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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嗜金蚁(第1页)

这么大一片巨型仙人掌森林是非常罕见的,一群人兴致勃勃地在仙人掌中穿梭,想找找有没有其他具备“恩特之资”的植物。

金阳则是一边漫步在森林之中,一边陷入了思索之中,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这片大森林是简单的,除了仙人掌,根本没有其他动植物。

没有其他生物?

金阳好像抓到了什么,每一个生态圈都是平衡的。

他抬头问旁边的仙人掌恩特:“织女,仙人掌平时都是怎么授粉的?”

被取名为“织女”的新生恩特回应道:“这里有飞蚁帮忙授粉啊。”

飞蚁?

!!!

金阳猛地想起来了,这片仙人掌森林貌似是有主的。

嗜金蚁!

沙漠里的头号天灾“嗜金蚁狂潮”!

这片森林就是嗜金蚁放牧蚁牛的牧场!

“小心脚下!”金阳给自己加持了个扩音术之后,就扯开脖子喊了起来,“大家都注意自己的脚下!这里的蚂蚁非常凶残!注意不要被咬到!”

听到神曲萨满冕下的呼喊声,一群追随者呼呼啦啦的跑回来了,只有几位恩特还在孜孜不倦的寻找未来的族人。

看到大家都在疑惑到底是什么样的蚂蚁能够让自己失态,金阳索性给几位学徒和追随者讲起了沙漠中的嗜金蚁。

两千年前,生活在这一带岩漠中的雅圜古国信奉邪恶的蚁神拉玛,并在这片岩漠区中豢养了大量的“嗜金蚁”,以此来作为雅圜人的血葬之地。

“嗜金蚁”的腭齿中饱含蚁酸,能够融金化铁,除了黄沙和岩石之外,它们几乎无所不食。

鲜血,正是最能引发它们狂暴的源泉。

在两千年前,雅圜人死后都会由亲友将自己的尸体抹上鲜血,扔进这片血葬之地,由“嗜金蚁”啮食。

在雅圜人的传统信念中,只有被蚂蚁将自己肮脏的身体吃掉,灵魂才能投入蚁神拉玛的怀抱。

当雅圜古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之后,雅圜人豢养在这片岩漠区中的“嗜金蚁”却依靠地底丰富的金属矿脉,一代一代继续繁衍下来。

这些“嗜金蚁”和其它蚂蚁一样,有着极其严格的群体结构,哪怕是最训练有素的军队也无法媲美。

当嗜金蚁群数量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新的蚁后会带领一支数以亿万计的蚂蚁大军,向沙漠深处迁徙,所到之处,草木、人畜、金属一概不留。

幸亏这一带的沙漠没有连绵的矿脉,迁徙的蚂蚁大军最终会被活活饿死,否则整个塔克拉玛戈大沙漠所有的生命必然会成为“嗜金蚁”填饱肚皮的口粮。

金阳这边为大家科普嗜金蚁的知识,牧树人已经将整片森林搜索了一遍。

很遗憾,这片森林只诞生了这么一位具备资质的恩特。

说起嗜金蚁,金阳就想起了另一个地方。

“嗜金蚁”的老巢——滹夜古城。

滹夜,在沙漠通用语中就是魔鬼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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