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吃到一半,季林钟又关心起了阿旭在学堂之事。
阿旭统共去了不出小半月,变化却很明显,整个人比以前爱说话了,也没比以前那般害怕人了。言语间调理清晰,季林钟问什么他便答什么,只除了爱黏着温淑琳这一项倒是半点不改。
“阿旭进步真大,嫂嫂功不可没,辛苦嫂嫂了。”
季林钟是发自真心的感谢,上一世阿旭身子骨一直很差,根本没有机会进学堂,后来待他高中为官后,都是请了夫子进府来教。而他因着公务繁忙,甚少陪着阿旭,阿旭的话便越来越少,两人明明是亲叔侄,有时候相处起来还比不过外人。
如今阿旭这般开朗,又与他十分亲近,还是多亏了有温淑琳一直在一旁费心照顾陪伴。
“小叔不用这般客气,承了阿旭一声娘亲,自然该尽心尽力。”何况阿旭本来就招人疼,在加上如今她吃的住的都是用的季家的花销,除了私下买卖动用的是自己的钱,季林钟倒是半点没有亏待她,如此她这般也是应该。
季林钟顿了顿,心中还怀着对她的愧疚,不知该说些什么,便道:“嫂嫂这些日子有没有想要的衣裳首饰,我出门时顺手替嫂嫂买回。”
不提衣裳首饰还好,一提温淑琳就想到白日之事,便道:“没有什么或缺的,就是有一事,苏公子请小叔转交给我的谢礼,小叔是不是给忙忘记了。”
季林钟本来还想瞒着此事,没曾想温淑琳居然知道了,便顺着她的话道:“嫂嫂不提,我还真忘了,我这便让白柳去给嫂嫂拿过来。”
面上说的坦然,但他心中却波澜起伏,暗自猜想两人莫不是背着他私下会面了?甚至臆想着二人是进展到了什么境地。
白柳很快跑了一趟,将珠钗拿了过来,温淑琳接过打开一看,是只银簪子,虽不值几个钱,却胜在样式好看,不会太花哨,正好适合她这个守孝的人戴,可见准备的人是费了心思为她考虑的。
季林钟见她面露喜色,心中不禁郁色满满,又要强忍着,以至于面容都有些扭曲了,恨不得将她手中的簪子抢过来掰成两段扔掉。
只是温淑琳却全然不知,拿着簪子回房坐在梳妆台前试戴起来,末了还问阿旭好不好看。
得了阿旭一句,“娘娘最好看”,更是笑的乐不可支,心里直赞苏永文有眼光。
第四十三章
翌日清晨,季林钟走进饭厅时,温淑琳正亲自给阿旭盛粥。
阿旭乖巧的喊到:“叔父,吃饭了。”
季林钟点点头。
“小叔,你今日起的晚了。”见他也坐到桌边,温淑琳笑眯眯的替他也盛了一碗。
两人离得近了,季林钟清晰的看到她头发上簪着的那只银簪,还有那眉眼间藏都藏不住的喜色。
他“嗯”了一声,默默的喝了一口粥,明明只是普通的白粥却被他尝出了一丝酸苦的味道。
“今日无事,我替你去送阿旭吧!”
温淑琳未答,阿旭先叫了个“好。”
温淑琳故作生气的看向阿旭,有些不满,“原来叔父在阿旭眼中这么重要啊,阿旭有了叔父就不要娘亲了。”说完还长长的叹了口气,有些委屈。
小娃儿哪懂的大人的弯弯绕绕,见娘好像伤心了,阿旭连想都不想便说,“阿旭最喜欢娘娘了,也喜欢叔父,娘娘与叔父一起送阿旭去学堂,阿旭才开心。”
温淑琳被逗憋不住,笑哼一声,食指温柔的在他头上点了点,“人小鬼大。”
吃过早饭,出了门,阿旭左手牵着叔父,右手牵着娘,只觉得今日特别幸福,到书院门口再一看到最喜欢的苏夫子,更是无比高兴。
脆脆的稚音,偏偏小大人似的十分有礼的向苏永文作了个揖,“苏夫子,阿旭有礼了。”
苏永文笑了笑,“快进去吧,要开课了。”随后看向送她来的女子,心里有些慌乱,只是今日那女子身旁还跟了另外一人。
季林钟有些意外,“苏兄?你在这书院教书!。”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他心中已经明白过来原来这二人是因为阿旭才有了交际,难怪嫂嫂昨日会问到那发簪之事。
苏永文笑着作揖,应了声“正是”,又看向温淑琳,见她头上戴着自己送的簪子,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喜悦感与满足感,“季兄好,季夫人好。”
温淑琳回了个礼,“苏公子好。”
苏永文今日是专程等在这里的,他知道温淑琳既然接了阿旭放学,必然会送阿旭上学,是以抱着想要再见她的心思,没成想到还真给他等到人了。
只是此时她身边却多了一个人,纵然他心里有什么想说的,也无法在此时说出口,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她,两人能打个招呼便已经很好了。
活了二十几年,年龄比季林钟还大上一岁,从官家子弟沦落为平头百姓,苏永文比别人更知道自己的心思。
被未婚妻羞辱退婚时,他心中并不难过,甚至还有种还好早早看清了那一家子嘴脸的庆幸。
反倒从见到温淑琳的第一眼起,他当时就有些看傻了,只有他自己知晓,在遇见她的那一刻,几乎连心跳都漏了半拍。
那时的他还未深陷进去,对于那样一个美貌的农家妇人,他心中只是带着喜悦与欣赏的。后来客栈别过,茫茫人海,偶有在夜深人静读书时,他总会回想起那般聪慧的女子在不伤及他自尊的前提下,是怎的聪明的帮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