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青州:“……”
他向奉朝英投过去求助的目光。
奉朝英开口:“今天大年初一你们俩就斗嘴,这兆头还真不错。”
于是高升和高美美互相翻了个白眼,暂且停战。
高升的注意力又回到程青州这个新鲜人物上来,“小表弟,你现在住在奉朝英家里吗?”
程青州点点头。
高升又问:“那你今年高考?”
程青州再次点点头。
奉朝英觑了他一眼,心想,怎么这个时候就这么乖了?
心里莫名不爽,于是开口打断:“高升,你这会所开在这偏僻地方,不要告诉我就我眼前看到的这些东西。”
高升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今天的正题上来。
他投了这家会所,一是想要做点成绩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个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狐朋狗友太多,每次去别的地方聚,还不如在自己地盘上喝酒放心。
旗袍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前面那个原因。所以他专门把奉朝英请过来,让他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像奉朝英这种做风投的,对这种高档场所养成的刁钻目光,在外面一个意见都值小十万。
高升打起精神来,说:“我找人调查了一下,这p市附近虽然有很多同质类似的会所,不过很少有主打度假休闲的,p市这么多白领精英,平时也没有足够的假期能飞到外面去度假,如果我把这个会所往这个方向打造,你觉得能吸引他们吗?”
奉朝英:“继续说。”
没有被否定,高升立即多了几分意气,他接着说:“再一个,这个地理位置不错,虽然偏僻,但是有天然形成的温泉,那些忙了一个星期的白领们到周末的时候和朋友同事来这里泡温泉解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吧。”
奉朝英有些惊讶地挑眉,“这里有温泉?”
“对啊。”高升点头,“就是因为这个害得我多出了两千万。”
这时,高美美接话道:“就你那门口一排旗袍,你再出四千万也没人愿意进来。”
高升暴躁地吼:“闭嘴吧,美美姨!”
高美美气得想打人。
“高升,你妹妹没说错,不是旗袍不可以,但是你整个会所的风格并不是古典风,却让她们穿旗袍,风格不搭。”奉朝英说,“有能力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基本上都有合格的审美,如果你这些不加以修改的话,很多人会因为你们这里的服务品质太差而给差评的。”
高美美得意地抬起下巴,“土暴发户,听见没有?朝英哥哥就是比你有品位。”
程青州:“……”
朝英哥哥?
为什么这四个字听上去这么暧昧呢?
高美美转头看向程青州,“小孩,你说外面那些穿旗袍的女人看上去俗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