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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兽王(第1页)

陆弃没有把商芷清当一回事,他比商芷清更知道什么叫偷窥。作为一个屠者,无论是利用高超的隐匿手段,还是借助科技手段,他偷窥他人的事情做过不下三十次。

所谓偷窥,是暗中窥视的意思,被窥视者毫无疑问是不知情的。可是自己呢,他是知道商芷清在看他,更何况,他并不介意被人看到他穿红色内裤的样子。

穿内裤出现在人面前很丢人么?或者说,穿红色内裤很丢人?

再说,陆弃根本不在乎什么丢人不丢人,这世界上有多少个人真的能记得住他?作为一个优秀的屠者,陆弃很成功地让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记得他的存在。

可是,陆弃的名号,却是让成千上万的人记得,尤其是最近,山鬼比里死在暗部兽王手中的消息,已经在黑暗世界传得沸沸扬扬。

是的,在这个受众群很小,却很恐怖的圈子里,陆弃被人称之为兽王,因为他的战斗风格诡异。论凶猛,他可以像熊虎一般;论奇巧,他可以跟猿猴仿佛;论飘逸,他又宛若天上飞禽。

在沪市,一幢八十层的大厦顶层,在全部由落地窗组成的大厅里,一个体型修长,身着黑色紧身皮衣,目如鹰鹫,左脸有一道半寸长的血褐色伤疤的男子正眯着眼睛看着明珠方向。风吹过他脸颊,将他那稍长的鬓发吹起,会发现,这人除了让人感觉到几分阴郁外,轮廓还是很帅的。

一个身穿黑色修身风衣,身型高挑,浓妆淡抹,却不失艳丽的女子伸手轻轻抚摸着男子的后背脊梁,她的手背上纹着一只蓝色的小鸟:“再过三个月就是暗麒麟部首选定的日子了,到那个时候,暗麒麟部的生杀大权花落谁家可就要敲定了。”

“不知不觉,鹤仙人那老东西死了已经十年了。”男子目光微眯:“如果不是暗部这个狗屁传统,这暗麒麟部早就是我囊中之物,可是现在……蓝鸟,亀老有透露什么意思么?”

蓝鸟,正是风衣女子的名字:“亀老再一次要了兽王的资料,这已经是今年第四次要了,恐怕又是要跟暗黑龙部和暗火鸟部的部首碰头了。黑鹰,他们三人肯定是要考虑你部选择部首的事。”

黑鹰蓝鸟,都是暗部的地级屠者,只不过黑鹰是暗麒麟部,而蓝鸟却是暗玄武部,可鲜有人知道,她们却是一对兄妹,嫡亲兄妹。

两兄妹都是屠者,还都是赫赫有名的地级屠者,确实让人有些惊讶。黑鹰缓缓转身,唇角上扬,因为脸上枪痕的原因而显得有些狰狞:“兽王能活着回来,这让我很意外。”

“是啊,山鬼比里,加上韦德伍,这样的组合,即便是你我,单独出手,成功率都不会超过六成,所以我在亀老面前推荐的是兽王去。”蓝鸟眼中也闪过一抹惊异,她的本意是让兽王送死,抹去她兄长最大的竞争者。

“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黑鹰点了点头,眼中有一丝暖意。

可蓝鸟的这次别有用心的推荐,却让陆弃获得了更大的威名,她轻叹了口气:“比里的死,在东南亚这边无疑是投下了一枚核弹。游神、自卫隐忍部等组织,对于兽王的实力评定,排在了你我之上,甚至被称为准天级屠者。”

“准天级屠者?”黑鹰舔了舔下唇:“多么荣耀的字眼啊,可是,终归是没用的东西,没有相应的本事,终归不能跟天级屠者相提并论。”

“可暗部是以实力来确定部首归属的。”蓝鸟微微皱眉:“还有三个月,你和他都还有一次任务的机会,如果他的表现再是如此出色,加上鹤仙人的原因,几乎可以肯定,他将是暗麒麟部的部首。”

“他要是成为了部首,我将永无出头之日!”黑鹰脸上浮起几分狠色:“所以,我绝对不能让他成功。”

的确,二十四岁的部首,拥有挑选任务的权力,又拥有不俗的实力,不出意外,陆弃将能活得很滋润,恐怕在这个位置上一坐超过六十年。黑鹰今年已经三十三岁,等上六十年?那时八成可能他成了一捧枯骨。

蓝鸟凛然:“那你就得在下一次任务中出色完成,这样三部首才会重新重视你!”

