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吗?
需要!
在现代社会,在力量集中到法律二字上,杀人就需要有一个理由了。
需要一个,重量能压过法律代价的理由!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杀人,重度精神病也不行!”
徐嚯又开口道。
精神病是对法没有敬畏心,看不到代价,在他们的视角,看人不爽杀人是正常的。
而看人不爽,便是他们的理由,他们不敬畏法,理由便轻。
普通人敬畏,那理由就重!
“不管对方是不是普通人,我们现在都要拿他当普通人对待。”
“这孙子杀人必然存在一个目的。”
徐嚯脑海中浮现出一副对照图,左边是第一案发现场的水库,右边是村落。
“第一案发现场,他杀人的理由可能是因为一个矛盾点,而将尸体的求救放到电台,也是因为这个所谓的矛盾。”
“而在杀完人后,他的目的便变了。”
“换句话说。。。。。。”
“他的杀人理由也变了!”
两起案子如果抛除掉部分因素,完全能当成两起案子来看。
凶手的思维反差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
“什么理由?”李建业眉头一皱。
“矛盾又是什么矛盾?”
凶手不为财,不为色,第二案发现场也非激情杀人。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没人会莫名其妙杀一个人。
假设,你面前站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往日无缘今日无仇,难道会冒着自身生命被判死刑,无人给父母养老善终,妻子成为寡妇,儿子成单亲家庭的风险,去杀掉他!?
没道理的,这里面的逻辑说不通。
但若是有目的。。。。。。
不为财不为色不因情绪杀人,那杀一个中年农妇,又能有什么好处!?
现场众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所有人眉头紧皱,叹息,深吸气的声音不断在耳边响起。
这案子。。。。。。
从表面来看根本看不出任何东西,简直就是一潭死水,即便你想到了什么,但任凭你怎么看都找不到一丝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