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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定情(第1页)

屋外的鸟儿,就像闹钟一样,每天五更头上准时鸣叫。我的睡眠又很浅,稍有动静,就会醒来。不像老杨她们,都有自己的生理钟,不到时候儿,五雷轰顶也难把她们吵醒。

我慢慢睁开眼,下意识伸手往床边摸索着,心里好希望能拽到叶蓉朵一片衣角,可是,指尖传来的触感,却是硬邦邦、空空的床沿。

她走了,在我睡着的时候,不辞而别。

我的心,瞬时空无,一下子彻底清醒过来,本想起身下床,上身将将昂起一些,左手的伤口就剧烈疼痛起来,疼的我不由得发出“咝”的一声,抬起手来,伤口是新换的纱布。

因着左手使不出劲,我只好半侧过身,试着用右手支起身子,不料,却被手下一个坚硬的物事,硌了一下。

我心里一顿,暗生好奇,忍着伤口的剧痛,勉强靠起身子,伸手掀起被衾,在刚才被硌的地方寻摸着,几乎没费甚么周折,就抓到一个沉甸甸的物事。

我把它拿近眼前,趁着窗口灰蒙蒙的光线,细细端详。质地柔薄的宝石蓝巾帕,手感轻盈,好似一缕清风滑肤轻畅,与里面沉甸甸的物事形成鲜明的对比。巾帕上还有淡淡的残香,这种香气,是我到死都不会忘记的熟悉的香味。一抹芬芳,聂人心脾,除了叶蓉朵,还能有谁?

我小心翼翼打开巾帕,却见里面包着一支精美的发簪,簪子通体金黄,簪身彩凤栩栩如生,簪头一朵珠花悄然绽放,每一片花瓣儿边沿,都镶嵌着珍珠宝石,莲蓬流苏摇摇欲坠,飘雅出尘。端的是富丽华贵,玲珑瞩目。

金簪底下,压着一张纸条,纸上字迹娟秀流畅,器宇不凡。

“金簪是我娘亲给我爹爹的定情信物,爹爹把它转交给我,让我送给未来……室郎,竹雨,你懂,不会有那样的人!天底下,除了竹雨,再无二人配得起这支金簪,我把它交给你,竹雨你戴也好,放着也罢,随你愿!因为,是‘定情’信物。茶桌上的药丸,一天服一粒,服完,就能看到我。竹雨你好生养伤,等我回来。笔:叶。”

看完她留下的便条,我拿着信物的手,微微颤抖。收到心上人的定情信物,本该是一件开心幸福的事情,可我的心情,却是喜忧参半,无声淌下的泪,一边是甜,一边是涩。

她把爹娘的定情信物交给我,说明她用情至深,这份深情,令我感动不已。可也正因此物贵重,让我反而又有些沉重,如此贵重的礼物。我,能否受的起?配得起?

某年某月每一日,这支金簪,会不会被收回去!

我蹒跚来到窗前,伸手推开窗扇,东边即将破晓的天,有一点红光透露出来,羞答答的光霭,隐隐若若似有不甘,却依然得照旧发光越热。犹如我此刻的心情,来不及对昨天道一声别,便要迎接新一天的降临。

我不是特别坚强的女孩,可我决不会让外人看到我消沉、失落的样子。我宁愿让她们觉得我百毒不侵、面面俱到,也不会向人抱怨任何。叶蓉朵是我的支柱,我的力量,她不在,我必须变得强硬,这样,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我才不会感到害怕,孤独。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我作为一县之首,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做好人民公仆和一家之长。

屋外沙拉沙拉声响,定是刘三姐在外打扫院子。

我把金簪小小翼翼重新包好,走到案桌前,伸手打开桌上的红色小木匣,将金簪放进里面,正要上锁,又觉不妥,这么贵重的礼物,应该小心保存。

思及此,我便把木匣重新打开,将金簪拿了出来,站在屋中央环顾一周,却发现这间屋子,除了这个小木匣和床头放衣服的柜子,根本就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能掖着的地方,似乎都不安全。

寻来寻去,当我目光扫到床前的脚踏木时,不由得眼前一亮。

脚踏木大约有二尺来长,半尺多厚,平时上下床都是踩着它,从未有过摇晃或者移动的感觉,应该是实心木。常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何不把金簪塞到脚踏木底下呢?

