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眸,璀璨双眸盯着他,似乎在说,看,夜之庭,我把你的手吻干净了。见夜之庭没动,承欢把他那好看的双手举起来,放在他的鼻惜下。夜之庭,你闻闻,已经没有血腥气味了,也不脏了。他像是读懂了她的内心,回过神来,顺着她的意思,抬手在鼻息下闻了闻,性感的薄唇轻启,“嗯,不脏了,是香的。”承欢听到这话开心的像个孩子,往他的怀里钻。夜之庭受不了承欢这样,双手握住她纤细的腰,手臂用力轻轻往上一抬。承欢只觉得身体一轻,便坐在了浴室的大理石台面上。承欢不知道夜之庭要干嘛,睁着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眼眸清澈如水洗,纯的让夜之庭心颤。“承欢,我今天教你一个成语,什么叫做有来有往。”说罢夜之庭不管承欢听不听得懂便握住她的双手,吻的极其细致。像一个使徒,承欢便是他的信仰。承欢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夜之庭,眼里更加闪亮了。她现在很想和他说话,想要安慰他,可是她是药人,暂时不能开口。至少时机不对。她怕如果让他知道自己在欺骗他,就不能留在他身边了。可是,狗……狗男人真狗。她不要明白什么叫做有来有往了,想要抽回手。感受到承欢的紧张,夜之庭好心的放过她,头抵在她的脖颈处,狠狠的吸了一口。这时,他闻到了一抹摄人的淡淡香味,是从承欢体内散发出来的迷人香气。他忍不住,用力的闻了闻。承欢不舒服,她推搡着夜之庭,本以为要用很大的力气,没想到一下子就推开了,夜之庭站直身体,和她对视。他的眼睛非常好看,眼尾较长,双眼皮褶皱由内向外舒展开来,勾勒出迷人的形阔。眼球是不常有的琥珀色,盯着她时可以把人给吸进去,妖异勾人。“小东西,你怎么这么香。”洲际拍卖场,他验证她的时候,喝了她的血,他只知道这小东西的血很清甜,有一股莫名的香味。难道身体散发异香也是这药人的另一个“技能”?可之前并没有闻到她身体上散发的香味。——作者有话说:撒花!明天继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掐着承欢的下巴,左右晃了晃,盯着承欢湿漉漉的眼神。“宝贝,你不会动情了吧。”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药人动情,会散发香味,肯定是这样。听到这话,她自己都愣了一下。承欢是药人,十八岁之前,要么在黑暗里挣扎,要么在打拼自己的江山,她听过有人夸她美,听过有人说她强。还从未有人对她说,她动情了。原来这就是话本里的动情,只属于彼此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感觉似乎没那么糟糕,她甚至还有点小激动。况且,他救了她,她早已经认定了他,不是么。看着承欢一脸懵逼的模样,夜之庭轻笑出声,“不懂?不懂没关系。或许,你有一天会明白。”明白?怎么明白?难道他明白?可他怎么会明白?承欢立马懂了,这个狗男人比她大,她刚成年不知道男女之事,可不代表他不明白。更何况他帅气又多金,不会早就已经有其他女人了吧?关键他是夜之庭,有权有势更加有钱,哪个女人不想扑进他的怀里。一想到他可能曾经拥有其他女人,承欢就觉得心里莫名的堵的慌。她双手叉腰,下巴一抬,尽管身高上她比不过他,但她也要在气势上盖过他。哼!狗男人。“呵!”看着承欢一副受气包的模样,夜之庭便读懂了这小东西的心思,他挑眉,来了兴致,“放心,我没有其他女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值得我贡献自己。”一副大气凛然的样子。承欢撇撇嘴,一副不依不饶的表情。那我嘞。夜之庭忍不住揉她的脸颊,“乖,你才成年,还是个女孩儿。”“……”……下午,夜景西回去以后,看见周围的佣人除了管家都换了一副面孔,他觉得有点奇怪。直到三夫人把这一切都告诉了他,他才明白过来,吓得夜景西一跳。“夫人,你没事吧?”三夫人睨了他一眼,“怎么你不担心孩子啊?”夜景西抬手拍头,都什么时候,还在打趣他。“孩子和你来说,我更关心你。”三夫人更开心了,拉着站着的夜景西,“你不要担心,我已经吃了药了。而且在你回来之前还睡了一觉,我感觉已经完全没了之前的那种症状了。”“那个药这么神奇。”夜景西诧异,“白老就没说其他的?”“病从口入,白老说让我小心身边的人,所以我就把周围的人都换了。”其实她还调了监控,通过筛查,找出了那个罪魁祸首,送去了监狱。别看三夫人平时一副好相处的模样,但到底是在娱乐圈和时尚圈打拼过的狠人,手段么自然有,只是不常用而已。夜景西见状也放下心来。……翌日,华国的网络全部瘫痪了,鸿雁特级作战部队剿灭了驻扎在华国的恐怖组织,举国同庆。夜之庭慵懒的坐在客厅沙发上,夜谦负手独立站在一旁,两人都看着电视上面报道。——作者有话说:哈哈,偷偷更一章!调皮教你一个道理,杀人不一定非得亲自动手,惹一身腥除了报道鬣狗团在华国的基地崩塌之外,鸿雁军区秉持着对外公开公正的原则,向大众核算了下鬣狗团进行地下走私的存货数量。光是武器和违禁品等就已经达上百亿元,但基地被炸,留下来的不多。夜谦其实还挺心疼的,其实一开始不用这么激进的方式,把里面的人控制住就行,到时候还可以把这些货占为己有。可主子不同意,非要炸掉基地,他记得当时主子怎么说的?“我惦记这么点存货?”当时夜谦就焉了,也是主子的个人家产富可敌国,哪里需要惦记这些。不过夜谦有点纳闷,“先生,为什么这次要鸿雁公开鬣狗团的信息?”鸿雁何时这么高调做事了?夜之庭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放下水杯瞥了一眼夜谦,开口,“教你一个道理,杀人不一定非得亲自动手。”鬣狗团的人在华国很小心,把柄基本上找不到,他们这次炸掉了基地,虽然大快人心,可也等于毁了他们作案的证据,要给每一个人判刑,不太容易。鸿雁的名声享誉在外,他不想为了这么几个蝼蚁把鸿雁搞臭。只有通过舆论的施压,让大众了解鬣狗团有多么可恨,知道在自己的国家还存在这么大一个毒瘤,引起民愤,华国政府便不会再有压力直接判死刑,既保存了鸿雁的名誉,还能够把鬣狗团在华国的势力斩草除根,最后还能杀鸡儆猴。一举多得,自己还不沾半分腥,这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夜谦捋了捋主子嘴里的话,似懂非懂,他只知道,这一次主子没那么疯狂血腥,若是以前,那些想要对付主子的,主子一定会亲自动手,吩咐他们把所有人折磨致死。就像昆州北部的阿尤和他的那些自备军们。主子带领他们强大之后,第一个解决的就是阿尤他们。他就看着手下把他们的双手双脚砍断,再活活的剥皮,同时用药物吊着他们的性命,让他们看着自己被活活的虐待。直到他们的双眼珠子被挖去,最后挫骨扬灰,骨灰撒入了河里,喂了鱼虾。真真的什么都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