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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错综复杂的马蹄声(第1页)

“快点!一定要把信送到陛下那里去,这可是十万火急的。老伙计,您可千万要跑快点。”

一位身穿黑色宽檐帽,蓝色百合点缀,狮鹫罩袍的火枪手,他里面藏有靓丽的胸甲,燧发枪擦的噌亮,但此时已经顾不及这么多,因为这十几年来,很久没听过这么湍急的黑色洪流,涌现在玻璃仑斯大道上。

在十字路口上,矗立着往潘诺的方向牌。刚刚下完春雨的时节,殊不知变乱会悄然而至。

刚长成叶的小苗立马遭泥洗了个透心凉,微风和颠簸令羽毛左右摇头,这个王家火枪手背着信匣子,看起来非常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他的眉毛纤细,人也长得帅气,有人曾评价他:

从未刻画妆容却如白雾仙气笼罩,眉细修长,头发飘逸却不算长,有空灵感,在森林看,他像一只好动零活的精灵。

不知狂奔到什么时候,他勒住缰绳,马提前蹄空踢,直打哆嗦,然后就停下来正好落在白砖石下,遥望远处。

由琉璃和花叶堆砌的珍宝,绵延数里的王家庄园近在眼前,三层水编织而成的银镜正印刷蓝天的景象,无数个喷泉和天使、奇兽和侍女雕塑对称列布如棋。

卫兵手持长戟和胸甲,帮他的马牵到王家马厩去。随后就一路快跑,手抵着长剑柄穿过瑰色和黛紫色勾勒的森林。

踏入红色丝质地毯后,主殿已经映入眼帘,他说长道短一番后,卫兵们赶忙挥手示意,大门一致展开,一群白衣绅士,进门之后不过一刻钟,就挥帽藏手请他入内。

“拉兰诺斯先生,说吧,有什么紧急事项。”

“陛下,我托博特斯伯爵,也就是我国驻普兰卢茨大使收到信笺,得到一些不妙的消息。”他把信笺亲手递给国王,红蜡印章刻着百合狮鹫,被黏住的红色丝带被挑蜡刀戳开,这个些许宾白的老人一丝不苟,并没有多大反应,当他摊开信笺里面的内容,眼睛瞪大着看向最后一列,仅此而已。

他缓缓开口:“在最终,以铎卢洛斯帝国议会未能达成一致,而身为皇帝的欧列尼大公斐迪南·奥托·范·多布拉斯,公然决定引用所谓‘皇室特权’暂缓克里斯蒂亚·范·罗霍斯林的王位继承,这抵触帝国在LIII。1562年签署的亨林亚特法,在外交行动无果后,经大部分选侯王爵、公爵和主教的商讨下,其中赞成对皇帝进行自卫权的有五票,宣布战争将会在LIII。1789年4月14日开始,在皇帝决定侵犯权利结束之前,战争状态会一直生效。”

国王将信件放在桌面上,将咖啡一饮而尽,又拿起羽毛笔抄写一份简述,并签字盖章,交给他说:“去一趟王家军部找德·苏林斯上将,将这份东西交给他,然后,亨利你就可以回去看一下家人了。”

“陛下,这是要战争了吗?”传令满脸不安,倒不像是一脸扭得想捏实的毛巾,仅仅是噘着嘴。

国王拿起羽毛笔,扫过这封信的每一行字,戳到最后一行又轻拍道:“可战争的决定权,尚在可控范围内,我觉得你的干劲可以,能够上来王家火枪手的位置的确不容易,这还得看局势明朗之时才能知道如何行动。那么,请有劳你再跑一趟了。”

“是的陛下。”他挥帽向国王致意后,抱着帽子继续蹉跎奔驰在玻璃仑斯大道上,马蹄声不算震耳欲聋,却没有章法,也很清脆。从王家军部知会一声,命令也传递之后,火枪手的心直串到十字路口上的木牌匾,随着再一次咯哩棱噔,在乡野和街道的石砖路上扰攘,花草也随着乱摇。

西尼乌尔村的小方碑教堂在大门后,已经是附近的地标了,向着西部的小山坡迂回,侧面清晰可见,拉兰诺斯庄园的大片果园,以及附近的佃农地,他向佃农们挥手,随即得到友善的回应。

“母亲大人,还有妹妹,这半年未见,一定很想我吧。”火枪手换上常服后,除了骑枪作为王家军团标识,以及一把手枪作为防身以外,一身游侠形象,令人想起许久不见的远方冒险者在未知大陆的归来。

仆人们看到牵马而来的少爷,都很激动,除了舍得为身边人花钱以外,自己却特别节俭,他一下子给身边的仆人几个吕讷,而且还很会说话。“若是我不修边际,则你们大概率会受恩惠。”

的确如此。

门前站着的大小姐却背对哥哥默默溜进去,他身手反应很快,挥手示意后就越在她侧脸旁,拿出一早就从佩尼萝有名的店铺买来的挂饰。“怎么?我脸上挂彩了?”

“没有。”娜莎没有正面看他。

“那算了,这小东西我先收起来。”哥哥手上拿着透色水晶做的雏菊,在切割技术上能光彩夺目的也就只有佩尼萝第四区的雅·托林雅希的店铺才有,能在烛光下散发辰星般的光芒,靓丽却柔和。

“哥哥的东西我才不稀罕。”娜莎翘手抱胸,侧背着他。但她动摇了,头轻挪颈部,打算在不发觉地时候能够稍微捎一眼。

毕竟她的确很喜欢那款式,可还是倔强到不肯再看下一眼。

“越重要的人怎么会一开头就出现呢?就像开宴会,我和国王陛下同属一名,都叫亨利,你看看是不是也该给个面子?”火枪手的姓名在此得以知晓。

亨利作为家中长子,长期在外服役,很早就离开家里去王家玻璃仑斯军校深造骑兵艺术,王家火枪手纪律严明,训练有素,虽然工资很高,却晋升困难,相比于带着熊皮帽的近卫掷弹兵,他们的训练更加严谨。

平日他只能写信给母亲和妹妹,以表达自己的思念,因此他夺得在优异成绩后,主动申请去传令兵部门负责,他们的默认头衔是中士,随身带着纸笔和属于自己的盖章。有些时候他们能够拿两个月的假期,这相比其他部门更少,那些冲锋陷阵的勇士们,还比他们多一个月。

“可你也不是国王啊。”娜莎直发牢骚。“都很久没见了,难倒你就不想念我吗……”

娜莎举起扇子,表示拒绝,碎碎念:“没有,绝对没有,我的记忆非常有限,没时间瞎想。”

“那我可太愚蠢了,居然把思念指望在一个未见一年多的妹妹身上。”他站起来,刚要走到长廊去,桌上的礼盒放在桌边一角,还轻摸大小姐的头发。

门前的少年仔细倾听他们的对话,见着自己的好友蜷缩在侧像蠕蠕虫,忍俊不禁,一旁的亨利马上就见缝插针,说:“你看看,有人来找你,就不需要我了。”

“你是?”拉特利耶第一次看到这么高大的绅士,佩剑和手枪都揣在腰间,其纹路都不像是一般的乡绅贵族定制,而且没人敢把王室徽章诏字ξ写在武器里,这说明是近卫部队。

她语调像过山车,刻意加重,绝不拖长。“不用理,陌生人一个。”

“她就是这样的,耍性子比翻书还快,你叫我亨利就行,娜莎的长兄。听说你很能讨她的欢心啊,我对你很有兴趣。”他甩帽致意后,又说:“请原谅我要稍微走开一会,我得去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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