我马上来到床前,蹲□来把木头推开一半的时候,心里凉了半截,被木头压过的地面,平整如镜,略显潮润,若是把金簪压到这底下,别说上下床踩了,就是这块木头,也能把金簪压变形,金字很软呢。

满腔兴头泄了一半,无奈,我只好把木头重新推回原位,因着是单手用力,力道掌握不是很准,稍一使劲儿,把木头推过头了一些,竟然发现,刚才被木头压着的那一头,地面上有一个筷子粗细的洞洞,洞口有稀稀拉拉的小蚂蚁,噙着乳白色的蚂蚁卵,进进出出好像很忙的样子。

屋内的摆设,都是原生态,在地上桌上看到蚂蚁很正常,不过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小蚂蚁噙着蚂蚁卵匆匆忙忙,直往木头底下钻,难道,木头被它们啃空了?

心念微动,我马上把木头扳过底朝天,只见一团肥乎乎乳白色大概有半截小拇指长粗的生物鼓蛹着半透明的身子,正要往木头里缩。我头皮微麻,见不得蛹类软体动物,急忙从旁边抓过一只屐靴,把它整个身子从木头上剥离出来,掉在地上,用鞋底拍了一下,糊了。

这个小玩意,我以前见过,听外婆说它叫蠹鱼,是一种怕光、喜欢潮湿的虫子,蠹鱼虽然对人没有威胁,但它会啃噬木头和茎类植物,对人也会造成滋扰。

这么厚实的脚踩木,硬是都被它啃了一个手指大小的窟窿,洞口是不规则的豁儿,可见它的破坏力,也是不容小视的。为了以防窟窿里还有蠹虫,我找来毛笔,用笔杆往里面捣了捣,好深的洞,就快钻透了。

盯着木头底部的窟窿,我顿生一计,如果我把金簪藏到洞里面,岂不是比保险箱还安全?除了土地公和小蚂蚁,还有我,下辈子都不会有人找到。

我为自己的小聪明暗中“呵呵”后,忙把金簪从帕子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塞进被蠹鱼啃噬的窟窿里,还别说,金簪全部塞进去以后,还富裕半厘米,洞口不规则的豁儿口,正好容纳簪头。呵呵,这简直就是蠹鱼为我的定情信物量身打造的“深宫”呢。

真金连火都不怕,更不用担心遇潮会生锈甚么的,至于小蚂蚁,量它也搬不动。

一切打点完毕,我站起身来,正想出去打水洗漱,却见门口的盆架上,已备好一盆清水,清澈的水,能照见我略显苍白的脸。

水,应该是叶蓉朵提前给我准备的。感动之余,想起一会儿出去不能像往常一样出门就能看到她,又差点流泪,忙把手伸进盆子里,往脸上撩着水,才略微转开感伤的思绪。

洗漱完毕,我走到门前,准备拉开门栓的手,又停了下来,想了片刻,又折身到床前,脱了红色官袍,走到衣柜前打开铜锁,从里面取出尊上御赐的黄马褂拿着走到铜镜前穿在身上,即使里面套着一层袭衣,还是富余的很,黄色绸缎配洁白袭衣,黄白配,是清爽亮丽之色。

只是镜子里那张清秀的脸,太过阴郁,又白的反常,与至高无价的圣物,有着说不出的不搭调。

我轻轻拍打着自己的脸,一边为自己宽心打起:“绍竹雨,黄马褂都给你穿了,你还有甚么不开心的,来,笑一个嘛,嘿~”抽抽的嘴角,就像有人在旁边拉扯一样,极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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