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秦汉初问起,许松便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许松跟分贝网签的只是普通的歌手合约。
他只要定时上传歌曲到自己的个人主页就可以。
而分贝网只有播放权。
一开始,许松只是想让更多人欣赏自己的音乐,所以并没有要求报酬。
在他的心中,网站为他宣传,而他为网站带去流量,这是平等的交易。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分贝网竟暗中将他的歌曲卖给了彩铃公司。
o6年底,许松还为联想手机做了一场商演,其歌曲《粉色笔笺》更是成为该手机的内置铃声。
许松却是不知道,这场商演分贝网赚了十五万。
而作为原创歌者,竟毫不知情。
俗话说得好,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
分贝网并没有许松歌曲的版权,却暗中用歌曲盈利,这着实欺人太甚。
“要不要来我们小米家园首发歌曲?”
“歌曲的版权还是归你自己,我只用来做开场音乐,不会进行其他的商用。”
“如果你不放心,咱们可以签订合约。”
秦汉初说道。
“小米家园有近五百万的会员,在网上的影响力已经很大,为什么还要为我宣传?”许松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秦汉初直言道:“我想跟你签一份艺人商演合约,商演所得的报酬你占七成。我们的合约只局限在商演的范围内,不会限制你找唱片公司发唱片。另外,是否接受商演的邀请,主动权也在你的手里。”
“你确定?”许松有些怀疑。
秦汉初的条件也太宽松了吧?
不要版权,只要商演的报酬。
而且商演的分成还是七三这样的高比例。
最让他心动的还是最后一条。
是否接受商演的主动权也在他的手里。
“当然,如果你害怕我的合同有坑,完全可以自己拟定合同。”
“就连合同的年限,也可以由你来定。”
秦汉初很清楚许松的商业价值。
如果换了别人,一定会想尽办法的捆绑住许松。
但秦汉初不想这么做。
至于原因,只是“自知之明”四个字。
秦汉初对于唱片公司的运作一窍不通,就算签下许松,他也没有渠道为许松进行商业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