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啊,“手无缚鸡之力”的凌二少,居然能猎到猎物,也是奇了!
“恒儿,这鸡。。。。。。”凌惟远诧异地朝林子里瞟了眼,心想大白天的,好心人就出现了?
然而那边静静悄悄,丝毫没有人类出没的痕迹。
凌季恒轻笑:“在林子那边捉的,这鸡可能是被人伤了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让我讨了个便宜!”
“难怪呢!”
凌季恒没多说,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来到高洪斌跟前,以半只鸡为代价,借用侍卫们的刀。
高洪斌接过凌季恒手里的鸡,仔细查看。
见毛色鲜亮,身体温热,且右腿处有明显骨折,便知凌季恒没说谎。
将随身携带的匕首扔给他:“好好烤,别糟蹋东西!”
凌季恒朝高洪斌鞠了个躬,才拿着匕首和野鸡回到凌家休息的地方。
先是给鸡放血。有了高洪斌的前车之鉴,这血没浪费,被李家人要走了。
王家来得晚了,却又不想白跑一趟,拿一枚珍珠,换走了野鸡的内脏。
然后,凌季恒将拔了毛的野鸡放到火上烤,油脂滴到火堆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
周围众人瞬间觉得马肉不香了,干巴巴的,不好吃。
可让他们吐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三天来的头一次荤腥,哪怕没啥味道,也都含在嘴里,不舍得咽下。
凌季恒的手艺很好,没多久,就把野鸡烤得外焦里嫩。
打开池兴月给的盐包,拿手指捏了小小一撮,撒到鸡肉上。
然后一切两半,将稍多的那半拿给高洪斌。
“大人,我没调料,您别嫌弃!”
高洪斌闻了闻,觉得还挺香。满意地点点头,让副手给凌季恒打了一水囊的水。
众人:“。。。。。。”
羡慕的眼神不要太明显,早知道,早知道。。。。。。
就算早知道,他们也没本事打到野鸡。
心情最复杂的,当属韩老太爷。
自己拿一百两银票,才换到两水囊水,凌季恒只用了半只野鸡,就换到一水囊。
这么一算,半只野鸡五十两,比黄金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