“是的,我的任务肯定能出色完成。”黑鹰怪笑了一下:“但是他的运气,恐怕就没这么好了。”

陆弃从来不相信运气这个东西,他喜欢一句话,机遇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天上真的会掉钱,如果不早点起床,也是捡不到的,别指望钱会掉进门窗紧闭的房里。

就像陆弃这次能在生死之间突破到化劲层次,是运气么?如果被人开枪命中心脏部位也是运气的话,陆弃绝对不会希望有下一次。

如果不是因为陆弃拥有足足十九年的锻炼,如果不是陆弃已经达到了暗劲层次的巅峰,如果不是陆弃这么多年一直接近自然,高强度仿生,离那一丝拳意天道很近,那么这一次,死的就是陆弃了。

在陆弃的世界观里,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有人能中五百万,也是因为买了那张彩票,许多人总是羡慕人中奖了,却忘了自己没有去买彩票,或者没有长期坚持买彩票。

所以,没有任务的时间,他不会在高档会所喝红酒玩女人,只会在没有人能看到的角落里苦练五禽戏,或者琢磨那些或可爱或狰狞的动物。

多了商芷清这个邻居,除了一开始会让陆弃纠结于穿内裤冲凉还是光身子冲凉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其他什么不妥。

商芷清确实没怎么打扰到陆弃,除了每天早晚的招呼一下之外,剩下的也顶多用她那明亮的眼珠子肆无忌惮地“偷窥”陆弃,然后偶尔以此为借口,邀请陆弃吃大餐。

陆弃很想告诉这个傻女人,他是能吃,但他绝非一个好吃的吃货。他能吃,只是因为他的日常训练让他的消耗有这么大,相反,对于这种口腹之欲,陆弃没有一点感觉。

作为一个孤儿,他比许多人更明白粮食的作用和重要性,美食和白面馒头对他来说,都是同样的东西,谁让他的字典里没有“享受”这样的字眼呢?

可以说,陆弃是个很没有情调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华夏账户中拥有数亿华夏币的资金,他却连辆自行车都没有的原因。

不过陆弃显然没有跟商芷清交流过这个问题,他和商芷清之间的相处模式,都是后者问话,他偶尔答偶尔不答,后者问得也不多,没有要探人老底的意思,所以陆弃回答得就更少。

转眼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半月,通过这一个半月的相处,陆弃觉得,商芷清还算是个合格的邻居,最起码她说出去的话她一直有遵守,从不打探他的秘密,回来的时候长鸣两次车喇叭。

最关键的是,陆弃从接住了商芷清砸过来的一个苹果开始,就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商芷清给他带回来的各种水果和零食,这是陆弃自己偶尔想起都惊诧不已的转变。

而这一个半月,由于陆弃更加努力的修习五禽戏,他稳稳地坐住了化劲层次,拳术更是与日俱增,现在的他,完全可以对付三个以前的自己。也就是说,在外界传扬他是准天级屠者的时候,他再一次被人低估了。

就连暗部内部也没人知道陆弃如今的实力达到了天级屠者的水平,所以“大餐外卖”这一次给陆弃颁布的任务,依然只是个地级任务,难度水平甚至比击杀韦德伍还稍低一点点,毕竟这个级别的任务,其实暗部接的也不多。

陆弃迅速换好了行头,也就在他出门前准备关机的时候,大餐外卖又打来了一次电话。

陆弃还是果断地接了,耳边传来:“多梅尼克十一月二十二日会到阿若河附近的废弃手工陶瓷厂密会朋友,在那将其击杀,祝你成功。”

陆弃挂了电话,然后关机,眸子里闪着一丝疑惑,大餐外卖可没有补充问题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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