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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遭遇劫匪(第1页)

遭遇劫匪

前面说到林鑫、刘媛、露西三人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草原上,被一群晚上出去捉野马的牧民发现,并带了回去。他们的身体恢复的非常快,没过几天就能乱跑乱跳了--对于救他们的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个奇迹---是的,你有见过腿都摔断了还能自己接续起来的?你有见过浑身都破了皮还能恢复如初的?但是,他们居然亲眼见到了。

身体恢复了,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不过,悲催的是他们都失忆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什么人、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中间又遇到了哪些变故---他们忘记了一切,还好他们人不傻,学习能力还是有的---别人说什么他们跟着说什么,别人做什么他们也跟着做什么---在草原上放了半年羊,吃着草原上的食物、晒着草原上的阳光,他们的肌肉也渐渐地饱满起来,皮肤也不再那么白皙。草原上的人们虽然性子直爽,但是心眼不坏,相处还是非常容易的。渐渐的,他们也就适应了草原上的生活---有时候他们甚至以为自己原本就是牧民,但是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没办法,一想就头疼,还不如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三个人本来都打算在牧区简简单单的生活一辈子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件事打断了他们的计划。

半年之后,霍查终于将自己的四千只大满满卖了出去,获得了那笔预料中的收入。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霍查就要带着这些金币到城里去买媳妇了。这一次同去的,还有部族里的三百多个青年---很显然他们也是想要去买媳妇回来壮大部落的人。山高路远,一路上有很多土匪,如果遭遇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武力,那是绝对不成的。大家结伴同行,好歹也有个照应,遇到了也好相互扶持---经验告诉人们,一个人出远门,肯定是无回的。

霍查一家都是好人,他们见到林鑫三人跟他们完全不同,自然而然的将他们当做了城里人了。在他们看来,如果将他们送回到城里,应该能够勾起他们的一点点记忆,说不定就好了呢?因此,霍查他们这一次去城里,就顺便将林鑫三人给带上了---就算是无法让他们恢复记忆,出去见见世面也是好的,不是?

三百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向着南方开去。一个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看起来英姿飒爽---

林鑫三人走在队伍的中间,被周围高高大大的汉子护卫得严严实实的---是的,在这些草原汉子的心中,这三个小个子确实是需要保护的。这些日子以来,林鑫虽然记不起来旁边的俩女子是谁,但是他从牧民的口中知道了她们是跟自己一起来的。既然大家要一起上路,所以林鑫自然的就多关心了一点。旁边的大汉将他们围在中间,看起来是安全多了,但是林鑫并没有放心多少---从牧民的口中,他们也知道这一路前行,可能会遭遇到很多危险。

就在队伍前行三百多里之后,就进入了茫茫荒山,再也见不到之前一望无际的草原了。

山高林密,正是野兽出没的地方。当然,也是土匪容易出没的地方。

众人抬头看了看,不自觉的都拔出了腰间的马刀。

不安全了,自然是要走得慢一点的---队伍放慢了行进的脚步,一步一步的向前挪去。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时候不早,该歇歇脚了---

众人下了马,寻了些柴火,就地点了起来。弓箭手们在林子中打了几只野兽,扒了皮放在火上烤着---

牧民们的生活很简单,吃喝什么的都不怎么讲究。那些野兽都还没有烤熟,鲜血都还在往下淌,他们就迫不及待的放在嘴上啃着。林鑫见状,突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接过别人递过来的烤肉,他继续放在火上慢慢地烤着,差不多等到野兽的表面泛出了金黄的色泽,林鑫不自觉的口中莫名其妙的念叨出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词语---可能是想找调料了,而从前他的调料都是放在空间戒指中的---他完全记不起来自己的空间戒指也是法器,根本就没能带过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念叨着什么,他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念叨这些连自己都听不懂的东西。

