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曹指挥使,李指挥使在泉眼山一带遭遇吐蕃乞当族大军,首战不利,但并未大败,主力仍在,如今李指挥使带兵屯住在泉眼山,与吐蕃大军对峙。”
“如今,会州吐蕃乞当族万余兵马,仍在此处。”
听闻此言,曹进玉连忙让人翻出地图,初步算了下,泉眼山离萧关超过二百里,但应该不到三百里的样子,这个距离,若是急行军,两三日就可赶到。
“此地应有会州吐蕃乞当族大半兵马,若是能将这些兵马全部留在此处,则会州一战可定,今年秋天,仆射就可以与慕容指挥使在兰州会师。”
曹进玉眼前一亮,了解到大概情况后,他体内冒险的基因占据了上风。
片刻后,他召集麾下将领议事,其实张延礼之前虽然提拔曹进玉为一营兵马指挥使,将右飞熊营交给他,但其实对他并不放心,将葛从周、靳顺编入他的麾下担任一都之主。
这二人,葛从周为他最为看好的巢军俘虏,能力经后世的验证,史书留名之人,必然不是庸将。至于靳顺,虽然声名不显,但作为归义军老人,曹进玉当时还只是一名亲兵时,他就已经是常乐县镇军十将,资历足够高,也极为稳重。
有他二人在,应该能保右飞熊营不会在战场上出现大问题。
果然,听到曹进玉的想法,两人皆皱起了眉头,有个喜欢行险的主将,确实不知道该如何规劝。
“指挥使不可,吐蕃乞当族实力强盛,有步骑万余,而吾等与吐蕃交战,其步卒虽然不善战,但骑兵还是有几分可取之处,尤其是战骑冲锋,犹甚吾军。”
“而李指挥使麾下步骑不过五千,吾军中兵马亦不过三千,即使加上刑氏兵马,若是急行军,可用之兵仍不到三千。”
“况且,吾等任务,原本就是收编屯住在萧县的刑氏部族,若是带兵去往泉眼山,恐刑氏生乱。”
“故而,应向仆射禀报,集中兵力,方能击败吐蕃乞当氏大军。”
对于曹进玉冒险的想法,靳顺自然持反对态度,他一向谨慎,不喜欢如此行险,强行急行军,若不能大胜,极有可能大败。
听到靳顺的反对,曹进玉颇为无奈,他虽然为主将,但还是要给靳顺几分面子,尤其张延礼之前任命他为右飞熊营指挥使之时,曾对他耳提面命。
“汝用兵行险,喜孤军冲锋,此不是长久之计,若为先锋自然无妨,若为主将,不可事事如此行险。靳顺乃军中老将,为人谨慎,汝遇事多请教。葛从周虽为巢军降将,亦是智勇双全之辈。汝遇事需与二人多加商议,切忌事事独断专行,用兵行险。”
有了张延礼警告在前,此时的曹进玉还是愿意与众人商议,见靳顺反对,他也有一丝迟疑,虽然还不至于就此打消自己的想法,但也没之前那般不容质疑。
“禀指挥使,吾倒是觉得此事有几分可行。”
另一边的葛从周却与靳顺态度不同,倾向于支持曹进玉的冒险行动。
此刻,曹进玉自然大喜,即使这二人全部反对,他也有可能坚持冒险,若有人支持,他更加不可能放弃。
见几人都看向他,他继续说道。
“吾军兵虽不多,但若是关键之时,能有奇效。”
“吾观之,吐蕃重骑兵极强,步卒弱,其用兵之法,善用骑兵,喜用重骑兵冲阵,步兵再一拥而上。或是驱使步兵消耗对方士卒,再用重骑兵决胜。”
“而吐蕃乞当氏若是对战李指挥使麾下兵马,李指挥使麾下多骑兵,吐蕃乞当氏若驱使步兵上前,极容易被李指挥使牵制消耗,故而其与李指挥使一战,必以精锐重骑冲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