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握着铜哨,忙不迭的点头,日暮天暗,蛇行林间的风凉的发冷,她也不敢走远,好在此地林燥地干,可燃柴火甚多,当下聚集了一堆枝木,打开火绒生堆明火,然后伸长脖子等李渭回来。
李渭回来的很快,手上拎着只肥硕野兔和几只初生鸟雀,山中无流水清洗,野兔开膛破肚,放血剥皮后用粗枝串好,架在火上炙烤,鸟雀直接用树叶包裹,埋入火堆下烘煨。春天看着他动作十分麻利,手上滴血不沾,心生钦佩,突然想起当日在孙家杀野猪那一幕,侧首道:“大爷什么都会,厨艺好像也很好。”
李渭抬头睨她一眼,笑道:“我当过一年的火头军,专给大军做过饭那种。”
“火头军?”她突然来了兴致,挨近火堆帮李渭递柴,“陈叔叔带我爹爹去北庭的时候,我爹爹当的是军里文书,军里有那么多兵种,大爷为什么会去当火头军。”
她大概还未深刻意识到到这世间的规则,门第和身份难以跨越。在军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从默默无闻到一战名满天下的故事,翩翩少年将领封侯拜将,那也多是明里暗里铺了无数台阶才到达的捷径,勋功十二转,要有多少运气和投机才能让一个普通士兵一步步做到兵曹、别尉,校尉,都尉,甚至将军。严颂在军中二十年也只是戍守玉门关一个小小的火长,春天的父亲出身是官中小吏,自然从军中文书开始做起,富贵逼人的凉州段家花费无数、几代人经营才走进朝堂,到现在还没有站稳脚跟。
墨离军向来以凶悍果敢著称,军里士兵有半数是归顺朝廷的彪悍胡人,将领们多是门第深厚的忠勇之后,军队每打赢一场战,士兵赏钱两贯,火头赏钱八百文,所有人都想上阵杀敌,谋求富贵,但普通人一开始做的,都是火头等低微的军中小职,再一步步抓住机会往上走。
李渭微微一笑:“军中伙食粗劣,火头做的又潦草,有人知道我会做饭,故把我举荐去做火头。”
“举荐?”春天嘀咕,火头都是军中年迈体弱的士兵做的活,为何还会需要举荐。
李渭耐心翻转着兔肉,焦香伴着油脂滴滴落在火堆里,李渭摘了把汁水丰沛的草叶,随身还带了一小袋粗盐,小心翼翼的把草汁和粗盐抹在兔肉上,他切下一块用匕首穿着,递给春天。“尝尝看。”
真的好香,她从没这样吃过肉,咸味和甜味跟着油脂在嘴中化开,更显肉汁香嫩,她烫的连连呼气,李渭把水囊递给她,柔声道:“小心烫。”
李渭把兔肉一点点从骨上剔下,分成两半,一半递给春天,春天口齿生香,当下朝他大大的鞠了个躬道谢,笑道:“大爷真的好厉害。”
两人吃完东西,李渭挖坑把沾血灰土和残骸掩埋。火光之外,有虫鸣鸟叫,天上有繁星明月,夜风生寒,两人坐在火堆前,春天发呆半响,问道:“兵营是什么样的。”
李渭没有回她,只是说:“不早了,早些睡吧,明日很早就要赶路。”
她点点头,早已腹饱困倦,用帕子沾水拭净脸颊,躺在毡毯上昏然欲睡,火堆里又投了柴,噼啪发出木柴焦裂声。她抬起头来看了眼李渭,他盘坐在自己身侧,身影笼罩住她,一条长腿放松支起,手里拿着酒囊一口口喝着,他凝望着火堆,火光在他脸上跳跃,忽明忽暗。
于是她闭眼睡去,只要他在,她就觉得心安。
第29章虎向南
次日醒来,春天迷迷糊糊在毡毯内伸了个懒腰,只觉全身酸痛,手足俱散,睁眼一瞧,日轮高悬,显然不是清早的光景。
李渭正在余烬旁打磨箭矢,听见声响瞧见她忙乱从毡毯内钻出来,满脸羞涩歉意,颇不好意思的对他道了声大爷,嗫嚅道:“我我睡过了”李渭知道她实在是累,眉尖一挑,指着火堆上的小铜盂:“汤快凉了。”
她急匆匆的点点头,背身整理衣冠发髻,漱洗过来,才看见小铜盂里煮着苜宿汤,李渭从火堆里拨出昨夜埋烤的鸟雀,一夜炭火煨烤已经热爇,层层拨开,香气如勾,对比昨夜的兔肉有过之而无不及,端的让人垂涎三尺。
肚子咕噜噜的响起,她塌下肩膀,颇有些沮丧的道:“大爷”李渭垂眼嗯了一声,她道:“我是不是很累赘?什么都不会,是不是很拖累大爷?”
李渭觑着她,嘴唇带笑,问道:“从长安到河西,你是一个人走的?”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
李渭问:“这么远的路,你是怎么来的?”
春天眨了下眼,正色道:“我走了很久,一开始都是跟着随亲的官员亲眷上路——那时候正值地方官员的迁调之际,路上有很多随行的亲眷,行李仆婢都很多,跟着马车走,出入州城都很安全。”她抿唇,“后来过了关中,路上城郭渐少,我自己走了一阵,在兰州一个尼姑庵里住了一个月,再就跟着沿路的商队过黄河,入河西,一路走到肃州后来,就遇到了大爷”其中种种奇闻异事,惊心动魄,说也说不尽。
“你既然能一人走上三千里,又怎么会是累赘。”李渭笑道,“这样的聪明和运气,可不是人人都有。”
两人吃过早饭,收拾包袱重新上路,常乐此地终年多晴少雨,风大日烈,素有一年一场风,一风刮一年的评价,不过一日,春天两颊已经吹晒出血丝,一碰即痛,她自己不知晓自己模样,李渭看在眼里,翻出面衣让她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