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顾他的风尘仆仆,不顾他是病势沉重,哭嚎打闹的逼他去救人,害他差点客死异乡;父亲和大哥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指使张屠子到集市上羞辱他的妻女,害她们差点儿身败名裂,这样的父母兄长,真的值得他去孝敬,去尊重,去挽回吗?
帮丈夫洗完澡,杜氏拿了一块干净柔软的棉布来,给他擦拭身上的水珠儿,指尖触及他条条清晰的肋骨,杜氏不禁心疼的鼻子直酸:“相公,你瘦了,瞧,肋骨都出来了…。”
穆仲卿不忍见爱妻伤感,轻描淡写的笑道:“这几天病了一场,清减些也是有的。”
杜氏惊道:“怪不得,我就瞧着你的面色不好,精神头也不济,你等着,我去给你请大夫来。”说罢,提步就往外走。
穆仲卿一把拉住她,说:“我是昨儿病的,本来病势很重,谁知睡了一夜,今儿竟然好了,再养几日,就无大碍了!”
昨天,他的确病势沉重,昏睡前,还伤感的以为,自己怕是不好了,再也见不到妻子儿女了呢,谁知,睡了一夜,病竟然无药自愈,人也清爽了许多,虽然身上还是有些不大得劲儿,但已经感觉好多了!
两口子正说着,张伯回来了,带回了一个大大的包袱,说是二位小姐为老爷选的新衣。
杜氏解开包袱,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帮丈夫穿在身上,又把那身沾着鸡毛的旧衣卷起来,吩咐张伯丢出去。
穆仲卿穿上那件湖蓝色茧绸貂毛的长袍时,不觉心潮翻滚,感慨万千,他这辈子,穿过最好的一件衣服,就是中了秀才那年,族里奖赏的一件棉布长袍,他足足穿了四五年之久,直到穿烂了,还舍不得丢弃。
想不到,有生之年,他还能有机会穿上这样华贵的衣服,而且,居然是借了女儿的光!
女儿还不到十四岁,一直是个内敛羞怯的小姑娘,像一棵小草一样默默无闻的存在,却不料,竟在不知不觉间长成了参天大树,全家都要靠她的荫庇,而他,才三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开始享起了儿女的福,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惆怅!
……
成衣铺里
采菲驻足在一架双面绣的孔雀牡丹屏风前,着迷的看着那精致繁琐,复杂多变的针法,用心的揣磨着,比划着……
文儿和武儿乖乖的站在一边,文儿的眼睛盯着两个姐姐,而武儿的眼睛,则敬畏的盯着墙上那张硕大的雪狼皮,神情多少带着点儿惧怕。
采薇因见菲儿看绣品看的着迷,不忍心打断她,便独自徘徊在铺子里,一边看,一边等着。
眼前的一件件成衣面料考究,做工精细,比起青云镇成衣铺里的衣裳不知要好过多少倍,特别是衣裳的型号齐全,一种款式的衣服,按照顾客身材高矮的不同,做出了大中小三种型号,无论多大个儿的人,都能在这儿买到衣服。要是青云镇的成衣铺也这样完善的话,她昨天就可以给那只妖孽买到合身的衣服,不至于和他闹僵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妖孽虽然为人恶略,举止轻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身材和品相真真是好极的,若是穿上那件靛蓝色绣着青竹的拷绸长衫,一定风流俊雅,美若谪仙儿……
啊……呸呸呸,采薇打了个冷战,怎么好端端的,竟然想到他了,真是晦气!
青云镇,兴隆客栈
明阁丽毯,阔榻华帐内,绯色里衣的男子斜卧在榻间,执一本泛黄的古卷,悠然看着。
莫名其妙的,却打了个喷嚏!
侍立一旁的追风上前,恭谨的说:“主子,您可否身子不适,用不用属下去把落雪招来,给您瞧瞧?”
落雪,乃是大晋国皇后身边最得力的侍女,会武功,善医术,亦是解毒高手,昨晚随皇后的人到了青云镇,一起来接应秦王殿下。
“不必了……”
榻里声音懒懒,男人兴味索然的放下书卷,阖目仰卧榻间,墨发如云泻于枕畔,意懒之态,如仙高眠。
可恶的小妮子,竟敢真个把他丢在家里,不闻不问,径自离开了,那般的无情无义,真是可恼…。
“主子,洗澡水备好了,可否现在就沐浴?”逐月进来,低声请示。
“嗯……”榻间淡淡应了一声,任谁都听不出他烦闷的情绪。
沐浴的大桶被四个侍卫抬了进来,这些侍卫都是皇后的人,训练有素,表情统一,抬进木桶后,就自动的退出,侍立门口,准备随时听后主子的差遣。
南宫逸起了身,从榻间踱步而出,他胸膛玉润,楚腰长腿,明肌如华,那遍身的新伤旧痕,非但没有抹杀了他的俊美,反倒为他平添出几分男儿强悍的霸气来。
纵然同为男子,纵然整日相对,追风、逐月,还是被主子卓尔不凡的风姿所震撼,眼底都流动出惊艳的神色来。
然而
主子转身的刹那,两个人都如遭了雷劈一样,差点跳起来,连死士该有的淡定都无法保持!
这是咋回事?
为啥主子玉色的背上,生生多出了几道黄色,多出来也就罢了,可为啥那黄色,还组成了一个字——
“主子……”
追风欲言又止,表情丰富多彩。
南宫逸稳坐在浴桶中,抬眸,看着两个面容怪异的侍卫,觉察出不对来。
“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