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燥热是无法用账本去消磨它的,那些干涩的草纸抓挠少年的皮肤,感到刺磨难忍。
拉特利耶除了应付眼前的账目,对父亲的劝说也愈发觉得如异端邪说般令人恼火,批评日益吞没曾经的赞誉。他对事务越发不肯上心,一开始仅仅是在纺织厂开小差,账目仍然准确,少一眼依旧能够放心。
他的主子——明面上的,自然是拉兰诺斯的娜莎。她偶有莅临纺织厂,每次见就没怎么苦脸向人,有时候会先在钟表点坐一两小时,如果当天已经没作业桎梏她要蹦哒的心思,她绝对会这么做。对于他们来说,夏日的惬意就是趁着下午茶时间——当地人唠叨是依米颠列人想出来偷懒的袖珍假期。一对主仆沿着往返奥列瓦斯沃大道一间驿馆,花上一小丹,有时候要更多弗丹尔,只是为了讨口蜂蜜水喝。
稍有不留意的地方,考奈薇特也许就会出现在桌椅底看上一两本巴掌大的小札,平日她很喜欢看神话传说,亦或者念叨形而上学,比起令萝莉自己感到痛苦的作业集,她宁愿投奔其中。
不知不觉,就连她也开始找洗涤自己对世界所愿随感的小匣子,对可可(考奈薇特自己最近的新称呼)更为亲昵,有时候,她们会拥抱哲学沉湎午梦,就睡在书桌底能纳得下姐妹之间的空位,逃脱一时的磨难,总好过将学习过劳的积怨迁怒在仆人们好的多。
娜莎憎厌的无非是一本一百多页以一弗尺长宽,比尾指稍小的字母拓写的东西,自己的母语、帝国公民的语言、数学、自然哲学收录其中,不知道是不是家庭教师为了放她一马,历史采用口头考核。
至于要学的乐器,自然没有落下,每逢练完钢琴的次日,就会惨兮兮地秀出自己还有那根手指没被劳损和鞭打的战绩,答案是——四根完好无损的羽毛。
“你看我,我手指还有滑嫩的嘛?”娜莎又一次耸拉着手地说。
眼前的姑娘疲倦而失落,头发也没整理,卷发的鞘要卡束得一团糟。那张看似吹弹可破的脸,在颈下如树根般延伸在外的湍流,露小手臂的夏季蓬裙,它与天穹映色,外游钧白的花边褶皱。声线柔而不腻,参杂一丝稚甜。
唯恐可爱侵蚀少年的斗志,拉特利耶没有过多赞誉,倒是话有挑逗地说:“不滑嫩也不要紧,在玻璃仑斯宫的宴厅上,对你颇有好感的绅士也不少。”
“你怕我找不到自己的心上人吗?劳你费心,我没有追随爱欲的念头。”大小姐的脸靠近她的仆人,撩拨他的头发,仅仅在耳沿前的一缕,“你有想要讨她欢心的人吗?”
“和你一样,没有。这想法太异想天开了。”他搭弄手指,“不过,我有些想法要问你。”
“你还有什么要问就说,瓜子仁脑袋似乎很多好奇问题哦。”娜莎把手放在后背,转身摇曳小腿。闷热和仪态在脚踝向前柔伸,汇在脚尖之处由不得想引它亲吻空气,只是当“魔咒”在耳边叮当作响,不得已的矜持还是有必要的。
拉特利耶犹豫片刻才脱口而出:“除了我们整个茶话会的成员,你还在高档沙龙里游荡过吗?我是说,在那些同样华丽的宅邸里……”
娜莎当即笑出声来,“你是担心我没有朋友就天天陪你么?果然没什么见识呢,放心,你这样的镇上毛头松鼠,我只是觉得时常不来找你心里空落落的,如果你非常想见我的朋友,就在明天,佩伊乐(deperiele)的诺拉(Nola)和简娜(Jaenna)她们会来宅邸,你要是来,就乖乖呆在我身边好了。”
“除此之外呢?”他说。
“嗯?上一次去比农伯爵家里做客,不得不说,他家的长子有你那样俊朗和可爱,叫比菈,我想不通为什么取一个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
