多少排忧解难的事。
“爷爷忙碌,我帮忙去。”王仙之笑着行礼,热情地跟村民邻居们打招呼,一点儿也不赶时间。
但他仍旧谨记爷爷教诲。
不多嘴,不跟人搭话,天黑之前一定回家。这么多年来,他在天黑后从来没出过家门。
这都是爷爷给他定下的规矩。
十岁那年,王仙之在外面玩忘了时间,差一点太阳就要落山了,眼看着天就要黑了,爷爷居然亲自找了出来,把他拎回家中,好一顿胖揍,让王仙之长了记性,此后十年,再也没违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