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环抱着树枝的手臂松开了,迎接阿尔伯特沉重身体的是夹杂着血腥味的恶臭。
不知过了多久,下意识闭着眼睛、兀自喘着粗气的阿尔伯特听到了一个声音。
“还活着吗?”
恍惚间,他睁开眼,一颗染血的狼头占满了他的视野,那对已然空洞的幽绿眼睛依旧残留着欲望和凶狠,染血的嘴角定格了它生前的狰狞。
这几乎零距离的接触把阿尔伯特吓得肝胆俱裂,他一边惊叫着,一边触电般笔直站起,三两步跳到一边,发现刚才对着自己龇牙咧嘴、满口流涎的三头恶狼已经成了三具尸体,它们的脑袋无一例外地被子弹贯穿,毫无疑问,始作俑者的枪法准得吓人。
“还能蹦这么高,看来你没受什么伤。”
陌生的年轻声音再次响起。阿尔伯特循声望去,看见一个骑着老马、肩扛长枪的身影立在不远处一座小山丘的半山腰上。
阿尔伯特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慢悠悠地走近,清冷的月光照亮了来人的莹绿色眼睛和压在牛仔帽下的淡金色头发。
半个小时后,距离干枯河道往北大约两百米的一处简单营地的营火再度燃烧了起来。
“所以,那些狼是被你包里的生肉引来的?”布兰迪盘腿坐在火堆旁,手里拿着阿尔伯特的提包,他闻了闻已经被狼撕扯得不成样子的提包,说,“除了血腥味,还有鱼腥味和浆果味?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个……”阿尔伯特·梅森犹豫了一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知道,我致力于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所以……总要准备些诱饵的,那些动物是不会主动到我面前摆好姿势任由我拍摄的。”
“想要引诱狼,血比鱼和浆果的组合更合适,”布兰迪把提包扔回给阿尔伯特,说,“所以刚才的情况只是个意外,对吧?”
“是,那个本来是我用来引诱熊的……”
“该死,你还真是疯得可以。”布兰迪无奈地感叹道。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阿尔伯特笑了笑,不以为意。
“那是因为你tm确实疯得可以,”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地掏出火柴,然后开始摸起了自己的口袋,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口袋比自己的脸还干净时,便无奈放下了手,接着说,“除了疯子,没人会主动招惹掠食者,就像在城市里,没人会主动给巡街的警察扇大耳刮子,除了疯子。”
“不管怎么说,感谢你的帮助,年轻且英勇的先生。”阿尔伯特哈哈一笑,掏出了自己的香烟,递了过去。
布兰迪看了一眼香烟,又抬眼看了眼阿尔伯特,叹了口气,抽出来一根,说:“我有种预感,以后肯定还会在更操蛋的情况下遇到你。”
“我想那会儿的我一定会感到荣幸的。”
“……啧,你抽的这是什么玩意?还有别的吗?”
“就这一包了,这可是时下最流行的牌子,城里的绅士们都抽这个。”
“见鬼,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所谓的绅士舌头都是怎么长的……有酒吗?”
“我不怎么喜欢喝酒,所以……”
“真见鬼……算了算了,就这样吧……”
……
在新汉诺威州的仲夏夜,随意在一片平缓山坡驻足,放眼望去,便能看见如夜空般无垠的草原会被冷色的月光镀上闪亮的银色,连带着栖息于这片广袤大地的众多生灵也似乎闪烁着越发灵动的辉光,似星辰般闪耀。
有月的夜,星光总是黯淡,也许是因为它们把光借给了月亮,而月亮则把这多出来的光送给了大地,自此,星辰行走于大地。
唯一遗憾的是,这光无法为羁旅的人们带来温暖。
营火熊熊的营地中,两缕细长的青烟飘然而起,弥散在轻柔的晚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