“嗯?!”拉特利耶倏忽一惊,被口水噎呛顷刻,好不容易抓摸背后的树干,一个巴掌都不能握紧一圈。他也不确定自己当初在佩尼萝街上见到的少年是否同一人,也觉得太过激动,平缓叹气之后才好继续。
娜莎没有干站着,当绣花枕头比树荫底下的花瓶要令他人好受,从腰间抽出手帕递给他,又嫌他磨蹭,拉特利耶左捻右捻,还要挑地方碰,就一把拿过来顺着前额擦到鼻尖,还憋不住狼狈诱发的傻笑着说:“说话之前需要顺气,虽说也不排除是……你今天非常倒霉,啊哈哈哈哈。”
一片望上天空巴掌大的浮云赐予他们抵受酷日的曝晒,脸上的表情也可见地转好。
微风扑朔浮游在他们身边的炎热,敲落他们的烦躁,只有他们相望一刻,开心自然蒸蕴在这对主仆之间。
“你真坏,就知道拿我作乐。”他咧嘴呲牙地说。一想到最近几天都忙碌在学业和事务上,又愈发愁眉苦脸,阴郁瓢泼染湿眼眸,“本来记账的生活就苦闷无比,父亲还比喻这是炼钢,天气热的要把人融化了,现在他还要把我的心也一块融化,又不知道把我这块钢放到哪里去。”
天空就要垂眸,娜莎不得不与他分离,临行前羞涩地嘱托他:“我也是,时间也不早了。你听着,明天记得要来招待我~的朋友。”
“放心,明天我一天都有空。”帽檐之下一双略带疲倦而期待的眼睛,犹如凝结的蜂蜜汇聚的水晶,折在眼面的光斑在女孩的心扉,弥足珍贵不可捉摸。
他们像往常一样离开酒馆,不知将有多少次愉快而期许明日对方莅临的机会。
它很脆弱,很少经受挑战,虽说亲密能展开一张风和日丽的平原靓景,一旦风吹草动,时而不见久违的雨露,情谊之根掘地三尺也不见水,那就只剩下火了。
临近深夜时许,云雾缭绕,星光稀疏,拉特利耶在桌前的窗户思量明日的着装,自己的鞋子尚能应付,也不见明显磨损,在衣柜里辗转拨弄余数无几的衣服,浅土掺着生石灰的颜色就连他也不知道如何形容,除此之外他很喜欢白色,大袖口是蓝莓色的,铁质纽扣被磨得噌亮,手感也舒服。
其他的绝不能上得了场面,外套都磨损脱毛,甚至还有补丁,比楼下还在闲逛的点灯人来说,这点瑕疵足够幸运了。他的衣服顶多是栅栏布置,比他拮据许多的邻居还会结网。
拉特利耶瘫在桌边懊恼道:“我懂得知足,却不能给大小姐蒙羞,这可怎么办呢?”
一旁的亚麻质地过膝袜虽说不少,皱巴巴地,长时间用来也不再像以前那么洁白,比不上皎洁的牙齿,“这太难为我了,连可可的袜子也比不上,啊哈,我甚至比不上她的裙边。”
在他的周围,那些函数和几何都已经被拉特利耶“尽数歼灭”,书写也比以前工整有致,不再是蠕蠕字,开始像抽离的丝瓜藤蔓,无论如何,账本终究是例外,一点余地也不给。
拉特利耶没再标注日期了,又何尝不是一种日记呢?抽屉里全是想对她说的话,也有对母亲的平常心,对父亲的牢骚话,对他的哥哥略有微词——赞誉也有,牢骚也罢,打出来的兄弟情始终牵绊在他心里。
如果有什么仅是无可奈何都不能推搡的,就是窗边的大风刮散抽屉的纸,本就不太美观的房间这下全乱套了,以笔为栏,以纸为沼,每一步都显得狼狈不堪。
门外的敲声引来少年的注意,“谁啊?”
“我有话跟你说。”沉重的声音回应拉特利耶。
他打开门,见到的是父亲的面孔,看起来不太理想,换句话说,南特也很疲倦,脸上失去红润的光泽,像枯了一样。
“有什么事,爸爸?”他搂着一堆纸。
“明天你能陪我去佩尼萝一趟?”
这番话让他即无法咽也无法答,他张着嘴似个傻瓜,他缓了很久,才落一句:“我能不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