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与众不同!
但赵钦宸的心里,有个地方,却柔软下来。没有人知道,五年前,他为何执意要去边疆。他厌弃了宫中的生活,不想自己活在尔虞我诈之中,堂堂男子汉,天天沉浸在和一个妇人勾心斗角之中,他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失了初心。
十五年的生死挣扎,他独自一人走来,这个世上从不曾,也不会有令他留念,珍惜,并为之保护自己的东西,他孤独一人,踟蹰前行,在黑暗中摸索,不曾有一盏灯,一缕光陪伴。
还不如远远地离开这一切,将所有的罪孽加诸在他身上的世界。
谁知,他已经对这个世界不报任何希望,也不会有什么期盼的时候,竟然有人对他说,或许错的是皇后。
当今的皇后,被朝臣们赞为千古贤后的小谢氏,谢氏一族的荣耀!
赵钦宸知道,这只是周笛雨凭女人的心思在判断,未必是出于本心,更不可能是刻意站在他这边说话,但他还是从内心里生出了一丝喜悦。
“你放心,你是我救命恩人,我还不至于忘恩负义。况且,我与皇后本也不合,不会把你这些话说出去。只是以后,你说话一定要多注意,防人之心不可无!”
虽说,如果周笛雨一旦真的得罪了皇后,他也有办法护她一二,但万一他远在边疆的时候,鞭长莫及呢?
她还是得学会保护自己。
周笛雨突然发现,这古代,也不是那么好混。
皇权至上,动辄就会被灭九族,为了小命,她必须要让自己尽快变强。
但是,她这两天也研究了自己这具身体,要是想恢复异能的话,必须要吸收五行元素,空气中的五行元素含量太低,如果单单从空气中吸收的话,猴年马月才能恢复到末世那种水平。而走捷径的话,不是不行,就是太耗钱了。
迄今为止,她手上只有两百多两银票和一些碎银,就这些钱财,还是她从这男子和他下属身上搜刮而来。
太穷了!
第14章
周笛雨在想着如何挣钱时,晚间,花笺去厨房拿食盒的时候,大姑娘那边没有人来拿食盒,便将给花萼楼准备的菜分了一个给周笛雨。
“厨房的这些人真是的,非要被整一顿才醒悟过来。姑娘,以后他们应该不会再克扣咱们的吃食了吧?”
周笛雨“嗯”了一声,她一面吩咐花笺挑几个清淡的菜给里头的赵钦宸送过去,一面在想着,周琴凤今日出门是为什么?
她心里想着,突然看到外面的夜空中,不知道是谁放起了烟火,映照得漫天都是一片璀璨,“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吗?”
“姑娘忘了?今日是中秋节呢,等吃完饭,奴婢陪姑娘出去逛一下?咱们不走前门,从后门出去,夫人应当是不会知道的。”
周笛雨知道,花笺在没有钱出去结交的时候,就已经和守后门的婆子和护卫关系很好,现在有了钱,她才打点过人,带自己这个不受重视的庶女出去,完全不会有问题。
“好啊!”周笛雨很想认识这个古代,原主留在身体里的记忆太少,最远的地方是离这里不到五里地的上清观。
两人吃完饭,周笛雨又给赵钦宸灌了一碗药。
赵钦宸很好奇,为什么他喝的药不是寻常的那种浓黑粘稠的汤药,一会儿是莹绿色清凉带着淡淡的青草气味的水,一会儿又是这种黄褐色如琥珀一样的水?但他没有问,周笛雨端来,他便二话不说,端起碗一口饮尽。
他的伤口,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愈合,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任何高热的反应。
周笛雨并不知道的是,她才离开,赵钦宸就起身了。他撩起自己的衣袍,看了一眼腹部的伤,并没有令他意外,伤口已经结痂了。
如果不做剧烈运动,伤口不会裂开。
这恢复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赵钦宸知道,并非是他体质好,这五年,他不知道受过多少大大小小的伤,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恢复得这么快过。
那药水很不一般。
赵钦宸才到了周家的后院,沈追就现身了,他赶了一辆马车,来到赵钦宸的面前。
赵钦宸打量了他一眼,沈追忙道,“属下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不动,属下身上的关节都要生锈了。”
马车稳稳地跟在周笛雨主仆的身后。
而周笛雨也稳稳地跟在周琴凤的身后。
周笛雨原本是想单纯地上街逛逛的,谁知,一出门,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周琴凤。让她非常意外的是,周琴凤居然没有骑马,这就很不寻常了,唯一的解释,她不想招摇,那她要去做什么?
周琴凤的马车在京城中最大的酒楼熙春楼后门停了下来,小雀先从马车上跳下来,再扶着周琴凤下了车。
周笛雨在不远处看到,心中啧啧两声,明明出拳可以打死一头老虎,居然还要一个丫鬟扶着下车。这是什么?这是摆架子,至于吗?
周琴凤将一顶幂笠,将头脸遮得严严实实,两人才下了马车,就有人把后门打开,恭恭敬敬地将主仆二人迎了进去。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赵钦宸端着一杯茶,撩开了马车的帘子,朝这边看过来。目光在周笛雨身上停留稍许后,朝周琴凤瞥了一眼,虽然看不见这女人的脸,其实,就算看见了,也未必认得出,赵钦宸还是猜出了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