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命:
气血——30100。”
就这半个月天天三分饱,他的气血都到了30,路野很期待,等到了府城,混上几日稀粥,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王虎在一边突然舔舌头道。
“大哥,是不是快到府城了。”
路野笑着回答,声音都轻快很多。
“是啊,应该就到了。”
王虎眼睛立刻眯起来,一脸向往。
“大哥,那咱们等吃了赈灾粥,养好身子,就能再去豪门卖身了!”
他和路野在破庙里面就商量过了。
在这乱世里,不论是当兵还是当贼都是卖命的勾当,保不准哪天就填了壕沟了,不是个好行当。
所以最好的路子还是卖身到豪门为奴,不仅能混个饱肚,还免去性命之忧。
等以后王虎练成铜皮武夫了,还能当个高级奴仆,兄弟二人互相照应,总有个前途奔头,攒够银子脱了奴籍也是有可能的。
虽然王虎言必称师傅平时缺根弦,但是他这通分析思路还是很清晰的。
路野琢磨过了,这歪理竟然能说得通。
饿死事大,当奴仆丢面子事小,反正他有神通,只要让他发育起来,先当奴仆找个长期饭票也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晋国几省都遭了旱灾,可谓赤地千里均无粮,流民遍地都是,豪门就算真的招收奴仆,又能收几人?
怕是比国考还要竞争激烈吧?
不过路野也不忍心给王虎泼冷水,谁不盼个好呢?
哪怕是个念想呢,保不准就有实现的可能。
王虎一说到卖身为奴也有劲了,也不用路野搀扶了,挥舞着胳膊愤愤然道。
“这次可得瞪大眼睛谨慎点,不能像上次一样再卖到那虎穴狼窝里,吃他半个月饱饭还得给他抵脑袋,可不能做这断头生意。”
他一想到上次逃跑丢掉的半袋杂面就心疼——造孽啊!
路野哈哈大笑道——这次擦亮咱们兄弟招子,绝对不会!
二人心情愉悦,脚步都轻快几分。