林鑫很苦恼,刘媛和露西听到这些似曾相熟的音符也有些心烦---

林鑫莫名其妙的一阵念叨之后,叹了一口气,然后用马刀将香喷喷的烤肉割下来,分给刘媛和露西食用。

身边的大汉们喝了一点酒,然后就地一趟,一会儿震天的鼾声便此起彼伏的响了起来---真不知道这些家伙有没有一点常识,在这样的地方,居然还能睡得如此的安稳。林鑫和刘媛、露西都没能睡着---出于本能的,他们也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若是睡着了,恐怕就再也醒不来了。他们就那么靠在树下面,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索塔(林鑫,名字记不起来了。这个词在草原上的意思是“马”,之所以这样叫他,是因为草原人喜欢马,当然更是因为林鑫长了一个马的部位),你说说我们以前是不是就是这片草原上的人啊?”露西忧心的问道。

“阿丽娅(意思是天使),我觉得我们肯定不是这个草原上的人,不说别的,就是长相都不像---”

“阿丽娅,我赞成索塔的说法,我们一定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刘媛跟着林鑫说道。

“露卡(意思是“圣女”,估计草原人真的被她的容貌给吓住了),那你说说我们可能是从哪里来的吗?”露西觉得自己是该搞明白这件事情,因为她现在有点怕---有点想家了,可是他又不知道家在哪里。

“阿丽娅,别怕,这边有这么多大哥,他们一定能保护好我们的---”

林鑫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这么容易打劫的地方,这么傻的人,居然就这么容易的挨过了一夜---

是的,如果要打劫,在晚上等人睡着了再下手,保证有多少东西都能搬走---事实上,这个想法固然没错,但是他根本就没有了解到这一片的习俗:古老传下的规矩,黑夜是属于恶魔的,好人不许再出来---特么的,你说你都做了土匪了,还要坚守好人的底线?事实上,那些人倒没有坚守好人的所谓“底线”。而是曾经有人不守规矩晚上出来劫财,结果第二天回去之后就疯掉了,没过两天就翘了辫子---做土匪的,可以不怕鬼神,也不惧别人,只是对于黑夜必须的敬畏---草原上的人没有这个规矩,但是他们想必也是了解这个这片地界的这个习俗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第一夜这样过去了,第二夜也这样过去了---一连一个月都这样过去了。

林鑫很纳闷,就问别人了,经别人这么一说,他立马就知道了。所以,再往后的夜晚,他每天都睡得很香。

当然,劫匪不在夜晚行动,但不代表在白天不会。

一路走来,每当黎明到来,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周围有没有弓箭对准着自己这些人。如果没有,那么那一天应该都不会碰到劫匪了。但是,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少了---自从遭遇第一次劫匪以来,这一个月所过之处,起码遭遇到大大小小索要过路费的团伙,已经碰到不少于三十起了,而且越来越频繁了。

说实话,所有人都倾向于折财免灾。一路上撒出去的金币,差不多都有一万块了。再这么下去,有几个年轻人要买媳妇的打算估计就要泡汤了---表面上看起来,这些劫匪也不贪心,拿到钱就放人走掉了。

一路上,林鑫每一次都数着他们的人数,观察着他们的体征---林鑫感觉得到,这些劫道的家伙中,起码有一个团伙打劫自己这些人,已经不下二十次了---真真是贪得无厌!说实在的,林鑫不知道其他人注意到这个问题没有,但是他相信刘媛和露西肯定已经发现了。林鑫找了个机会,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领头的“霍洛大哥”。

霍洛大哥一听到这个情况,顿时暴跳如雷,当场就发誓要领着队伍去将这些人的老巢给端掉---很显然他是真的没有发现。在再一次遭到一帮人打劫的时候,霍洛带着三百勇士就对着来犯的劫匪露出了狰狞的獠牙---

这次遭遇上是另外一帮人,这一点林鑫可以肯定。他是想要拦着霍洛来着,可是没能拉的住。

做劫匪的,如果没有不要命的精神,肯定死得非常之快。与这帮亡命徒干上了,哪怕这些草原上的精壮大汉人数比别人多出三倍,但是最终的损伤也是无可预算的---所有人都冲上去了,情急之下,林鑫三人被丢在了身后。

等他们打完这一仗回来的时候,所见所闻简直将他们吓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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