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在吃粥之前,温清洛已经带张云谨在村里逛了一通,甚至将张云谨带到鸡舍里参观。
他是恨不得将家里所有的好都塞给张云谨看。
也不知哪抽筋突然说要带张云谨摘龙眼吃。
温清哲都惊了,这个时候摘龙眼只剩下壳。但是听说张云谨已经在等着了,只能去了。
小杰最喜欢三叔了,二叔虽好,但不会像三叔带他这么浪上浪下。
他一直在温清哲身后当跟屁虫,他娘听说到摘龙眼,就不让去,龙眼园太远了,对小孩来说跑不了这么长的路,而且人家这是读书人去观光的,他一小屁孩去那里干嘛。
因为有张云瑾在,陈红梅很兴奋煮了饭,烧了好酒好菜,忙了一早上,连猪都还没吃,简直皇帝老儿的待遇。
要不是张云秀拦着,陈红梅还打算煮个八菜一汤,那两娃儿都要饿晕了。
陈红梅买了一大串猪肉,昨天买的猪肉基本都腌起腊肉了。
这一次去的晚,肥的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大多都是半肥半瘦的。
听温清哲说原来他俩姐弟不吃肥肉,陈红梅立刻晒出了当年迷住他们大哥的看家厨技。
据说大嫂嫁过来之前,家里是在学堂门外摆摊的,烧的一手好菜。大哥以前在学堂读过两年书,每次去她家摊上吃饭,她都给多加两勺,一来二去,大家都起哄上了,大哥这就请父母找了媒婆。
陈红梅烧的菜跟温清哲的还是有点区别,后者烧的比较精致,不过也不妨碍陈红梅做饭好吃。
她拿一把梅菜跟肉剁碎,搅成肉泥,加上油盐盛在碗里,放在饭上面蒸,饭熟了,蒸肉也熟了。
吃起来半点不察觉肥肉的肥腻,这是张云秀唯一能将肥肉吃完的一次。
陈红梅煮青菜的时候大大的浇了一口花生油,花生油的清香一下子让菜变得更好吃。
吃过饭,四人往龙眼园走去。
乡下人走的快,张云谨这体质,还没到龙眼园就开始喘粗气。
别看张云秀黑黑瘦瘦的,比他还有干劲,大约是农忙这段时间虽然累,但吃的多,吃了睡,睡了干活,干了再吃,走这一段路竟然没有感觉。
岭地里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木荒草,路边时不时冒出几个坟包,张云秀看了害怕。
还好温家两兄弟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温清哲在她身后紧紧跟着她。
岭上四处是汀泈流水、鸟鸣,基本没什么人烟,显得很空灵。
到了龙眼园,温清洛似只猴上蹿下跳,整个林地简直是他的主场。
不过龙眼确实没多少了,树顶还有零星几束,好不容易摘下来,剥开一看,头上还有虫。
林里种了一棵枣树,生得矮小,没结多少枣,他们一人摘几个就没了。
有一处还种了几颗黑蔗,温清洛直接折断了两根,又用膝盖折成几段。
四人都是空身而出,这时候只能看谁的牙齿锋利了。
温清哲跟温清洛经常这样吃,掰断后直接就用牙齿撕皮。
张云秀不好意思这么粗鲁,看了一眼张云谨,见张云谨并没在意这个,学着温家兄弟的样子用牙齿撕皮。
温清哲将自己的甘蔗递给她,将她的接了过去。
温清洛见状,也想有样学样,不过对面站着的是他最尊敬的老师,迟疑着不好意思说出口。
甘蔗很甜,多汁多水。
他们吃完逛了一圈,温清洛问:“老师,你什么时候回学堂啊?”
张云谨中秀才之后就在他们学堂谋了门差事,不过之前是偶尔去,如今已经在学堂那边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